“行了,刚说了喜事不能哭哭啼啼。彩云你回去收拾东西,今儿个就回家吧。”老太太说着就对周妈妈使了个眼色。
周妈妈立刻去搀扶老夫人,对大家说:“老夫人累了,我扶她回去休息,你们请回吧。”
老夫人都退了,其他人还能待着?
一个个都纷纷离开。
“小霞,你跟我来。”罗贝霞的妈妈叫住了罗贝霞。
“娘亲。”彩云就要回去了,罗贝霞还想好好与她叙叙旧。
“娘跟你有话说。”罗贝霞的娘少有的严肃。
罗贝霞只得不情愿地跟着,秋水、秋霞,春雨、春露也都跟着,从今以后,她们四个就是小姐的人了,而且还会作为陪嫁丫头跟到俞家去。
这四位都是老太太精心挑选的,做事稳重、大气,不会像彩云那样做事不过脑子。
“娘,你有什么话要对我说?”
府里的大事,一般是爷爷和爹爹定夺,后宅的事,一直由奶奶做主,娘亲因为跟着在西部,回到京城,基本上是撒手的。
尤其在罗贝霞婚姻大事上,怕自己插手会有偏颇,反正这是嫡长子的嫡长女,又是嫁到与罗家势均力敌的俞首辅家,老夫人也不会马虎,所以任由老夫人安排,她乐得当个甩手掌柜。
罗贝霞的娘把她带到里屋,对她说:“罗汉志成现在这样,你说彩云没有责任?”
怎么会没有?不就是彩云忽悠他去放火的吗?
要不是彩云忽悠,罗汉志会去放火吗?
要是不去放火,就不会被苏姑娘当场打晕,众人救火的时候,就不会踩在他身上,二十八皇子给他五十杖的时候,伤就不会有这么严重。
现在,一个武艺高强的小伙成了个瘸子,彩云就不该承担点什么?
“可是...彩云是想为我出气的。”罗贝霞觉得不安。
“别可是了,一个贴身丫鬟的责任都没明白,还能作为陪嫁丫头去俞家?回头怎么死的都不知道。”罗贝霞的娘点点她的头,“以后有秋水、秋霞、春雨、春露护着你,你好好听她们的意见,才能在后宅过得好好地。知道了吗?”
“知道了。”罗贝霞没想到彩云是因为这原因才被嫁给罗汉志的。
转念一想,当初那主意是三人一起出的,现在要是自己带着彩云出嫁了,而把成了残疾人的罗汉志扔在一边不管,也确实有点过分。
说不定让彩云嫁给罗汉志,倒也是不错的选择。
回头自己多补偿点给他们就行了。
等罗贝霞回到自己院子的时候,彩云已经收拾得差不多了。
因为彩云也是家生子,她爹娘在府里也有自己的屋子,彩云平日里有打赏什么的,放在身边不放心,都会直接拿回家,交给她老娘保管。
在这里,也就随身衣服用度什么的。
“小姐,我走了。”彩云拎着包袱,可怜兮兮地说。
罗贝霞眼泪又掉下来:“你等等,我给你一点傍身银子。”
罗贝霞吩咐其他丫鬟,把她的首饰盒和其他细软拿过来,看也不看,抓了一大把,还有银票,抓了一卷,就要给彩云。
老太太身边的秋水提醒道:“小姐,你马上也要出嫁,这些东西,有的价值不菲,你也要留着傍身,将来留给你的儿女。”
这小姐,真是太实诚了,就是兄弟姐妹,都没这么大方的。
春雨也过来:“是的呢,送几件留作念想也就够了。让奴婢帮你挑几样吧。”
罗贝霞看着春雨挑出来的首饰,顿了顿,终究还是拿了一百两银票塞给彩云:“我也没机会给你挑了,回头你自己添妆吧。”
“谢谢小姐!”彩云拿着首饰和银票哭着走了。
嫁给罗汉志,虽然吃穿不愁,可哪有俞泰睿那样的家世?
要是将来给俞泰睿生个一儿半女,虽说是庶女庶子,但也是首辅的后代。
嫁给罗汉志,生再多的孩子,也还是平民啊。
回到她娘亲和爹爹的住处,彩云依然哭哭啼啼,被她娘一通骂:“别以为我不知道你的心思?这王权富贵之家,哪是你想象的那么容易?就你这脾气,也不知会死多少回?嫁给罗汉志有什么不好?他娘是老太太身边的管事妈妈,平日里哪个见她不带三分笑脸的?背后的油水好处也不知有多少,你嫁过去,家里等于就做主了,她绝不会放弃这好差事回家的。虽然罗汉志受伤了,但老将军也明白,他这伤是如何得来的,自然会请太医用好药治疗,不会影响生活。”
“将来他去庄子里管事,顺便也把自己的田地管理了,以后你们吃穿用度都不用担心,你再为他生个一儿半女,忙不过来,买几个丫鬟回来,你不也就是太太了?”
彩云被她娘一顿骂,倒是通了些道理。
似乎这样过下去,日子也不会差。
但想着,从此以后苏晓宇这个农女,到成了二十八皇子的正妃,又很不服气。
在她心中,苏晓宇这个逃荒过来的农女,连她这个京城的婢女都不如,凭什么连小姐都只能嫁给俞泰睿,而她好像什么也没做,就轻轻松松嫁给二十八皇子?
不行,一定不能让她嫁给二十八皇子。
以前自己和小姐一起,罗列了苏晓宇那么多“妖女”的证据,圣上难道一点没看吗?
既然圣上不知道,那就想办法让他知道。
彩云不用再伺候罗贝霞了,在家没事干,那就准备大婚用品呗。
于是爹娘去干活,她就揣着银子上街。
转了一通,决定去茶楼,那里有说书的地方,也是八卦最多的地方。
彩云找了京城最繁华地段的茶楼,刚刚进去,就有小二上前招呼:“小姐要点什么?”
“逛街逛累了,给我一杯茶,两块糕点。”不坐下来,慢慢喝茶,怎么能融入他们的话题。
小二离开以后,彩云就开始竖着耳朵听八卦。wWW.ΧìǔΜЬ.CǒΜ
“现在朝廷大赦,说二十八皇子要大婚了。”
“早就听说了,娶的是貌美如花、聪明伶俐的一个邻国的才女。”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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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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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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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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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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