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西山有个最高峰,最高峰上有棵大树,大树很醒目,但偌大的山,朝着那个方向走,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怎么能找到家?
“你叫什么?”
知道姓甚名谁,再找他家住哪儿,就方便多了。
这时候的人们大多是按族按村而居,最主要还是抱团取暖,不但可以抵御外来侵袭,也可以一起防备野兽之类的。
尤其住在这深山里,更需要紧密合作。
“我叫费凌天。我爷爷希望我有一天能飞出这片山林。”小孩说。
看来这不是一个普通的农户,也不是一个普通的猎户,不然取不了这么响亮而有气魄的名字。
凌天,凌驾于蓝天之上,可见,他出生的时候,他家人对他寄予多大希望,可最后却只能被卖身为奴。
可以想象,这个家处境有多艰难,不到山穷水尽,绝对没有谁愿意走出这一步。
“那我带你去找家人吧。”能救赎一个是一个吧。
苏晓宇进山,还有一个目的,看看这座山能不能种植一些除了桑树之外经济作物,桑树很贱,容易生存,石缝里,山崖边,只要鸟儿把它的种子带到哪里,哪里就能生根发芽。
这样,即使找不到费凌天的家人,自己也不会白白进山一次。
进山前,苏晓宇又差人去附近打听,有关这座山的相关信息。
然后顺着他们提供的信息,带着费凌天一起进山。
这边的山都比较低矮,不是那种很险峻的,虽然连成片,但中间有大片的平地。
当然,这只是在山的外围,也许,越往里,情况就不同了。
果然,根据附近村民提供的信息和费凌天的记忆,两个人走了一段平地以后,面前的山势险峻起来,但费凌天却笑了。
“这条路我熟悉。这就是通往我家的路。”费凌天说,他爹打猎,经常从这里出来,卖皮毛之类。
山外围,还有人种了点作物,越往里,山势险峻,农作物也越来越少了。
而且,看那农作物的样子,要不是品种不良,要不就是他们疏于管理,反正就一副自生自灭的状态,野草比农作物还要高。
这是不善于稼轩呢?还是什么原因,就自己一个现代城市过来的,也一眼看得出来,这一定收获不了多少,靠它们来填饱肚子,是绝对不可能的。
越往里走,费凌天越来越熟悉:“没错,就这里,我家在里面。”
周围零零散散种植的农作物更多了,但是状况依然不好。
这边山地,还算养人,即使比较险峻,但总有一段比较平整的开阔地,平整好了,种庄稼,绝对没问题。
这地方啊,苏晓宇都想搬过来住了,把前后左右规划好,绝对可以过那种“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生活。
“三爷爷,我回来了。”费凌天眼尖,远远地见树丛中有一个人影,就大喊着飞奔过去。
那个被唤作“三爷爷”的,见了费凌天,脸上展开了笑颜,可就在一刹那,他发现了跟在费凌天后面的苏晓宇,立刻惊慌地转身就跑,不一会就不见了人影。
“三爷爷,你别跑啊,是我啊。”费凌天跟在后面大叫。
可哪里能追得上。
“我没看错,真的是我三爷爷。”费凌天很委屈,对苏晓宇说,“等会儿见到我家人的时候,你要为我作证,我不是逃出来的。”
当时,家人对他说,要把他送出山林,到了外面,要听话,长大了才有更好的未来。至于一开始,肯定会受一些罪,但是吃尽苦中苦方为人上人。要忍,不要动不动想着回家,等到长大了,就可以回家了。
苏晓宇不知道他家出于什么原因把他卖出来,按理说,被卖出的孩子回家了,家人不应该是因内疚而老泪纵横吗?
这会儿怎么像见了鬼似的,连忙逃走呢?
真奇怪。
两人继续往里走。
“快到了。”费凌天越来越熟悉了。
转一个弯,苏晓宇愣住了。
一大群人手持各种“武器”,钉耙,大刀,弓箭,甚至镰刀之类的,横在路上。
这是干什么?
好心好意带着你孩子回家叙旧,你们竟然横刀相向?
这家人脑子有毛病吧?
“这是你家人吗?”苏晓宇问费凌天。
“是我族人。”费凌天道。
苏晓宇有“黑棍子”,连海盗都不怕,难道还怕这些人?
虽说这些久居山林的以狩猎为生的人身手好一点,但危急时候,自己可以隐入空间,至少性命无忧。
只是这些人是费凌天的族人,苏晓宇不能用对海盗的方法,来对待他们。
“不准动,你们再前进一步,我们就要放箭了。”费凌天的族人叫道。琇書蛧
对这些山野村民的性格苏晓宇不了解,也就不用性命来试探,只好停下脚步,对他们说:“我是刚到山下的村民,在山下有块地,现在人手不够,想要到附近招募一些人手,三十文一天,包吃住,你们好好考虑考虑,如果愿意,就下山过来找我们。”
苏晓宇说完,费凌天也说道:“她是我的主子,人可好了,我现在不但吃得好,还有工服发,你们看,我身上这衣服,可暖和了。三爷爷,回头,你要看到我爹娘,让他们也下山来,我们白天干活,晚上读书识字,我已经能认好多字了。”
两人一番话下来,对面的人松动了一些,回头交头接耳。
“反正你们不能再前进一步。”态度松动归松动,但这些人的警惕心却没有降低。
苏晓宇不知道这些人为何这么警惕,自己还算是一个未成年的女孩,他们怕什么?
这里面一定有什么隐情。
既然他们对外来的人敌意如此之重,那现在仅凭隔空喊几句话,肯定不会让他们放下戒备。
反正自己只是想给他们一些机会,然后察看一下这西山的地貌,现在目的差不多也算完成了一半,那就打道回府吧。
“我们走了,你们要是想孩子了,随时欢迎你们过来。”苏晓宇拉着费凌天,退着走,以防他们背后放冷箭,直至转了个弯,苏晓宇才转过身,拉着费凌天飞奔下山。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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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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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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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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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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