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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书网>修真小说>穿越遇逃荒,手握空间学霸兴国忙>第258章 揭开谜底
  凭苏晓宇看了无数个宫斗小说,在苏晓宇的认知里,在宫里做宫女难,但做太子妃更难。

  要浑身长心眼才行,不然还不知要死多少回。

  做宫女难,自然是不用说,规矩多了数都数不清,动不动要下跪,整天唯唯诺诺,不能有自己的一点个性,这哪是自己能受得了的?

  做太子妃,看着风光,可上上下下,不知多少人要你去死,还有不知多少人要你去活,还要活得好好的,反正就是死也不能,活也活不好,完全活在别人给你建的模子里。

  南轶国太子是自己外公和舅舅辅佐起来的又咋说?还不是互相利用?

  再说,娘之所以流落到大吴国来,还不是因为一场阴谋纷争?既然如此,还把自己送过去干什么?

  苏晓宇一番劝说,最后跟刘玉萍说:“与其某一天重蹈你的覆辙,还不如悬崖勒马。我觉得现在这样的状态最好,跟舅舅们做做两国往来贸易,对他也好,对我们也好。我们才来靖州一年多,就挣下这么多产业,现在在这里过得不好么?”

  刘玉萍很为难:“我就是想,你已经这么大了,还没真正定下亲,我急啊。”

  其实在刘玉萍心中,里长的外孙是最好的女婿人选。

  要是与他的婚事成了,陈怀志那个二百五也不至于时不时来觊觎一下,搞得人都恶心。

  只是因为陈怀志退婚的事,他家就觉得高人一等,仿佛女儿嫁他家就是高攀了一样。

  其他,在周围的认识的人里面,基本上就没有合适的了。

  嫁人这话题,苏晓宇不想讨论。

  想到刚刚带回来的一块蜂巢,就对刘玉萍说:“娘,我们现在美好生活才刚刚开始,以后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以后我家日子会更红火,所以现在我还不愿意嫁人呢,否则将来我家小东小西高中了,当了官,我们种田做生意搞作坊又发了财,我就嫁个泥腿子,合适吗?”

  刘玉萍想想,似乎对,但又感觉哪里不对。琇書蛧

  “来吧,娘,我教你怎么取蜂蜡做口脂。以前你不一直不知道我那些口蜜是怎么做出来的吗?现在来看啊。”

  女儿越来越厉害以后,刘玉萍也很惊讶,但是她完全没想到其他任何可能,女儿是自己生的,她从小就比同龄的孩子能干,刘玉萍也一直很骄傲。

  只是现在能干得过分了,但作为娘亲,她身上的一点一滴,哪怕每一颗黑痣,都是很熟悉的,所以除了骄傲,刘玉萍对村里人的质疑从来都没认同过。

  虽说村里有个作坊,但是村里人除了给她打磨蛤蜊壳,其他什么活儿都没给她干过,没有一个人知道,她的口蜜和护肤品是怎么生产出来的。

  当然,连刘玉萍也不知道。

  今天这些谜底终于可以揭开了。

  刘玉萍喜不自禁,好奇心立刻占了上风,不再跟女儿纠结嫁人的问题。

  苏晓宇把装在木盆里的一块蜂巢拿出来,让下人拿了另一个盆子过来,先把蜂蜜刮下来,然后,把剩下的蜂蜜连带蜂巢,一起隔蒸,同时把蜂巢捣碎,捣啊捣,最后再过滤一遍,把实在没法再提炼的渣倒掉。

  再静待冷却,因为蜂蜡比较轻,凝固后蜂蜡就飘在了最上面,然后直接取出来就行。

  “这就是蜂蜡?做口蜜的?”刘玉萍看看苏晓宇的红嘴唇,又看看蜂蜜,表示怀疑,然后又取了点蜂蜡,往自己嘴上擦了擦,没变色啊!

  苏晓宇看着娘一脸懵懂的样子,忍不住咯咯咯地大笑:“娘,这只是蜂蜡,用来做口蜜的,但不是口蜜,这只是它的一部分。”

  几个下人也跟着忙了一会,他们忙完,就去干别的事了,也没亲眼看见蜂蜡是怎么形成的。

  这会儿看见早上小姐带回来的一块蜂巢,现在竟然变成了蜜和一块硬邦邦的东西,很是奇怪。

  “娘,你喜欢什么颜色?胡萝卜色?玫瑰色?还是其他颜色?”苏晓宇问。

  这个年代的女人也爱美,夏天的时候她们会采凤仙花的花绑在手指上,等凤仙花的颜色染上指甲,那样就感觉很好看。

  这只是这样费时费力不说,关键保持不了多久。

  官家小姐还好,不用干活,少洗手,还能保持久一点。

  而普通人家的女孩,不但要洗衣做饭,还要割猪草,喂猪之类的,手容易脏,洗的次数也就多,当然指甲颜色更保持不了多久。

  刘玉萍听女儿问,就反问:“我想要什么颜色就有什么颜色?”

  “不一定。也得要有这颜色还行,我又不能变出别的颜色来。”开玩笑,就是现代合成,也要有相应的颜色啊,否则,怎么可能变得出来?

  其实颜色也有密码的,那就是某种物质他有自己的波长,真是因为有不同的波长,人的眼睛看过去,反射到眼睛里,才识别出不同的颜色。

  “胡萝卜色?”小冰听说后,连忙去找了一根胡萝卜出来,又到门口摘了一朵月季花,放在手里仔细比较,“当然还是玫瑰色好看了。”

  反正好多人都辨不出玫瑰与月季,说错了苏晓宇也不去纠正。

  “一样来一种吧。”刘玉萍说。

  苏晓宇联科换来两个下人,一个处理胡萝卜,一个处理月季花。

  “你把这些胡萝卜切成片…”

  “你把这些月季花花瓣摘下来…”

  苏晓宇一一安排。

  去年初来乍到,日日为温饱问题而奔波,这些小资的东西没时间也没心思追求。

  当然,也不能追求。

  试想,人人都在发愁怎么活下去,你去把人家的口粮拿去糟蹋,即使自家人不说,旁人的口水都能淹死你。

  这一盆胡萝卜,在去年的时候,切几片胡萝卜,撒一点杂粮糊糊,能够一家几口撑好几天了。

  你拿去做口红?不是有毛病啊,被沉塘都有可能,还不被人原谅,还要被骂一句败家子。

  可今年,在创造了这么多财富后,做什么都是对的。

  佣人把胡萝卜切好了,送到苏晓宇面前:“小姐,接下来怎么做呢?”

  “你去把后面的烤炉点着了,再把胡萝卜拿去小火烤。”

  低温烤,失去水分就行,不要烤焦了。否则就取不了漂亮的颜色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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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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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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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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