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说朝廷建鼓励开荒,也可以自主种植荒田。
但开荒的土地都要不是沟壑,要不就是长满杂树满是石头的山坡。
开荒代价太大,对于“四野皆荒田”的靖州来说,目前其实真没必要。
而那些无主荒田,虽然可以自由种植,但自己要是好不容易种植几年,把生田种成了熟田,突然衙门又安置给外来人口,那不亏了?
而且这些无主荒田,属于官田,虽然老百姓可以随便种,但是赋税比民田重。
所以从长远来考虑,苏晓宇决定还是要自己买地。
而且苏晓宇坚信,现在靖州人烟稀少,将来有一天,人口慢慢多了,这土地的价格可能也会变。
虽然气温还很低,许多农作物还没到种植的时候,但是除了分到手的地,其他荒野的地,如果想要种植的话,现在就必须平整地了。
靖州这边雨水丰富,所以野草茂盛。
由于这处在江海交汇处,所以大多数土地都是冲积形成的,也就顺势带来许多水生植物。像茨菇、荸荠这一类还好,想要让它自由生长就自由生长,想要种植其他植物待春天它发芽的时候,拔了它就行。
但是芦苇一类的就比较麻烦,它的根茎是匍匐在地下纵横交错的,想要除了它,必须深挖才行。
所以这边的熟地田才会卖这么贵,一亩要卖二两四钱。
水滩是新涨的土地,每年夏季动不动还有被淹没的可能,所以最便宜,只要四钱银子一亩。
这个也可以买它十亩,虽然夏季有可能被淹没,但冬天还是可以照常收获。关键是这样的田地朝廷赋税很轻,收获的基本就是自己的。
至于夏天,那没关系,种点荷花、菱角、芡实之类的水生作物就行。
而且靖州这里的土地依然在慢慢增涨,现在的水滩田,几年以后也会成为泥滩田。而现在的泥滩田,根据地理位置的不同,有的也会成为高阜滩。
至于熟田,比较贵,是泥滩的三倍,是水滩的六倍。琇書蛧
虽然现在苏大刚、刘玉萍身体都倍儿棒,种田不在话下,但是靖州和老家水土不一样,生田、熟田对他们来说其实都差不多。
不只是他们,就是对苏家村的所有村民来说,原有的种植经验到这里都不一定适用,至少是不完全适用。
一切,还要他们来慢慢摸索。
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既然决定买田,就要先下手为强。
苏晓宇就带着猫狗决定去周围转转,看看附近有哪些离家近一点的无主荒田。
村民们无所事事,妇女们三两个一群,结伴在挖野菜。
男的就去河边、田头捉黄鳝、用自制的钉耙捞河蚌。
苏晓宇也没在意,不知不觉走远了,回过头来的时候,发现身后跟着一个人,定睛一看,竟然是陈怀志。
“小雨。”陈怀志看着穿着绣花棉靴,橙色碎花棉袍的苏晓宇,有点不敢相信,以前又黑又瘦的小雨怎么看着变白了,也长高了,长胖了。
这逃荒两个月,谁都造得不成样,她怎么衣鲜光亮的?
苏晓宇是有原主的记忆的,印象中的陈怀志是个皮肤白皙的书生,可这会儿站在面前的人,怎么像个乞丐似的?
又黑又瘦不说,就这一身的穿着,就跟个乞丐无异。
是了,他家的财物被抢的抢,丢的丢,是真正的一无所有。
虽然有了朝廷的安家银子,估计断然舍不得用在添置衣物上面的。
这是原主的前未婚夫,感情上,苏晓宇对他没怨没恨。
但是这样自以为是、自私自利、喜欢攀附权贵的男人,苏晓宇是看不起的。
“让开。”别脏了我来时的路。
“小雨,我们还可以回到从前吗?”陈怀志在家,被丁梅花教了半天,让她说点软话,求求小雨,这孩子在家说话可顶用呢,只要把小雨搞定了,苏大刚、刘玉萍都不是问题。
现在石财主家跟他们家一样,也等于是一无所有,偏偏石财主家一直优越惯了,种地啥的都不在行。尤其是石翠花,还把自己当财主家的小姐呢,不会干活不说,脾气还老大,动不动指使人。
现在也不能支持陈怀志进书院读书了,不能提供帮助,还要拖后腿,这样的亲事不结也罢。
好在当时急着逃荒上路,两家也没履行正式订婚仪式,也等于只停留在口头上,现在反悔,也很简单。
跟小雨当时还有婚书,跟石翠花连婚书都没有的,哪能作数?
这是陈家一起商量的结果,所以这几天陈家一直留意着,今天好不容易发现苏晓宇单独外出,丁梅花激动死了,这机会可不能在错过了。
连忙叮嘱陈怀志暗暗跟上。
“从前?哪个从前?你和你娘去我家退婚的时候?还是你跟着石翠花上牛车的时候?”啥人啊,就想不劳而获,哪个枝高攀哪个。
关键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凭什么?
高?富?帅?
啥度没有,乞丐似的,多看一眼都恶心,做梦呢!
“小雨。”陈怀志自以为很有魅力的眼神,盯着苏晓宇,“那些过去的,不要再提好么?我们从头再来。”
“从头?”苏晓宇上上下下打量着陈怀志,不说话,眼神充满了不屑。
陈怀志被看得发毛,是啊,现在的苏晓宇衣鲜光亮,像个小公主似的,而自己…
不过,要是还像以前一样,自己家有事,她总会不遗余力地帮忙。那自己在她的帮助下,也能慢慢回到以前的书生样子。
“是的。我一定发奋读书,考取功名,你将来就可以做个官太太了。”陈怀志开始画大饼。
哈哈,悔教夫婿觅封侯,历史上陈世美还少吗?
也不看看姐是什么人?能上你的鬼当?
“你要是还把自己当个读书人的话,你就走开,我们未婚男女单独在外,算什么?你还懂什么叫礼义廉耻吗?书都白读了。”苏晓宇说完,对着二黑:“赶走他。”
二黑扑过去:“汪汪…”
陈怀志还要说什么,吓得连滚带爬地溜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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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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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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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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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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