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源于生活嘛,你问这些干嘛?”林筠初问,“不要说什么只是想看看戏文里描述的是真是假。”
马小三讪笑:“还是姐了解我。这不是好奇嘛,早上我看见新夏姐了,她那身衣服可真好看,锦绣堂这边都没有这样的款式呢,想必是你在外边带回来的,我也想买一套,送给我妹妹。”
林筠初这下是真的来了兴致,这小子才来自己看店多久,这洞察力可以啊。
“你眼睛倒是挺尖。”
“哪有,要是筠姐你一天天的都在镇上转,指不定哪家的母鸡什么时候下了多少个蛋也能了如指掌。”
历先镇镇上也就这么些人,下了工到处转悠一下,哪些商店上了什么新货,一目了然。
“衣服确实是我从烟城带回来的,听说是新款,我们镇上要是有成衣店进货的话,也要晚上一些。”
马小三:“这样子。那筠姐你有没有什么想法,比如在烟城啊、历城啊,这些大城里开个店?”
“你问这个做什么?”林筠初放下笔,转身面对着马小三问道。
“就是想,如果你真的在城里开店,我想跟着一起过去,不知道行不行?”
马小三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本来吧,在这镇上做着也挺好,可是后来想想,每天面对的都是乡亲们,做的事情也就那些,几乎就是翻来覆去地把之前做过的事情再做上几遍,无聊透顶啊。
林筠初挑眉,马小三有这个想法她倒是没想到,按计划,她是想将马小三留在镇上驻守大本营的。
“你什么时候有这样的想法?这里不好吗?”
马小三平日里看起来不声不响的,没想到居然还有点小野心。
“也不是不好,要是以前的话,觉得现在的日子简直就是梦寐以求,可现在,过得好了,见的人多了,反而也想得远了,想多看看。而且,你不是说眼光要放长远嘛,我这也差不多该成亲的年纪了,我想着到外面去闯闯,多攒点钱,以后孩子就能在大城里读书了,哪像我们这里,镇上连个像样的书局都没有。”
林筠初上上下下地打量着马小三:“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呐,不过……”
“不过什么?”马小三追问。
“现在是不太可能了,外头物价太高,我们在镇上赚的这点钱呐,到了外边,别说开店了,买点像样的礼物都不够,先攒攒吧。不过你也别灰心,有机会,你们想去就去,只要你们在外头有本事站稳脚跟。”
“好吧。”马小三有点失落。
“还有什么事情吗?”
“没了。”马小三摇头。
“那你就先去忙吧,有消息的话,会跟你说的。”林筠初对马小三说。
对于有上进心的员工,她还是比较欣赏的。
想想刚刚马小三说的,为了以后孩子的读书的事情,想要去大城市里拼一把,顿时觉得眼前的账本也没那么烦人了。
为了钱,努力吧,做老板的,怎么能比员工还差劲呢?
……
秦峰来的时候,林筠初在隔壁明达镇坐班。
秦峰驾着马车,拉了一车东西,跟镇上的人问了路,才找到林筠初的住处,可惜大白天的没人在家,秦峰只好在院门口等着。
于是等到晚上林筠初接了叶新夏,两个人手牵手回家的时候,就被秦峰看了个正着。
“你、你们……”秦峰的目光在两人交握的手上来来回回。
该不会就是他想的那样吧?
“大哥?”林筠初惊喜地看向他,“我还以为你要好久才能来呢。”
“没,有空就来了。”
“对了,给你介绍一下。”林筠初拉过叶新夏,让人站在自己跟前,“这是我女朋友,叫叶新夏。”
紧接着,给叶新夏介绍秦峰:“夏夏,这就是我跟你说的秦峰大哥。”
“大哥好。”叶新夏朝秦峰微微鞠了一躬,有些拘谨,不过为了给秦峰一个好印象,努力地克制着自己紧张的情绪,尽量让自己看起来自然点。
“额,你好。”秦峰心中的猜想被证实,愣了一下,不过也很快反应过来,回应叶新夏的问好。
不管是男是女,只要筠初喜欢就成。
“只有大哥一个人来吗?怎么没看到其他人?”林筠初往秦峰身后看了看,没人,于是问。wWW.ΧìǔΜЬ.CǒΜ
大哥自己一个人来的话,怎么会有马车呢?
以大哥的作风,不是应该一人一马就过来了吗?
“不用看了,就我一个。”
“那好吧,我们先进屋吧,别站这里了。”林筠初打开院门。
秦峰牵着马进了院子,紧接着从马车上卸下一大堆东西来。
“你怎么带这么多东西来?”林筠初在一旁搭手,一箱一箱的,跟着秦峰一起搬。
“我让我爹娘准备了一些礼物,我也不知道他们咋想的,反正我准备出门的时候,这些就在马车里了,等会儿你看看有什么喜欢的,喜欢的就留下,不喜欢的就卖二手。”秦峰说道。
给林筠初的礼物,他看过母亲准备的东西之后,总感觉跟林筠初不太搭,于是自己去淘了一把短刀。
其他的,都是他娘准备的,他也没想到会有这么多,不过既然都准备好了,他也就懒得再去翻看了,反正秦家也不缺这些东西。
“这些都是?”
林筠初震惊,秦大哥这是投胎到富贵人家家里去了?这么大手笔?
叶新夏也想帮忙,不过秦峰没让。
“你休息吧,我跟筠初来就行。”
叶新夏那小胳膊小腿的,他害怕把人累着了,林筠初跟他急。
“对,你坐着休息,我等会儿就去做饭。”
林筠初也不乐意让叶新夏干活,见人过来,将人轻轻的给推到一边的小椅子上坐着了。
叶新夏坐在椅子上看着他们两个一边忙一边聊天,明明两个人已经分开了好久,没想到看起来一点也不生分。
原来这就是兄弟姐妹之间的感情吗?
可是,助婴堂的那些和她一起长大的人,后面出去了,大多数就再也没回来过,有一些见了面就跟不认识一样。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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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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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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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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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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