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后,叶新夏收拾碗筷,林筠初和两人商量着出去跑商的路线。
林筠初摊开新买来的地图。
这个时候的地图全部是由人手绘,只有大致的山川河流以及较大的城镇标注。
“我从未出去过,对于外面也不甚了解,你们说说看,往哪里走比较好,我们能赚的钱多一些。”
安应宗和河简对视了一眼,他们其实也没怎么了解。
军中不能随意进出,服役几年,除了去和回路过沿途的小村庄小城镇,别的地方他们还真没去过。
两人想了想,河简先开了口:“要不然先去县里看看,然后去府城。府城人多,五湖四海的都有,先去打听打听,看看哪里有好东西,哪些地方的货好,再去也不迟。”
安应宗看着地图,有不同的见解:“做跑商的话,可以按照河简说的去做,如果还想开店的话,就去西南吧,西南刚刚停战,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物价不会太高,开店成本低一些,虽然前期可能挣不到什么钱,但是只要位置好,经营得当,成功的几率高一些。”
安应宗指着西南的几个地方:“这几个地方,靠近边防军队的驻扎营地,营里常有士兵出来采买,原先听说也挺繁华,若是在这里开店,少有人闹事。因为战乱,之前有不少店铺关了门,现在过去,应该还有机会占得一席之地。”
林筠初看着安应宗指尖指向的几个地方,有些心动,不过现实不允许。
“想法不错,不过目前资金不够,而且离这里太远,跨度太大,不好管理。”
家里的钱,买几匹马就差不多了,若是赶到那边,路上的花销又占去不少,到时候就是再好的位置和前景,她都没钱去投资。
“那就只能按照河简的方案来,先去县里,看看沿途乡镇有些什么,再去府城。”
安应宗听了林筠初的解释,也觉得自己想当然了。
林筠初的事业明显刚刚起步,很多方面都不够成熟,手下管理能力出众的人没有,能打的没几个,经验老道的更没有,目前也只能一步一步来了。
“那行,那就先去县里,这个西南,想要发展起来少说都要几年,多的话也得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不着急,我们可以将它当成一个目标,日后再慢慢发展过去。”
林筠初没觉得安应宗说的有错,目前的西南,确实有着很好的发展前景,但是,自己的能力摆在那里,实在不可以乱来。
“好,那就这么定了,去县城的路途较远,不能用牛车,所以得买马,等马匹买到了,再出发。”
林筠初收起地图,拍板。
“这个马匹,恐怕不太好买啊。”河简有点发愁。
镇上用得上马匹的人不多,市集上卖牲畜的地方,一般只有骡子和牛,极难见到有马匹出现,因为需求不大,不好出手,所以马贩子也少。
有时候有,也是因为老马不能干活了或者马匹受伤跑不了了,卖给人杀了吃肉的。
“是啊,侯远虽然识马,可以让他去选马匹,但是前提也是得有马让他选才行。”安应宗跟着挠头。
这确实是个问题,林筠初一时间也没能想到什么办法,只好道:“你们先回去吧,我先想想看,看看有哪些门路。”
安应宗和河简起身告辞。
叶新夏在院子里将几人的的谈话听了个一清二楚,等人走了,才走过来:“你要去跑商?”
之前不是说不去了吗?
叶新夏下意识将林筠初说的再说当成了不去。
现在听林筠初还要再去,心里有点难过。
“得去呀,在这里挣不了几个钱。”
林筠初将眉头紧皱的叶新夏拉近自己怀里,让人坐在自己腿上。
“我知道你担心,但是夏夏。我们和普通人家不一样,虽然现在我们在这里买了房子,可是我们没有田地,除了住,吃喝什么的全都要花钱,一旦发生了什么事情需要封城,或者遭遇旱灾,颗粒无收,我们就只能等死了。所以我们得买地,屯粮。这是其一。”
林筠初捏着叶新夏的手,将自己的考虑说了出来。
“其二,我们是两个女孩子,如果你这辈子一直和我就这么过,那我们就没有孩子。到时候,没有足够的银钱,我们老了怎么办?如果我们领养孩子,不论男孩女孩,我们都要将他培养成才,届时需要的钱只会更多。就算老了的时候孩子不在身边,可只要他在,别人想欺负我们也还得先掂量掂量。不可否认的是,孩子的存在是一种威慑。”wWW.ΧìǔΜЬ.CǒΜ
林筠初顿了顿,又说:“其三,算是我的私心吧。我想带你出去看看。我不知道你之前的生活环境如何,也不知道你都去过哪些地方,但是我想带你去见识一下外面的世界,看看沅国的大好山河,看看各地的民俗人文,而不是让你一辈子窝在这个小镇里,整日埋头做绣活,老了花着一双眼,什么都看不清。”
“你喜欢刺绣我知道,但是我希望你可以绣得随心所欲,累了就可以休息,倦了可以随便到处走走,而不是每个月按时按点地去上工,去绣别人画好的花样,整日像个机器一样,还要受气。虽然你从来没说,但是在人手下干活,哪有不受气的。我不想你被人骂。”
林筠初叨叨絮絮着,说着这些从未跟叶新夏说过的想法。
叶新夏转身搂住林筠初的脖子,在林筠初看不到的地方悄悄抹去眼角因感动而浸出的泪。
原来,筠初已经将她们的未来想得这么远,还做出了规划,她往常看到筠初总是一副什么事都太放在心上的样子,还以为她只是玩票而已。
而自己,守着锦绣堂的活计,为每个月一两多一点的银子感到满足,觉得这样的日子已经很好了,从未想过未来的事,和筠初相比起来,真的好逊色啊。
叶新夏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努力平缓着情绪,试图不让林筠初知道自己掉了眼泪,轻声说:“好,听你的。”
林筠初所做的一切,她有什么理由不支持呢?
这可是她们两个人的未来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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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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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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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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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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