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着人来人往的集市,看上去也没有什么危险。
找不到出口,四人只好找一家客栈住下。
月筝走进卧房,很简洁的卧房,桌上有茶壶,花瓶里还插着茉莉花。
她倒了一杯水,喝了一口,便瞧见天色渐渐变暗。
她放下茶杯,走去窗边看了一眼,住进客栈之前阳光还很亮,怎么才过去不到一个时辰天就变黑了?
这里的时间过得也太快了。
月筝收回视线,虽然剧情不同了,但是她该死的时候还没有到。
嗯,天黑了就应该睡觉。
其余的事情让男主想吧。
月筝很放心地进入梦乡。
这次她做了一个梦,梦到了一个场景。
一个衣衫褴褛的小女孩被男人追着打。
女孩护着手上偷来的馒头,被打得浑身是发红却不吭一声。
男人还在拳打脚踢,“让你偷馒头,下次再敢偷,我一定把你手脚都打断!”
女孩把馒头护在怀里,身体很痛,但是她更怕那种饥饿感,她只担心男人会把她手中的馒头抢走。
“住手!”
清冷的嗓音打断了男人的动作。
“不就一个馒头吗?至于对她拳打脚踢吗?”
男人骂骂咧咧道:“这不是她第一次偷了!”
女子看了男人一眼,也不想过多废话,扔给男人一两银子,“够买你那几个馒头了。”
男人连连道谢,很快离开。
女孩连忙起来,手中的馒头沾上了泥土,但她不在意,狼吞虎咽起来。
女子有些不忍心,她轻声道:“脏了不要吃了,这样对身子不好,我带你去吃更好的,好吗?”
女孩闻言顿住,许是女子声音太过温柔,她抬眼看了一眼女子,女子穿着一身白衣,生得很美,肌肤似雪,柳眉杏眼,目光流转间皆是万种风情。
女孩愣愣地看着女子,这是她见过最好看的人。
女子看到女孩满脸污渍,眼睛却格外明亮,她莫名有些心疼,柔声问道:“你可还有家?”
女孩摇了摇头,手中依旧紧紧抓着手中馒头,却再也吃不下去了。
她突然不想让女子看到她这难看的吃相。
女子心生怜悯,若是她妹妹尚在,应该也是女孩这般大小,她蹲下来与女孩道:“你可原跟我走?”
女孩有些胆怯,但还是乖乖点了点头,女子见状笑了笑,朝女孩伸出手。
女孩也伸出手,但在看到女子白净的手对比自己乌黑满是泥泞的手,她害怕弄脏女子的手,手伸到了半空中,有些退缩之意。
女子却不在意,在女孩打算收回手时,她抓住了女孩的手,女子对女孩温柔一笑,“那从今日起,你便是我的妹妹。”
女子一点都不在意自己素净的手被女孩手中的污渍弄脏。xǐυmь.℃òm
女孩看着她们交握的手,小声地唤了一句,“阿姐……”
喊完又小心翼翼地看女子的表情,女子只是温柔地对她笑。
女孩也忍不住勾起了唇角。
梦到了这里,月筝渐渐苏醒。
她回想起梦中女子的脸,那张脸,不就是她如今的样子吗?
只是气质不同,梦中女子沉稳中又带着温柔,令人信服又能给人带来安全感。
做梦最多只是有点印象,醒来之后便不会记得梦到了什么。
可她醒来后却清晰地记得女子的脸。
月筝擦了擦额前的冷汗,起身打算倒杯水喝,走到了桌前,她看到昨晚的杯子空了。
昨晚她没有喝完那一杯水,按道理说现在应该还有半杯水的。
门也没有打开的痕迹。
月筝压下了心中的好奇,也许是她喝完了自己忘记了。
她快速梳洗了一番,便去找江妍。
很快四人聚集在一个卧房,商量着分头找一找出口。
月筝本想跟江妍一起,想了想男女主单独相处说不定他们能培养感情,她便主动要求跟沈弃一起。
惹得三人的目光都看着她。
“你们……这是什么眼神?”月筝被他们看得云里雾里的。
“没什么。”江妍觉得之前想得好像是真的,月筝越来越喜欢亲近沈弃了。
沈弃没想到月筝会选自己,他以为月筝会选江妍或者顾清。
只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却令他心生欢喜。
顾清站起来,“妍妍,走吧。”
“哦……好。”江妍收回思绪,跟上顾清。
*
月筝和沈弃离开客栈,集市跟昨日一般,很热闹。
嘈杂的叫卖声,来来往往的行人。
月筝总觉得这些人有点奇怪,奇怪在哪里,她一时想不出来。
身后突然传来吵闹声。
月筝转身看去,熟悉的一幕呈现了。
一个小男孩撞到了一个男人。
男人立刻骂道:“小兔崽子,不长眼睛啊!”
男孩也是哭着喊娘亲。
很快男孩的母亲便出来跟男人对骂。
一模一样,连对骂的话都没有变过。
月筝连忙跑去昨天看过的地方,长长的集市。
茶馆的小二在门口招呼客人,茶馆里还有个说书先生在讲故事。
故事的内容跟昨天的一样。
她继续往前走,有个卖面的小面馆。
跟昨天一样坐了四桌,男人们似乎刚做完工,正在狼吞虎咽地吸面。
路边还有卖酸梅汤的,大娘热情地喊:“卖酸梅汤了!两文钱一碗!”
最后她走到了昨天江妍问路的摊主跟前,她发现摆放的玉佩位置都一样。
月筝觉得有点头皮发麻,这是一个循环的小天地吗?
月筝往后退了几步,不小心撞到了跟在她身后的少年。
沈弃虚扶了她一下,等她站稳后,便克制地松开手,问道:“怎么了?”
月筝抬眼看沈弃,眼里满是迷茫,“沈弃,你发现了吗?这个集市上发生的事跟昨天的一模一样。”
沈弃轻轻“嗯”了一声,“他们今日穿的衣服跟昨日是一样的。”
“这是幻境吗?”月筝茫然地说,很快又否定,“幻境会有所变化的。”
“我想……这应该是执念所幻化出来的一方天地。”
沈弃所知道的不多,以前他在崂山做完活后会在夜间会溜进书阁看书。
他看过的书基本都会记得内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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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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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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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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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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