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话怎么了?我说的不对吗?”
“你是不吃枪药了?还是说更年期到了?”
老板娘本身就是中年妇女了,快到更年期了,一听叶辰的话更生气了。
“去去去,出去,有房也不给你住了。”
说着,从桌子后面走出来,推着叶辰往外走,气的叶辰没脾气。
苏芮赶紧拉着叶辰往外走:“算了算了,咱们换一家吧,别生气了。”
叶辰也是看她是女人,好男不跟女斗,要不然早就拳头上去了。
“真晦气,今儿难道是出门没看黄历?”
噗嗤……
苏芮被惹得笑了起来,拉着叶辰:
“你啥时候出门看过黄历呀?”
“走吧,再去找找,肯定还有更好的旅馆,栎阳可是出了名的好地方。”
……
“妈,你猜我今天回来路上遇到谁了?”
“你遇到谁我怎么知道?”
“妈,你猜嘛。”
秦岚向妈妈撒娇道,拉着妈妈的胳膊摇来摇去,脸上满是开心的笑容。
“妈猜不着,你遇到谁了这么高兴?”
“我遇到了他,你说巧不巧。”
“谁呀?你该不会是,中意谁家小伙子了吧?给妈说说,谁家的?”
“妈……你说啥呢?我还小呢。”
秦岚小脸一红,有点不好意思了。
“我回来的时候,遇到了叶辰,就是上次给你说的那个人,妈你还记得吗?”
秦岚妈妈突然僵住了,手悬在半空中,脸色有点不自然。
“妈,你怎么了?”
秦岚妈妈默不作声,只是唉声叹气。
“岚岚,你不是问我那张照片是谁吗?今天妈妈就告诉你。”
秦岚无意中在家柜子中翻东西。发现了一张很多年前的照片,上面是一个英俊帅气的男子,三十岁左右,穿的绿军装。
问了很多次妈妈,都没有告诉她,只是说有机会了就会告诉她,秦岚以为那是自己的父亲。
因为秦岚从记事起,就没有父亲的印象,妈妈告诉她父亲已经不在了。
随着秦岚的慢慢长大,村里谣传她不是母亲的女儿,他妈妈根本就没结过婚。
为了这事,秦岚还曾揍过村里几个小伙伴,最后就再没人说起。
“妈妈给你讲个故事……”
妈妈捋了捋头发,仿佛在回忆往事。
秦岚妈妈,本名曹颖。
1964年那会,村里迎来了一批特殊的客人,一群年龄十八九的年轻男女。
个个文质彬彬,细皮嫩肉,一看都是城市里的知识分子,刚毕业的学生。
他们是响应号召上山下乡的学生知青,支援农村建设,投身农村早日奔小康。
队里给各家各户都安排了人,吃住都在安排好的家里,挣得工分也算是家里的。m.χIùmЬ.CǒM
曹颖家分了两个知青,一个叫秦文武,一个叫赵刚,两个人都来自首都。
两人住在了曹颖家,一来二去就变得熟络起来,那年曹颖十八岁,正值青春年华,渴望有份难忘的爱情。
两人同时喜欢上了曹颖,可是曹颖一时拿不定主意,难以选择,两人都很优秀,一文一武各有特长。
三人经常农闲或者没活的时候出去玩,秦文武与赵刚两人私下约定,要公平竞争,让曹颖自己做出选择。
秦文武文科生,京华大学毕业,才气过人写的一手好文章,还会吟诗作对。
偷偷给曹颖写了一首情诗:
平生不会相思,才会相思,便害相思。
身似浮云,心如飞絮,气若游丝。
空一缕余香在此,盼千金游子何之。
证候来时,正是何时?灯半昏时,月半明时。
(注:这首诗是《折桂令·春情》。
是元代散曲家作家徐再思的一首描写相思恋情的小令。
说的意思是:
我生下来以后还不会相思,如今才会相思,便害了相思。
身像飘浮的云,像纷飞的柳絮,气像一缕缕游丝。
空剩下一丝余香留在此,心上人却已不知道在哪里去留?
相思病症候的到来,最猛烈的时候是什么时候?是灯光半昏半暗时,是月亮半明半亮的时候。)
曹颖看完诗,那颗少女心一下子就被俘虏了,她毅然决然的选择了秦文武。
赵刚知道后,从此以后话很少。力气全用在了干活上,过了几天就找理由搬走了。
一晃过去了一年,曹颖与秦文武已经私定终生,一个非她不娶,一个非他不嫁。
两人海誓山盟,海枯石烂不分离。
突然有一天,村里来人了,是秦文武家里的人来接他回去,给他安排了工作。
秦文武告诉爸妈自己喜欢曹颖,被家里拒绝了,说门不当户不对不合适。
他死活不愿意,可是拗不过家里。他想先回去在慢慢做工作,到时候来接曹颖。
晚上,两人来到打谷场,坐在一个麦草垛旁边,秦文武说了自己的意思,希望曹颖能等他回来。
“颖儿你放心,不出半年我一定来接你,到时候我们就结婚。”
“真的吗?你不会骗我吧?”
“怎么会呢?此生我非你不娶。”
“那我等你回来。”
“我爱你,颖儿。”
秦文武说着,吻向了曹颖。
也许是因为要分别了,曹颖没有拒绝,可是这一吻,那是惊天地泣鬼神,两人之间的感情迅速升华,一发不可收拾。
就在这一夜,就在那个麦草垛,曹颖把她完整的交给了秦文武。
天亮时分,两人依依不舍,秦文武最后还是走了,而这一走,就再也没有回来。
“你这死丫头,昨晚去哪儿了?”
拖着疲惫的身体,曹颖回到了家里,刚进门就被父母劈头盖脸一顿训斥。
那个年代,女孩在外面过夜那可是很丢脸的事情,这要传出去了名声就毁了,一家人在外面都抬不起头来。
“我……我……”
“你什么你?你是不是又去和秦文武鬼混去了?人家是城里人,你一个乡下人人家能看得上你吗?”
“不……不会的……”
“好呀,你个不知羞耻的东西,真的是去找他了?看我不打死你……”
父亲拿起扫把,朝着秦岚打去,母亲赶紧拉住了男人:
“一大早就吵吵,让邻居听见了丢人不?快别说了。”
呜呜呜……
秦文武突然离开,家里失去了一个劳力,曹颖父母对他的不辞而别本来就生气,看到女儿一夜未归,气自然撒到了她身上。
“以后再敢晚上出去,看我不打断你的腿,老老实实在家待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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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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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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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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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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