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呼伦草原上的大牧主>第一百四十九章 敖鲁古雅驯鹿部落
  “首先我要感谢我的父母,感谢我姥,是他们将我培养成为对社会有用的人......”

  鹏鹏唾沫横飞的对着话筒滔滔不绝的说起。

  站在一旁的女记者,刚开始还一脸认真的点着头。

  可越听越不对。

  赶忙向摄像师摆下手。

  又一次的从鹏鹏手中抢过话筒。

  秀眉微皱,有些不悦的说:

  “不是,你这人怎么回事,我让你讲的是这次水灾。”

  “你这咋说的像是获奖感言一样。”

  另一边的巴图等人见状,捧腹大笑。

  刚好这时赵父与其他车辆的随行人员,来到了发放物资的货车跟前。

  巴图一眼就认出了,被众多人围在中间的,正是自己未来老丈人。

  “赵叔叔!”

  他赶忙走上前。

  “哎哎~你这人,咋乱攀亲戚呢,谁是你叔叔,这是我们赵市!”

  还不等赵父开口,身旁一青年皱着眉说。

  “啊??”

  巴图一愣。

  赵市??

  那岂不是......

  他惊讶的瞪大了双眼。

  这才恍然大悟。

  怪不得从未听赵雨柠提起他父亲是做什么工作的。

  并联想到在去赵雨柠家里,见到自己未来老丈人第一眼,就总感觉像是在哪里见过。

  那不是在电视上,地方台里经常露脸吗。

  赵父并没有理会身边青年,微笑着来到巴图面前,拍了拍他的肩膀。

  “呵呵,不错,看来我家柠柠没有选错人。”

  身旁随行的工作人员,不约而同的感到有些惊讶。

  隐隐猜测。

  眼前这个蒙古族青年,好像与赵市老早就相识了一般。

  在听到他口中说起的我家柠柠。

  那不正是赵市的千金吗。

  这么说。

  眼前这个青年会不会就是......

  刚刚站在赵父身旁的青年,看到两人熟络的聊着天。

  脸色有些难看。

  “这都是你们自掏腰包买来的物资?”

  站在巴图身旁的赵父问道。

  巴图不好意思的点了点头。

  赵父转过头,对刚刚那个青年说:

  “把咱们带来的物资,也给受灾的牧民们发下去吧。”

  青年点了点头,着手安排人手发放物资。

  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洪水无情,人间有爱。

  在太阳落山前。

  众人终于将所有物资发给了众多受灾的牧民。

  赵父则是在发放物资前,就已经离开了。

  巴图本想挽留,但见赵父向自己使了个眼神后。

  也就作罢。

  夜里,当众人回到家。

  阿妈与乌日娜早已经将晚饭做好。

  巴图也未食言,早早就让乌力吉宰了头牛。

  当众人回到别墅。

  满屋飘着肉香。

  巴图坐在首位,看向餐桌上的众人。

  心中有些许的激动。

  自己身边这一圈人,已经好久没有聚这么全了。

  “来来!今天咱们不醉不归!”

  巴图举起杯中酒,对众人说道。

  吃饭中途。

  李辉突然说道:

  “巴哥,这屠宰季过去了,冷库也不那么忙了,不如咱们哥几个组织组织到附近玩玩怎么样?”

  众人纷纷附和。

  “是啊巴哥,不如咱上市里耍两天怎么样。”鹏鹏紧接着说。

  “市里有什么好耍的,我看你是惦记今天那个女记者了吧!”

  苏和在一旁取笑道。

  “别拿我的感情开玩笑,我是那么肤浅的人吗?”鹏鹏不乐意的说。

  谁想到众人不约而同的点着头。

  “巴哥,不如这样,咱们就去葛根高勒的敖鲁古雅驯鹿部落玩两天吧!”

  巴图微愣,随即想起了在呼伦草原上一个古老的部落。

  那就是华夏国唯一的驯鹿部落。

  敖鲁古雅是鄂温克族居住的部落。

  位于呼伦草原的葛根高勒市最北部的敖鲁古雅河畔。

  葛根高勒市西郊,是鄂温克族最远也是最神秘的一个支系居住的地方。

  敖鲁古雅,也被称驯鹿鄂温克人。

  意为杨树林茂盛的地方。

  17世纪中叶,驯鹿鄂温克人从贝加尔湖流域一带,游猎迁徙到大兴安岭密林中。

  靠狩猎和饲养驯鹿为生。

  他们也被称为“使鹿部落”和“华夏最后的狩猎部落”。

  也是华夏国境内迄今唯一保存“驯鹿文化”的民族。

  最后一代纯正血统的驯鹿鄂温克人仅有30余人。

  世世代代赖以生存的驯鹿也只剩600余头。

  极少一部分驯鹿鄂温克人仍然保留着较为原始、自然的生产生活方式。

  五十年代以前。

  鄂温克族猎民仍然保持着原始社会末期的生产、生活方式。

  吃兽肉、穿兽皮,住的是冬不防寒、夏不避雨的"撮罗子"(由桦树张制成的尖顶型简易房屋),以驯养驯鹿为生。

  如今,鄂温克猎民的生活条件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淳朴的民俗民风始终保留着。

  而李辉说的敖鲁古雅部落,则是一个属于民俗景点。

  叫做敖乡民俗村。

  民俗村是集大中型会议、休闲度假、民俗展示、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度假村。

  是一处自然——人文旅游景观。m.χIùmЬ.CǒM

  民俗村依托森林、河流,鄂温克猎民的民俗民风。

  推出一系列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活动项目:

  主要有森林观光、探险、模拟狩猎;观民族宗教、歌舞、民俗表演;品尝民族风味餐、参观敖乡新居、访猎民等活动。

  在这个季节,正是去那里的好时候。

  秋季的民俗村中白桦林,在阳光的映衬下,树干、落叶交相辉映。

  俨然形成了一幅幅美丽的风景画卷。

  行走在色彩斑斓的世界中,就如同进入油画里,漫天的黄叶在风中轻舞。

  最终,李辉的这个建议,得到了大家的一致认同。

  第二天清早。

  众人早早起床,巴图嘱咐好羊倌。

  让阿妈,巴特尔两口子,坐上了自己的房车。

  先一步开车出发。

  而李辉等人则是开上其余三辆车。

  鹏鹏站在车下,神情有些沮丧的向众人挥手道别。

  苏和撂下车窗,笑着对他说道:“你真不打算去了?”

  鹏鹏愤愤的说:“是我不想去吗,明明是你们昨晚喝酒投票表决不带我的!!”

  “哈哈,那不是跟你说笑呢吗,甭墨迹了,赶紧上车!”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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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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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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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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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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