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呼伦草原上的大牧主>第七十四章 祭敖包
  第二天清晨,众人早早起床,巴图带着小白子骑马在草原上驰骋。

  就在两人骑马来到河边,欣赏着朝阳升起时。

  小白子突然说道:“巴哥,我来你家这几天,怎么从来没有听你说起牧场还养着猫呢!”

  “猫,什么猫?”

  巴图有些疑惑。

  自己牧场并没有养猫啊!

  小白子见巴图不解的神情,就指着远处说:

  “你看!那不是猫吗?这猫可真大啊!我就说你牧场里动物绝对你吃激素长大的你还不承认!”

  巴图顺着小白子所指的方向看去。

  隐约中,巴图能看清那确实是一只长得像猫一样的生物。

  可是在这里哪来的猫呢。

  突然,巴图脑中想起一种生活在草原上的猫科动物。

  我靠!

  那哪里是什么猫啊,

  分明就是一只猞猁!!

  “猞猁?那是啥东西?和尚圆寂时候的舍利子吗?”

  巴图不想理会这个白痴。琇書蛧

  赶忙骑着马向那只猞猁赶去。

  边跑边向追上来的小白子解释。

  猞猁外形似猫,但比猫大得多,属于中型猛兽。

  平均体长85~105厘米,尾长20~31厘米,重量20~30公斤。

  身体粗壮,四肢较长,尾极短粗,尾尖呈钝圆。

  耳基宽,耳尖是黑色耸立簇毛,两颊有下垂的长毛,腹毛也很长。

  脊背的颜色较深,呈红棕色,中部毛色深;腹部淡呈黄白色,眼周毛色发白,两颊具有2-3列明显的棕黑色纵纹。

  背部的毛发最厚,身上或深或浅点缀着深色斑点或者小条纹,这些斑点有利于它的隐蔽和觅食。

  背部的毛色变异较大,有乳灰、棕褐、土黄褐、灰草黄褐及浅灰褐等多种色型。

  其冬毛长而密,冬季,大爪子上包裹着长而密的毛茸茸的兽毛,在厚厚的积雪移动,相当于拥有了穿雪靴的效果。

  刚捕捉到兔子的猞猁,紧咬住兔子的脖颈,还不等享用美餐,就听到身后传来的动静。

  它惊慌回过头,就见两匹骏马正向自己这个方向而来。

  叼起兔子就向远处跑去。

  还好小白子拍摄到了猞猁的照片。

  拿回家给众人看,众人纷纷感到惊奇。

  猞猁这种猫科动物如今在草原上已经很是少见了,更何况现在还不到冬季。

  不知为何,最近不光有棕熊来到巴图家牧场,就连猞猁也出现了。

  巴图感觉这一切都应该是受万物生能力的影响。

  同时心中隐隐感到些许不安,这才刚刚要不步入秋季。

  牧场中就已经出现了各种少见的野生动物。

  如果真到了冬季,山林里食物缺少,到时狼群下山,袭击羊群时自己又该怎么办。

  凡事都是有利也有弊,万物生能力滋养了这片土地,为巴图带来利益的同时,也令各种野生动物得到了良好的生存环境。

  所以才会有平时少见的野生动物出现在牧场中。

  正想着,巴特尔突然走了进来,声称今天附近有祭敖包的活动。

  问大家要不要去看,众人听后纷纷响应。

  祭敖包是草原民族崇尚自然思想的表现形式之一。

  也是蒙古民族传统习俗,华夏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一。

  “敖包”,是蒙古语,汉语意为“堆子”,还有“脑包”“鄂博”两种变体叫法。

  据史书记载,在成吉思汗时代,每逢大事或征战时,成吉思汗必定要亲自到神山之下,摘帽挂带,虔诚祈祷,以求苍天保佑。

  在古代游牧于北方草原上的匈奴人,就以石块堆成敖包来作为道路或牧场边界的界标。

  在广阔的大草原上用它来辨别方向、区分游牧场地。

  久而久之,蒙古人就将其演化为祭祀天神、自然神或祖先、英雄人物的祭坛。

  在古代蒙古人的观念里,天和地是浑然一体的,认为天赋予人以生命,地赋予人以形体。

  因此,他们尊称天为“慈悲仁爱的父亲”,尊称大地为“乐善的母亲”。

  他们还崇拜山岳,崇拜河流,认为这一切都是由神灵掌管着。

  蒙古人因为把世间万物都看作神灵来崇拜,从而也崇拜山川及土地的其他各部分或掌握这部分的神灵。

  这种圣地可以分成共同的和个别的两类。

  这个别的圣地就是所说的敖包。

  所以祭敖包不是单一的祭天或祭地。

  祭敖包是祭各种神灵,是个综合概念。

  直至今日,在草原上依然还保留着祭敖包的古老习俗。

  不过现在的祭敖包也比曾经好玩了许多。

  在祭敖包不远处会举行小型的那达慕大会,其中会有草原男儿三艺‘赛马、射箭、摔跤’

  而在摔跤的场地周围,还会有一些搭着帐篷的商家,做一些特色的蒙餐,比如手把肉、肉饼之类。

  牧民们可以边欣赏着比赛边品尝的美食。

  在炎炎夏日的时候,坐在帐篷中,吃上两张滋滋冒油的蒙古肉饼,喝上一碗特色汆羊肉。

  约上一个好友,席地而坐,喝着冰爽的啤酒,岂不美哉。

  得到众人一致同意,巴图大手一挥,就带着全家老少向着家门外走去。

  而琪琪格这时却偷偷摸摸的回到家里,将墙上挂着的摔跤服取了下来。

  找了个袋子,装了起来。

  “琪琪格,你怎么还不出来,我们要走了!”

  “等等我,我马上就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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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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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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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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