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他那双阴森的眸子正盯着自己,阿萱竟是莫名有几分心虚。
可转念一想,她心虚什么?
她跟公孙羽是有婚约的,如今拿了他娘亲的遗物,又有什么关系?Χiυmъ.cοΜ
而紫瑜郡主的脸上,不自觉地透出了恼怒,似是不甘心地又问了一边,“当真是我义兄给你的?”
阿萱眉心微拧,拔下发簪递给紫瑜郡主,“若不然,你辨一下真假?”
看着阿萱手心里的发簪,紫瑜郡主的眼睛都快要瞪穿了。
根本不需要拿过来仔细观看。
那玉簪的样式,成色,绝对就是公孙羽的那支没错!
可……
这才几日?
义兄怎么可以将如此贵重的东西送给那贱婢!
眼看着紫瑜郡主的表情越发难以控制,阿萱嘴角却是勾起了笑意。
将玉簪仔细收入怀中,方才挑眉笑道,“我记得,先前郡主曾说,这世上若能有人配得上公孙羽,那一定就是我了。怎么如今看着这发簪很不甘心似的?”
这演技,实在拙劣。
阿萱再一次想不明白,上一世的自己,怎么就会输给紫瑜郡主这等无脑的白莲花呢?
紫瑜郡主这才反应过来,嘴角扯出一抹笑,“怎么会呢?阿萱妹妹跟我义兄的婚事,是煜哥哥亲自定下的,煜哥哥还冒死为阿萱妹妹准备了嫁妆呢!我最在意煜哥哥了,自然也跟煜哥哥一样,希望阿萱妹妹幸福呀!”
紫瑜郡主的每一声‘煜哥哥’,都让粱煜的脸色沉了几分。
想到自己亲手写下的婚书,想到那张上好的白虎皮,他便愤怒自己当初的决定。
等回了京,他定要亲手烧了那张老虎毯子!
可,紫瑜郡主又如何会不知道,此刻的粱煜是不高兴的呢?
她根本就是刻意为之。
虽然不知道,自己的义兄到底是抽了什么风,居然把那样贵重的玉簪就这么轻易地给了那贱人,但这事儿总算是能让粱煜看清楚,他喜欢的到底是怎样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
才与她义兄认得几日,就已经私定终身了。
还真是不要脸!
而且,她方才所说的一番话,看似是惹了粱煜不悦,可事实上,这只会加深粱煜与阿萱之间的矛盾。
看着粱煜脸色越发难看,紫瑜郡主决定,再加一把火。
她快步行至阿萱的身边,亲昵地挽住了阿萱的手臂,冲着粱煜道,“煜哥哥,阿萱妹妹日日巡城,定是无聊坏了,我们一起去逛灯会,好不好嘛!”
好恶心。
阿萱无比厌恶地将手抽了出来,眉心紧拧,“我不喜欢逛灯会。”
“也好。”
阿萱的话还未说完,粱煜便已是起身开口。
他看着阿萱,深沉的眸子凝着令人捉摸不透的情绪,“一起去。”
阿萱对上他的目光,尝试着反抗,可很显然,粱煜这副神情的意思是,不去不行。
无奈,只能点头应了声,“是。”
“太好了!”紫瑜郡主欢欣雀跃,这便冲着那小丫鬟道,“你快去准备准备,咱们等天再暗些就出发!”
“是。”小丫鬟应声离去,紫瑜郡主便又小跑至粱煜的身边,拉着粱煜的衣袖,撒着娇,“我听说,今个儿街上还有做花灯的活动,煜哥哥一会儿跟紫瑜一起做好不好?”
粱煜没有应声,那双黑沉的眸子一直盯着阿萱。
可紫瑜郡主却好似什么都没发现一般,自顾自叽叽喳喳着。
看着紫瑜郡主那活泼的样子,阿萱不由地想到了从前的自己。
曾几何时,她也是这样活泼地黏在粱煜身边,叽叽喳喳说个没完。
那时候,粱煜总是会耐心地倾听着,偶尔回以一笑,又或是宠溺地揉揉她的脑袋。
那双冰冷幽深的眸子,也会对着她露出暖意。
只是……
那都是很久很久之前的事了。
其实,此次的花灯会,是阿萱提议举办的。
凌城与曲城在经过那场屠杀之后,犹如两座死城。
这段时日,虽说两座城的重建工作一直都在继续,可,新搬入城的百姓也好,守城的将士们也好,情绪都不是太高。
毕竟,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大大小小的深色血迹,都在时时刻刻提醒着人们,这里曾经发生过什么。
但,人不能总活在过去的。
所有人都在等一个机会,一个能让这座城从死气中恢复生机的机会。
这八月十五的花灯会,便是绝佳的时机。
当夜色渐浓。
圆圆的月亮高挂于空,街上便布满了大大小小的花灯。
这些花灯,都是将士们训练之余做的,谁说比不得京内的花灯会那般华美好看,但一个个也都像模像样。
偶尔有几个形状怪异的,也会引得观赏的百姓哈哈大笑。
花灯下,还有不少的小摊贩。
大多都是别的城过来的,有卖首饰的,有卖小物件儿的,也有卖糖水,卖点心的。
他们吆喝着,声音不大,却让这座城热闹了不少。
许久不曾有过集会的凌城人也愿意花钱买一些。
还有今日不当值的将士们,出手更是大方。
走到街上,看着百姓们脸上或轻松,或开怀的笑意,阿萱心中也终于松弛了几分。
至少,此时此刻,这些人都暂时忘却了那令人窒息的仇恨。
“好漂亮的簪子!”忽然,紫瑜郡主唤了一声。
只见她正站在一个首饰摊前,拿着一根桃木簪把玩,“煜哥哥,你看这簪子,刻得真是精巧。”
闻言,粱煜上前,从紫瑜郡主的手中接过那根簪子,眸色微凝,“确实精巧。”
他也曾亲手刻过一根。
只是,那实非他所长,刻得并不精美,但好歹是他的一番心意。
他原以为,她是会珍惜的。
可她最终却将那根簪子连同他的心意一并扔进了火里。
思及此,粱煜不由得转头看向阿萱。
她并未再带着公孙羽给她的发簪。
事实上,在知晓那发簪的意义之后,她便无比珍惜地将其收入了怀中。
两相对比,就显得他亲手所刻的那根桃木簪,格外可笑。
于是,他将手中的那根桃木簪扔回了摊上,声音阴冷,“一根桃木簪而已,再精美,也配不上你。”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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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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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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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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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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