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趁机离开吗?”
“最好不要。我还不知道那两个人都有些什么手段。如果你在逃跑的路上被他们寻到了,那就不好了。”
“那是很难缠的人吗?”
“应该是。”
“…………”
“…………原本让你留下来是想避过这个风头再走,这样你离开的时候也会容易一些。但没想到出现了这样的变数。事到如今,只好未取阁下先扮作仆人,混在仆从之中。恰好这件事一来,这里收拾东西去乡离家的人不少,我的家眷混在这波人里面也不至于突兀。那时候你就跟着他们以仆人的身份离开好了,再在路上偷偷离去。”
“在下一时孟浪,让阁下费心了。”
“说这些干什么。我说过很多遍了,你这是为民除害了啊。”
“但……”
“没有但是。你要是为了那些流亡的人担忧,不妨这样想。如果没有阁下,任由四有宫接着胡作非为,那样、那时候,会受苦的村民要更多,会受苦的人要更多,会受苦的范围要更广,受的苦也更多,甚至就算是流民也有着被朝廷注意到施以救济的机会!而要是以往呢?他们什么都做不了,只能任由那乡野门派欺压剥削!”
“…………”
“唉,又怨的了谁呢?我在这种地方碌碌无为,阁下这样古道热肠的人物不得不隐姓埋名亡迹天涯,又怨的了谁呢?要怨的话,只能怨这个世道吧。这世道如此,你我这样的人,又能做的了什么呢?只能期盼某一天,有一非常之人,能够去除陈腐,扫荡天下,带来一个全新的朗朗乾坤——要是真有那时候,在下就算见识浅薄、位卑言轻,也定要以着腐朽之身,去为之献上一份力!”
“……阁下有心了。”
“唉,说那么多干什么,现在最重要的还是要想办法度过眼前这一关。”
“我……在下……感激不尽。在下拙于言,言语间或有冒犯之处。但青山常在,日后若有用的上的地方,自当竭尽全力。”
“切勿言此!为道义而已,何必言报!”
*
客观来讲,现在,枚殚先生,与苏涟先生,正如同一同站在法庭——不好意思,正如一同站在县衙大堂之上对峙的两位嫌疑人。
枚殚是有着道理怀疑苏涟的,因为苏涟先生做了一件从道义上不好说什么,但从侦探方面很可怕的事情。他一一人之力对抗了一座山头的实力,而且一路平推,将其发展到了屠杀的地步。那么十分明显的,能够做到这一点的人,想要灭掉区区一个四有宫应该也不是什么难事。更何况现在已经证明了很多遍的,四有宫乃是一个欺男霸女为非作歹的门派,不是什么正经四有,最妙的一点便是,苏涟先生也已经证明了自己其实是一个正义感爆棚的人,说不定什么时候热血上头就会沉迷在杀人杀人的感觉之中。正常的这种发展,说不定就算是突然告诉大家苏涟先生其实是一个精神分裂患者,里人格突然发作秉承着正义与自由的精神灭掉了四有宫的满门,然后表人格对此一无所知——这样也是可以接受的呢。但因为已经说出来了所以请大家放心这种发展是不可能的。
同样的,苏涟也有着道理去怀疑枚殚。去掉个人偏见,还有枚殚一直以来表现出来的对于人命的不在乎,只看他刚才那一瞬间的表现就好了。拿着剑的枚殚,杀气盈天,不论是风范,哈是那一瞬间表现出的攻击手段、实力、剑法,都确确实实有着足够在四有宫完成灭门成就的程度。更何况扔掉剑就完全换了一副样子的枚殚,真要说起来大概比苏涟更要符合双重人格这个设定吧。同样请大家放心因为已经说出来了所以这种发展是不可能的啦。
那么,审知今捕头所报以厚望——当然也可能并没有抱有什么期望——的这两个人,现如今都有着完美的、能够成为嫌疑人的条件了。这两个追凶的家伙反倒成为了可能性最大的凶手后补,就好像福尔摩与华生在一开始被警察在案发现场抓住了一般,真是莫名好笑而又有趣的发展。
“很简单,很简单不是吗?这种情况下你怀疑我是很正常的,我怀疑你也是很正常的。”
扇着扇子摇头晃脑,枚殚一副悠然自得指点天下的态度,只差腾出一只手在身上抓几只虱子捏死,就是一套完美的“扪虱论策”套餐,
【扪虱论策:东晋十六国时期前秦丞相、大将军王猛。王猛出身贫贱,成名后仍不拘小节。东晋大将桓温北伐的时候,王猛衣着破烂、满身虱子去见桓温,跟他谈论天下大计,一边谈一边捉虱子,旁若无人,由此名满天下。】
“不,刚才也说过了吧,如果不是发生了意外,如果不是有人抢先一步把四有宫的人杀了个干净,说不定你真的有可能亲自去把那里屠一遍——因为这就是这样的世道嘛!哈哈!个人的武力凌驾于世俗律法的高度之上,小门派可以为非作歹,大人物当然也可以啦!多完美!perfect!”
嘲讽,即使没有像一开始那样的夸张做作,枚殚的语调依旧充斥着嘲笑与讽刺,苏涟皱了皱眉头,却没有多说什么。
苏涟将这种行为理解为了愤世嫉俗。一旦这样去想顿时就觉得对他的容忍度高了不少。
“从你的角度来看,我大概也是一样的。嗯,现在我们暂时和好了,公开诚布,听听我的想法吧,苏涟小哥,你怀疑我,但我并没有怀疑你,哈,当然不是因为信任什么的啦,那种东西,哈,别把我想的太高尚,怎么说呢,因为我有着更值得怀疑的对象。”
枚殚眨眨眼睛,
“结合蛛丝马迹,再加上在这里发现的密函里的信息,嗯,让我想想,这个时候就需要说出决胜台词了——没错!真相只有一个!”
唔,之后的发展,简单地说,两人暂时性的达成了不稳定的共识。
*
“你不是能弄出一辆车吗?嗯?车?战车?高头大马!别想瞒过我!我可是知道的!你一个人,就能从空气里拿出一辆车来!随身空间?异次元传送门?总之!车!老子要坐车!要享受腐败的资产阶级的待遇!”
“异次元我听说过,传送门也似乎有点印象。随身空间是什么?资产阶级又是什么?”
“啊哈哈——那东西不用管,偶只是随便说说啦~就好像外国人在相对于自己的‘外国’的时候也会说一些自己的母语,那不是指望在这异国他乡有什么人能够听懂自己的话,而是仅仅因为怀念——哎呀呀说白了也只是我自己的偏见不用管,总结一下就是不用管!”
“不用管吗。”苏涟沉着的应对着枚殚的胡言乱语,“你所说的战车,必须有预定的作为俘虏的目标,然后才能够召唤出来,仅仅只鞥带着我一个人急速前往目标的身边,而目标如果没有接过我递过去的缰绳,那么不但它的消耗会成倍增加,我还要承受拜赐之师和更之后秦胜晋的后果。”
上次已经说过了崤之战的前因后果,但这件事其实还是有后续的。
春秋时,秦晋肴之战,秦将孟明视被俘。获释时,孟明视谓晋君曰:“三年将拜君赐。”后来,秦果然出兵伐晋复仇。又败,晋人讥之为“拜赐之师”。然而在崤之战的三年后,百里视请秦穆公一块去攻打晋国。他说:“要是这次再打不了胜仗,我决不活着回来!”他挑选了国内的精兵,准备了五百辆兵车。秦穆公拿出大量财帛,安抚了士兵的家属。全国兵民情绪高昂,一致决心夺取战争胜利。父母送儿子,妻子送丈夫,都嘱咐说:“要是不打胜仗,可别回来呀!”秦军浩浩荡荡,东渡黄河。过河后,百里视命令战士将渡河的船全部烧掉,说:“咱们这回出来,背水一战,有进没退!”他带领将士勇敢冲杀,不几天就夺回了上次被晋军夺去的两座城,还打下了晋国的几座大城。秦国军队所向披靡,耀武扬威;晋国人闻风丧胆,缩在城里,不敢出来对阵。周襄王派大臣召公赏给秦穆公十二只铜鼓,承认他为西方的霸主。
这就是阳处父没能留下秦国三将的后果。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有了疑心,没有接过左骖,重新成为俘虏任由宰割,那么苏涟飞弹不嗯呢该得到任何增幅,有着大量消耗的同时,还会受到压制,说不好对方还会得到大量增幅,使得这个行为成为一个完全吃力不讨好的白痴举动。
“风险好大啊。那你之前为什么没有犹豫的就做了?”
苏涟冷哼了一声没有回应。
枚殚当然知道,那是因为苏涟当时正在气头上,所以就不管不顾了。再有大概就是,他定的目标应该是牛头山山脚下守门的,这样一想应该是实力不咋地的人,即使受到了反噬的影响,他也有自信能够胜过对方。再加上他当时应该赶时间,急于在枚殚之前赶到那里,所以才立刻下定决心才是。
“你呢?你不是一直在说,自己是赶在我之前就到了吗?你又是怎么来的?靠跑的?”
“怎么可能嘛!在下可是不折不扣的文人!手无缚鸡之力!短跑拼拼命还可以,长跑怎么可能比你驾车还快嘛!”
“所以?你用了什么工具?”
“……”枚殚大笑着向苏涟展示了一堆七零八落的石头木头泥土。
“别看了,粗制滥造的东西。其实用到一半的时候就已经撑不住了,我用文元硬撑到这里才让它报废的。就算没报废这种粗制滥造的东西也只能搭乘一个人,最重要的一点是,和别人家做纯洁的交易,一天只能做一次,多了身体受不了。”
主动无视了枚殚隐藏的黄段子,苏涟摇摇头,“时间紧迫,我们不能确定他会待到什么时候,会不会现在就已经逃跑了,等不了一天的时间。这里没有马棚吗?”
“我查过了,没有什么好马,本来想着你可以凭空弄出车来就不用那些的……不过算啦!这个时候不管那些!跟我来!”
“…………”
“话说回来你爱马吗?”琇書網
“一般。”
“那就好。”
枚殚这个问题问的很有必要。
再怎么强健的马,快跑的时间长了,都会受不了。
干脆的说就是跑死马。马——还有其他很多大型生物,在力量速度等方面自然远胜于普通人类,但它们的散热系统却通常并不能长时间迟滞这种程度的爆发,一旦竭力奔跑起来,体内便会集聚大量的热量无法及时散发掉。这样一来,再神俊的战马也得死翘翘。正常的说,一匹战马全力奔跑,最多十来分钟就能要了它的老命,就算是小跑也很难长时间坚持,必须停下来歇息散热饮马,这使得爱马的人通常都不会全力催马疾驰。而如果是军队骑兵的话,一个人配上三四匹马也是常事。
话说当年,杨贵妃平生最喜食两样东西。这第一种即荔枝。对此,有杜牧”一骑红尘妃子笑,无人知是荔枝来”的诗句为证。而荔枝一般生于岭南,据白居易《荔枝日序》所言,这种水果“嘈离该校,一日而色变二日而香变,三日而味变,四五日外,则香味尽去矣”。岭南距京城长安有千里之遥,当时又没有快捷的交通工具(当然现在也没有),为了能让杨贵妃吃上色香味俱全的鲜荔枝,唐玄宗只得派人将刚摘下的荔枝,一个驿站一个驿站地换快马于当日送到京城,因此杨贵妃看到快马荡起的尘埃,知道是有人送她爱吃的荔枝来了,故喜形于色。而为了这一串荔枝,却不知要跑死多少匹良种好马了。
枚殚和苏涟现在要赶路,自然要全力奔驰,如果苏涟是爱马的人不愿意把坐骑往死里跑——那枚殚其实也不会说什么。讲白了,他不是那么在乎。不过会趁机讽刺苏涟几句罢了。
总之,纠结着各种事情,两人还是上路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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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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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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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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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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