束脩只是学文这条道路上最基础、最微不足道、也是最便宜的付出。
真正的大头除了好的夫子,便是书籍和笔墨纸砚,前者可以依靠超越常人的聪慧来获取,后者就只能是明晃晃的银两。
不过在江仁的帮助下,万景浩不时会去山中用陷阱狩猎。
捕捉到的动物,少部分用于改善家中伙食,大部分则送去镇上贩卖,所得也算是能买到一些便宜的笔墨纸砚和常用书籍。
单凭狩猎,倒也不是不能赚到更多钱。
只是在这种时代,如果自身没有足够的力量,不管赚钱的方式有多合法,都有可能迎来排挤和仇恨,甚至是憎恶与惦记。
为了能安心的读书学习,暂时只能这样做。
解决了钱这方面的事,万景浩在学文方面也取得了良好的成果。
随着年龄的增长,他的表现也越发喜人。
从刚开始与同窗相差无几,数年之后,学习的效率和进度就达到了第二名的两倍以上。
丰宝十三年。
江仁来到这个世界的第十一年。
也是在这一年,十二岁的万景浩参加了童子试。
并最终以第二名的成绩,获得了童生这个虽然没什么特权,但却足以进入读书人之列的功名。
这也让万景浩的神童之名更为响亮,私下里被称为未来的关老爷。
父母和兄长也与有荣焉,视他为家中骄傲。
甚至于。
因为童子试的排名,万家的门槛差点被附近几个村子的媒婆踏破,她们都想在万景浩还没有发迹前,定下一门亲事。
这其中不乏一些地主之女和落魄秀才之女。
最终的结果,自然都是被拒绝。
曾经的万傻子之名,早已销声匿迹。
即便偶尔一两个人回想起,也不会不知趣的道出,免得在他人面前留下一个善妒的印象。
群马村,青竹私塾。
万景浩跟随一个童子走入了会客间。
“万公子稍等片刻,我这就去通知夫子。”
童子对万景浩恭敬地道了一声,然后便退出了房间。
一副憨厚少年模样的万景浩,目送着童子消失在门外,转身看向挂在墙上的书画,表面上是在欣赏,实则心中默默想道:“神仙老爷爷,您说夫子找我是有什么事?”
“平日这个时候,夫子都在小憩,即便有人拜见也不理会,今日怎么这般特殊?”
“……”
身体在万景浩胸前长命锁中的江仁,听了之后默默无语。
他不会回答这个问题,一来会拉低自己的逼格,二来万景浩这么问只是出于习惯,实际上并不是想要他回答。
“说起来,这七年以来,我也算有点收获。”
准备稍后再进入修炼状态的江仁,默默回忆这七年的收获。
“身体依然与以前一样,坚固光滑。带给我的感觉也没有任何变化,没有任何破壳发芽的预兆。”
“倒是与精华相关的几个疑问,都得到了答案。”
“就比如五岁那年,万景浩见血之后,我所获得的那几个时辰的万倍修炼增幅效果。”
“血液只是万倍增幅的诱因,而非主因。”
“事实上,真正决定万倍增幅时长的,是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的入定修炼。”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就是平时的修炼中,他体内积攒了许多能量,一旦将他们激发出来就会获得万倍增幅。
而激发方式,就是在身体一定范围内感觉到血液,并且不局限于人的血液。
平均一年积攒的能量,大概能让万倍增幅效果持续一个时辰,并收获三倍于当年的精华。
也就是说每年正常修炼得一点精华,万倍增幅效果后可再得三点精华。
想到这里,江仁掐灭回忆。Χiυmъ.cοΜ
万倍增幅的原因是找到了,也为自己获得了不少精华,但除此之外并没有找到其他获得精华的方式。
这时,外界响起脚步声。
“来人了。”
江仁见到万景浩的授业恩师司老走进屋内,当即将注意力放在对方身上。
通过几年的接触,他发现这人的身份不一般,绝对不是什么落魄书生,学识文采哪怕是现实的一些国学大师也不如。
两个月前的童子试,万景浩之所以取得那么好的成绩。
一成归于运气,三成归于万景浩自身,三成归于自己,剩下三成则归于司老。
“夫子。”
万景浩看到来人,当即弯腰行了一礼。
司老笑道:“哈哈,不用多礼。”
万景浩严肃回道:“这为学生之礼……”
“今天不谈礼数,我叫你只是想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司老见到万景浩目露疑惑,笑笑说道:“我向府城那边要了一个书院入学名额,等名额下来后,你就可以前往入学。”
万景浩瞪大了眼睛,呼吸立马急促起来:“清风书院?”
司老点点头:“正是业城的清风书院,这个名额不但免除了束脩和书本费,而且还在学院内分配了一个房间,只需带上衣服和笔墨纸砚即可。”
“多谢夫子!”
万景浩当即跪在地上,双手触地,磕了一个响头。
江仁闻言,也感到有些意外。
清风书院可不普通。
作为一个人口达到十数万大城的书院,每年招收的学生不足百名。
不只需要超出常人的聪慧,还需要有身份地位的人推荐,并且付出一笔不菲的束脩。
可想而知,这个免束脩的名额有多珍贵。
至于司老为什么会想着把万景浩送入清风书院,江仁也大概猜到了原因。
司老的学识文采或许胜过清风书院的大多数夫子,但学识文采是学识文采,并不等同于教导调教学生的能力。
再加上万景浩目前十二岁,正是一个进步快速的年龄。
比起在私塾中闭门学习,在书院不只能与同龄人竞争,增加学习效率,还能结交好友,为未来铺路。
与司老告别后,万景浩就快步往家的方向而去。
路上遇到的人无不对他打招呼,受关注的程度,甚至要比纵横村里二十余年的里长还要多。
“万兄。”
旁边忽然响起一道呼喊声。
“卢兄可是有事?”
万景浩转头望去,见是一名高瘦男子,于是拱手淡淡道。
卢大蛋讪讪一笑:“我看你走得急,可是遇到了什么事?需不需要我帮忙?”
“并无急事,卢兄如果无事,我就先走一步了。”
万景浩不待回复,便毫不犹豫地加快步伐离开。
卢大蛋看着他的背影,脸上浮现一抹怒意,双手忍不住握成拳头。
但最终又缓缓松开,落寞地来到路边,将刚才丢下的锄头捡起,朝着自家的田地而去。
走在路上,万景浩转眼就将刚才与卢大蛋的见面抛在脑后。
今时今日,两人的身份地位已经不一样了。
卢大蛋家里虽然比同村人富裕些,但顶多就是个中农,家里田地大多时候都是自己动手,顶多农忙的时候雇几个人。
至于读书,他在坚持了两年之后,因为没有什么成果,被他父亲扯着耳朵拉了回去。
而万景浩则不用说,周围小有名气的神童。
童子试第二名的成绩,不出意外必然能取得秀才功名,如果后续再考个举人,那就是妥妥的官老爷。
回到家。
万景浩与母亲打了声招呼后,进入自己的房间,关好门窗,把墙角的一块石头取出,从中拿出一个木盒。
偌大的木箱中,只有一封泛黄的信。
木箱里原本装着几本书,不是什么志怪小说,而是识字入门的基本书籍,早已被取出,翻看了不知多少次。
万景浩小心翼翼地将信取出,看着上面稚嫩的文字。
“七年没联系,还这么念念不忘。”
江仁看着他有些痴汉的笑容,感觉有点不忍直视。
虽然那小女孩离开后就没再联系,但万景浩还是通过了不少途径,知道了对方的身份。
——清风书院山长黄泽书之女黄兰曦。
这也是为什么万景浩得知能进入清风书院时,那么欣喜的缘故。
能去好书院的心情只占少部分,更多是对终于能见到小女孩而高兴,毕竟他离有学问还远着。
“......是不是我给他定的要求太高了?”
江仁细细回想,万景浩曾经问自己怎样才算有学问的人,自己回答考个状元就差不多了。
不过,状元很难吗?
与皇帝、大将军、首富三者比起来,状元似乎也并不难......反正应考的也不是自己。
“而且,有日月精华的帮助,状元也不是太难考取。”
江仁回想起这几年正常修炼的精华,平均只有未遇到万景浩前的八成至九成。
联想到万景浩的身体逐渐变好、头脑逐渐聪慧,那些缺少的精华被谁截胡,一目了然。
之后几天,万景浩在家中等待着书院名额到来。
不过即便是这样,他也没有闲着,不是在学习四书五经,就是在练字。
但没过多久,就有人打破了平静。
“来来来,把东西都放到这边。”
在一个锦服少年的命令下,一群人挑着谷物、腊肉、布匹等物品放入了万家的小院中。
“公子,您是我家贤儿的好友吗?”
万母站在锦服少年旁边,神情有些不知所措。
锦服少年用折扇拍了拍手,笑着说道:“您太客气了,称我一声岳达即可,我也是司老学生,跟令公子是同窗。”
听到这个名字,万母脸色微变。
岳达是里长岳明洲的小儿子,几乎没怎么在村子里呆过,自幼就被送去镇上学堂求学,早几年前就已经考上了童生。
更重要的是,对方名声不是很好。
逢年过节回到村子里的时候,曾有好几次因为一句话乃至一个眼神,就命仆人殴打对方,其中一个被打之人还落下了伤残。
万母看着那几担东西,勉强笑道:“不知岳公子,这是什么意思?”
哗!
岳达将手中的折扇打开,故作潇洒地扇了扇风:“我先前在外游学,今天回来才收到令公子童子试获第二名的消息,身为同窗怎能无动于衷,这些就是我的礼物。”
“娘,你先进去,我与岳兄聊聊。”
万景浩从屋中走了出来。
万母应了一声,便进了屋,顺带还将门关上。
如今二儿子虽然才十二岁,但沾染了读书气的他,说话已是家中第一管用的人。
“来者不善,善者不来。”江仁看着岳达。
对方脸上的得意,不像是来送礼做客,反倒像是来炫耀和......威胁。
这让感觉近几年生活有些平淡的他,顿时来了兴致,准备将休息时间稍稍延长。
岳达拱手,一脸笑意道:“万贤弟。”
即便两人才见过几面,总共交流的话不到百句,但他也还是毫不羞耻地叫出了“贤弟”。
“岳兄的好意我还领了,还请将这些东西收回。”
万景浩平静看着他的眼睛,并没有被称呼影响到。
“万贤弟还是收了吧。”
岳达收好扇子,靠近他耳边说道:“其一是为了庆祝你考取童子,其二是为了庆祝为兄我得到了清风书院的入学名额。”
万景浩心情一沉,眉头微微皱起。
清风书院的入学名额每年不过百,而且大多由业城内部消化,极少部分才可能落到其他府城和周围村子。
岳达这时候找上门,他的入学名额该不会是……
“入学名额归属青竹私塾,按照规则会选取其中最优秀的学生。”
岳达露出一副看清了他想法的笑容,说道:“作为唯二的童生,为兄比你更早取得童生,这个名额自然属于我。”
“万贤弟你也不用想着会有余地,名额在昨天就已经上报了,没机会改,也不可能改了。”
“收下礼物,我们仍是同窗。”
岳达停顿了一下,又接着说道:“拒绝礼物,会发生什么,为兄就不知道了。”
“不过,为兄可是听闻隔壁村子有老虎出没,已经袭击了不少人,甚至还把一个一家四口叼走了三个,尸骨无存,万贤弟你说那家是不是很惨?”
“可怜啊,那只老虎现在还没被抓到......”
没多久,岳达就离开了。
带着他的人离开了,将那几担礼物都留在了原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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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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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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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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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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