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才会这样说。
并且,还是很肯定在一年之后,局势就会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
若不是沈娇娇了解她这个二哥,不然,还会以为他也是重生者。
沈桐文压低了声音,继续道,“未来有极大的可能会恢复高考,你以后什么都不要做,就复习看书,等时机一到,你就去考试,最好考京市大学。
到那时,你就不用待在农村了。
也得让许默一起去考试,他也得考大学。”
沈桐文又嘀咕了一句,“也不知道那憨憨能不能考的上。对了,这事你可别对外人说,若是别人捉住了小辫子,你会有麻烦的。”
沈娇娇:“……”
沈娇娇鼓着腮帮子,继续给沈桐文上药,没有搭理他的话。
她作为重生者,自然是知道未来发展走向的。
关于未来如何,她其实早就规划好了。
高考肯定是要去考的。
并且,还要敛财。
虽然许默在原书中最后本来就是要成为世界首富的。
但是,她现在有能力有足够多的物资,那自然是可以帮助许默,助他登上人生顶峰。
有她在,至少能让许默在往后打拼的路上更轻松一点。
或许,这就是她归来的意义吧!
不仅她要帮助许默,还有家人。
她会利用她对未来的预知,让家人躲避危险,过上好日子。
让他们一辈子顺风顺水。
沈桐文见自家妹子还是闷闷不乐的。
有些急躁。
挠了挠头发。
“娇娇你还在生气啊?别气了,二哥都跟你道歉了,这样吧!等会我带你去供销社,想买什么随便买。”
沈娇娇上完药,将手中的红药水放在炕桌上,很认真的看着沈桐文。
“二哥我问你件事。”
“什么?”
“你跟你那未婚妻是怎么回事啊!为什么你要退婚?”
上辈子,沈娇娇死的时候三十岁,而那个时候,沈桐文已经四十岁了。
但是,沈桐文跟他未婚妻退婚后,也一直没有成婚。
虽然看似过的潇洒,但家人都知道他内心是凄苦的。
沈娇娇也是无意中听说了关于他未婚妻的事情。
女方那边退婚后,重新找了个男人结婚。
但是,那个男人对女方不好,并且还有暴力倾向。
好像后来那个男人还因为在外欠下巨额赌债,导致债主上门找人,男人没钱还债,就将女方卖给了债主。
反正女方后来还是挺惨的。
沈娇娇是没有见过沈桐文未婚妻的。
但是,她想不通。
若是二哥不喜欢人家,可为什么在退婚后又一直没有再找。
这就很奇怪……
思来想去,沈娇娇还是认为,二哥是喜欢他未婚妻的。
就是不知道这两人发生了什么?
沈桐文在听到未婚妻后,脸色变了变。
他垂下眸子,浓密的睫羽掩藏住了眼中的情绪。
短暂的静默过后,他揉了揉沈娇娇的小脑袋,“大人的事小孩别多问。”
他摆明了不想提及此事。
下了炕,就准备出去。
沈娇娇拉着他的衣摆不准他走。
既然重活一世,再怎么也得把事情搞清楚。
万一二哥真的喜欢人家,至少她能及时阻止,不让他遗憾才是。
“二哥,你变了,以前有什么事都跟我分享跟我说,现在竟然不告诉我了。
那我以后有事也不找你,我找大哥找三哥去。”
沈桐文立马被拿捏住。
以前在家的时候,妹妹跟他最亲,这让他在老大跟老三面前可谓是出尽了风头。
若是以后妹妹都不理他了,那他在家的地位肯定一路下滑。
这怎么行呢!
妹妹可是他的护身符,他可不能将护身符丢掉了。
沈桐文揉了揉眉心,语气略显沉重,“听女方那边的意思是想退婚,我又怎么可能上赶着强娶。”
男人觉得脸上有点挂不住。
好歹是个男人,被人退婚什么的还挺没面子的。
并且,还要在亲妹子面前承认自己被人抛弃,他现在又想去找许默打一架了。
为了挽回点尊严,沈桐文一副无所谓的态度道,“反正这婚事是爷爷定下的,我当初也没同意,这不是正好。喜欢你哥的人多的是,放心,改天就给你带个二嫂回家。”
沈桐文说的挺没底气的,最后实在是没脸在继续待下去,灰溜溜的走了。
沈娇娇挠了挠头发,觉得这事挺难办的。
女方家执意退婚,那她还真的扭转不了这局面。
或许是二哥跟那姑娘没有缘分吧!
但是沈娇娇又不想沈桐文爱而不得伤心。
毕竟,她还是能感觉到,二哥对他未婚妻挺上心的。
就是这人死鸭子嘴硬,不会轻易的承认自己的心意。
沈娇娇在想,要不还是打听一下女方那边究竟是什么情况,不能这么不明不白啊!
这事沈娇娇放在了心上。
这一大早,还真的是鸡飞狗跳的。
许默在沈娇娇给他上完药后,换好衣裳就去村里买粮食。
毕竟家里面粮食不多,再加上沈桐文在,自然不好怠慢了。
最主要的是许默不想让沈娇娇吃那些粗粮,于是就全部换了细粮回来。
一般村里分粮食是在秋收后的十一月份,所以现在家家户户都挺缺粮的。Χiυmъ.cοΜ
没有钱买粮食的只能勒紧裤腰带过日子。
村里的粮食价格跟供销社的一样,大米都是五毛一斤。
许默也没敢多买,就暂时买了二十斤。
他倒是想多买点,主要是这钱的来源就不好说了。
毕竟他们家分家的时候,每房就分了十几块钱,这在村里已经成了笑话。
若是他突然拿出五十一百的,就很容易被人盯上。
所以,他还是不想出这个风头。
以后想买什么东西,就去城里偷偷带回来。
许默将二十斤大米抗回了屋。
准备早上给娇娇煮大米粥喝。
大房二房的人已经煮好了早饭,所以现在厨房是空着的。
许默去了厨房,将淘好的米放入锅中,盖上锅盖就开始烧火。
早饭也不能只喝粥。
许默将柴架在灶膛里,等到灶膛里的火稳定下来后,就起身去和面粉,准备做馒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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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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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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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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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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