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枫撒腿就跑。
往森林里面狂奔。
现在自己只是孱弱小兽。
要活过三天,才能成为百年魂兽。
到那时候,这群猎人根本不够看。
陆枫跑的时候也很谨慎,不会往森林太深入的跑进去。
同样,随便来一只什么百年人面膜蛛,就可以直接把他吃掉。
陆枫跑了一会儿,感觉有点疲累。
只能停下来休息,缓慢恢复体力。
不久。
那群猎人,又追踪而来。
只听一个中年猎人说道:“大伙务必抓活的,这只小金猪,是个稀罕物,拿到集市上,应该可以卖个大价钱。”
“或者拿去商盟拍卖场,那些有钱的大人和小姐,一定会喜欢,可以驯化成宠物。”
“看过去确实很可爱,我倒也想抓来拿回家,给我儿子玩。”
“先拿去卖,如果没人要的话,就给你家儿子玩吧。”
陆枫听到他们已经在商量如何处理自己,好像能手到擒来似的,心里很是不舒服。琇書網
你特么自己给你儿子玩吧。
老子不奉陪!
陆枫继续狂奔。
那群猎人紧追不舍。
根据他们的捕猎经验,幼小野猪体力、耐力一般,不会跑得太远。
野猪正常是群体出没。
野猪群里会有极其凶猛的大公猪,皮糙肉厚,弓箭射不穿,刀枪都很难砍杀。
成年野猪遇到人类攻击,会采取非常疯狂的反扑,不死不休,对普通人类具有致命伤害。
而现在这只落单的小金猪。
相对容易捕得。
而且看起来很有价值。
所以,他们不愿放弃。
猎人是追踪野兽的高手,他们可以根据蹄印,折断草木,气味等等,判断野兽踪迹。
陆枫没想到这群猎人如此的执着。
非要猎取自己。
第一次被当做野兽来追捕。
这个滋味,好特别。
累累累!
自从觉醒魂力以来,都没这样又累又饿过。
那群猎人吊在后面一直追,不依不饶。
这样下去,还真的有可能被他们猎到。
好在保留方圆十几米范围的感知力。
他们接近后,就能察觉到方位。
可是体力有点跟不上了。
这副身体不行啊。
必须尽快补充体力。
而变身成野猪后,身上的储物腰带等物品,全都收进系统空间,拿不到食物。
嗷呜——
正在奔跑的陆枫,突然听到一声狼嚎。
只听后面跟踪的猎人,顿时停住脚步,十分紧张地观察周围。
“不好,我们进入了狼群领地。”
“快离开,不能再往前走了。”
那群猎人很慌张,放弃追踪,呼啦啦地向后退去。
狼群没有去追那些猎人。
即便是野兽,也懂得分辨利弊。
普通群狼正常是不会主动攻击猎人小队。
即便可以打败猎人小队,但狼群也会受到极大的损失,并不合算。
猎人狩猎经验丰富,手中的武器,以及捕兽夹、陷阱等,会让狼群吃尽苦头。
因此,狼群看到手持捕猎武器的人类,都会有些忌惮。
但如果是落单的猎人,狼群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群起而攻。
狼群中,必有一只头狼。
这只头狼,也一定是狼群中最有智慧,最强壮的那一只。
它负责指挥攻击。
这一次,头狼认准的猎物是陆枫。
这只小金猪,够它们美美吃一顿了。
落单的小野猪,是在狼群的菜谱之中。
而这只金色小野猪,不管是看起来,还是闻起来,都感觉极为美味。
陆枫感觉到狼群向他包围而来。
心中暗骂,真是晦气啊!
我有这么香吗?
刚刚逃出猎人的追捕,现在又进入狼群的包围圈。
如果只是论短距离冲刺速度。
狼或许跑不过野猪。
但是比长途奔行的耐力,以及敏捷,攻击力,野猪不会是狼的对手。
毕竟它们专业的掠食动物,身体构造就是为捕杀其它动物而生。
一只成年公猪与一只狼搏斗,或许还有胜出的可能。
但现在自己是未成年的小野猪,面对的是一整群狼。
没别的办法。
只能跑!
但被包围了。
真正体会到什么叫弱是原罪。
在野兽的世界里,弱小只能被所有强大野兽当做猎物追着跑。
跑不掉就是死。
公平吗?没有什么公平不公平,丛林法则便是如此残酷,适者生存,优胜劣汰。
陆枫不想变成狼的食物。
他能够感知到群狼所在位置,发现其中有一只不是很强壮的老年灰狼。
迅速判断出,这是狼群中最薄弱的一个环节。
他哐哐哐,向着那只老狼冲去。
那只老狼有点纳闷。
怎么回事?这种小野猪,也敢跟我硬刚?
小野猪朝它冲来,在这只老狼的眼里,觉得是被羞辱。
老狼低吼着。
呲开尖锐獠牙,爪子在地上刨着,嗜血双目露出凶恶眼神。
而陆枫也露出了杀机凛凛的目光。
还好,杀意与剑意可以动用。
化形封禁了魂力与魂技等,但“意”存在与心念当中,无法封禁。
而目前只能通过眼神透出去。
那只有点瘦的老狼,忽然一愣。
因为小金猪的眼神,让它陡然心生恐惧。
那目光如有实质,像两把刀一样刺过来。
令它不寒而栗,寒毛直竖。
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但感受真实存在,它双眼像是被针扎了一样的难受。
老狼惊嚎一声。
而这个时候。
陆枫已经冲到它跟前,一头拱在老狼腹部。
将老狼掀翻。
然后势头不减的,冲出包围圈,向着草丛里钻去。
陆枫背部有点痛。
那是老狼本能反击了一爪子。
在他背上划出三道细细血痕。
陆枫拥有铜皮兽体,皮肤防御力还不错,只算是皮外伤,没有流血。
有点痛,但不影响行动。
如果不是铜皮兽体,老年灰狼这一爪子,足以让他受到重创。
做人不容易,做魂兽更不容易,做弱小的魂兽……一言难尽。
陆枫思绪飞扬,但四蹄在不停地狂奔。
不跑不行,虽然冲出狼群的包围圈,但那群狼跟刚才的猎人一样,也在后面紧追不舍。
而且这群狼对这一带地形极为熟悉。
又是天生猎手。
比那些猎人更擅长追踪,也是更可怕的威胁。
刚才那些猎人想活捉他,而这群狼想要吃他。
这体验,还真是沉浸式全面真实啊。
也太踏马刺激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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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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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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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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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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