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离?离离?”浣溪悄悄扯了扯她的袖子。
“怎么了?”离歌好看的眉微微皱起。
“你怎么在走神?”离离那口菜一直放在嘴里含着,估计都含烂了吧。
“没什么。”怎么会为他走神?她嚼着菜,想。
“离离不会在思春吧!”亓思笑着。
“离离……思春?”浣溪心里突然有了不好的预感。
千万别有人捅破这层窗户纸啊!
显然,世界上从来不缺多嘴的人。
“离离这副模样不是在思春那是在干嘛?瞧瞧这小眼神,怕不是心早就跑到那个少年郎的身上了!”亓思根本不理解浣溪这种情感,她才刚刚入了青楼,完全就是为了寻欢作乐。
“没有。”离歌想,她怎么会思春?思春不就是像阿娘曾经养过的小猫?在春日里总会不分时间的叫,每次到春日都会消瘦很多,爹爹说他想要个媳妇。
可现在是十二月份,是严冬。
“离离不会在思念那沈公子吧!”有人开了先头就有人继续调侃。
“好了好了,离离还这么小,她哪里懂什么情爱?”涣水这圆场不如不打。
“离歌,喜欢一个人就是日日思念他,见到他会特别开心,他难过你也会难过,会为他准备的小惊喜而开心,想永远同他在一起,心中是热烈的。”易素坐在主位上突然说出了这段话:“当然,还有一种可能,你根本不知道你喜欢他。”
“素姑姑……离离还小……”浣溪眉头狠狠一跳,她好害怕离离受伤。
“她不小了,她及笄了,该知道了,不知道的话会更被别人骗了。”易素知道浣溪在担心什么,可是离歌不该一直被护在羽翼之下,不是吗?
“为何会不知道?”阿娘没有教过这些,阿娘说她想在及笄的时候告诉她,可阿娘终究没等到她最爱的女儿及笄……
“没接触过,或是根本不相信。”易素将手中的筷子放下,继续说:“总会有一些人,彼此相爱,却不知道,最后错过一生。”比如她和她的卫郎就是这样错过了一生。
“等你对那个男子狠狠动心的时候,你就懂了。”易素敛去眼中的泪花,说。
“好。”离歌很敏锐的察觉到了易素身上悲伤的气息,她没有多问,毕竟,这里的谁几乎都有一段故事。
“哎呀哎呀,吃菜吃菜。”浣溪都入了青楼,这点察言观色的能力还是有的。
“不过,沈三公子其实并不是好的归宿。”他的身份注定是他的束缚。离歌心思单纯,哪里去的了那吃人的地方?
“嗯。”离歌应道,心里却升起了一丝隐秘的,不为人知的不爽。
“快吃快吃,一会凉了,什么沈三不沈三的,乖。不提了。”浣溪努力给离歌夹菜以用来调解气氛。
“好。”她还是那副样子,淡淡的,眼底带着微微的疑惑。
“你们吃罢,我出去一下。”易素起身离开了。
这么多年,她还是没习惯没有卫郎在的除夕的前夜。
“素姑姑……”亓思想喊住她。
“不用了,素姑姑出去透透风有什么不好?”涣水拉了亓思一下:“还有,多吃菜,少说话。”
亓思闭上了嘴巴,默默的吃起了眼前的菜,话说她好像惹祸了耶。
————
夜幕降临,离歌站在窗前,春月楼前楼灯火透亮,挂满红绸,看起来十分的喜庆。
蓦然间,她余光好像瞥到了一个人在向她招手。
于是她低头。
是沈绝,他带着笑,望着她,浑身的骄傲都化成了温柔,他向她做口型:下来。
离歌顿了顿,嘴角不自觉的攀上了一抹笑意,然后她点点头。
她披起斗篷,拿起锦盒,下了楼,十二月的长安很冷,那种冷,透入了骨髓。
“我同易素说好了的,走,我带你去放烟花。”沈绝接过离歌手中的烟花,堂而皇之的带着她大摇大摆的走出了春月楼。
其实如果可以的话,他想牵着她来着,可是好像不太行。
他带着她上了马车,全然不顾春月楼中的人那震惊的目光。
“去哪?”她坐在马车上,袖子里的手攥紧又放开又攥紧。
“去我特别喜欢的一个地方。”马车踏着未清除干净的雪,嘎吱嘎吱的响,沈绝坐在了同离歌最远的地方。
很快,他们出了城门,离歌有些奇怪,怎么没人拦着?按道理,这种时候,城门的戒备应该更加森严,是因为这是沈绝的马车吗?那不也应该拦下来看看吗?
“来,小歌儿,到地方了。”她思忖着,转眼就到了目的地。
沈绝先下的马车,然后小心翼翼的将离歌扶了下来。
小歌儿的手真的好软,真想一辈子都不放开。
离歌打量着周围,想来应该是一座山,周围全是光秃秃的树,旁边的雪已经是被清扫过了,右侧几步处还有一个小亭子,面前则是望不到边的冰湖。抬头还能看到万里星辰,清清冷冷的月光散落一地,和雪一起将周围照亮。
要是没有周围跟着的侍卫那想来就更好了。
“小歌儿,快来,我给你放烟花!”沈绝从袖子里掏出来个火折子,然后又从锦盒里掏出了一个黑漆漆的东西。
他将火折子吹燃,然后点上那黑漆漆的东西,一瞬间,流光溢彩。
“好看吗?”他侧身问离歌,眼里是亮的,是充满爱意的,极为认真的。
离歌的心跳错了一拍,像是有头小鹿在疯狂的乱撞。
“好看……”她说出来的声音都有点颤抖,这种感情太陌生了,陌生到她有点接受不了这么热烈的感情。ωωω.χΙυΜЬ.Cǒm
“小歌儿怎么了?是冷嘛?”他说着把烟花插进了雪里,就要把斗篷解下来。
“不用,我不冷。”她伸手想阻止他,却不想蹭到了他的手,他的手因为刚刚一直在外面所以是凉的,但是离歌觉得他的手滚烫,烫的那种深入骨髓的冷都一下子没了。
这和刚刚被扶下马车的时候根本不一样,是那种不经意的……是那种心里有些兴奋的。
“怎么了?”沈绝焦急的看着离歌。
“没事。”她看着他的眼睛,她想:我……不会喜欢他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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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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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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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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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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