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难撺掇的,是沈黎作坊中的人。
那些百姓,之前都是啃树皮,吃草根,即便是正常情况下,也极难吃到大米,他们吃的,都是杂粮粥,其中以芋头为主,放在一起煮熟后,随手搅拌一下,加入一点青菜就这么咽下去。
重要的是,没盐,粗盐都吃不起,更别说别的调料了。
就这种饭,他们每日也只能吃两餐,午餐和晚餐,下午要干活,所以吃的稍微浓稠一些,夜晚睡觉,要么不吃,要么吃的稀很多。
若是干的活重了,便会买一点点粗盐,化在水中倒入饭里搅拌一下,补充一下身体盐分。
这种生活,是所有佃户的生活。
现在沈黎来了,很多人进厂,进厂之后的生活条件,简直比他们过年都要丰盛。
早餐,粥和馒头,任选其一,另外还有腌制的萝卜干什么的。
色香味俱全,盐,用的全是细盐,而且比官家的盐都要细!
午餐和晚餐,三菜一汤。
午餐是大米饭,管饱!
三个菜,一个纯青菜,一个肉菜,一个鸡蛋羹,还有一碗蛋花汤。
夜晚的菜就稍微简单一些,一个纯青菜,一个鸡蛋羹,一个青菜炒肉。
偶尔还会来一顿鱼,红烧肉等等,这尼玛皇帝也不过如此了吧?
人家沈大人偶尔也会来吃,自己家的小公主也经常吃,完全就没拿工人们当外人。
这种条件,就是地主家,也没有这么丰盛吧?
但凡他们不是傻子,就不会参与谋反。
而且作坊还分房子,那房子,都是用三合土建造的,冬暖夏凉,坚固无比,还有瓷砖卫生间,比他们之前居住的破房子要好太多。
就这条件,谁会造反?
刀架在人家脖子上人家也不会造反!!!
锦衣卫压力极大,一晚上,只撺掇了两百人。
这两百人都是些好吃懒做的懒汉,又好吃又不想干活,渴望作坊内的伙食,但不想待在作坊内,美其名曰不让沈大人发财。
平日里都是偷鸡摸狗,沈黎还没抽出时间来管教他们,他们就被锦衣卫盯上了。
他们听说沈黎还有八千万两银子,顿时眼睛都直了。
这要是谋反成功,他们就是佟州的功臣,到时候,千户封皇上,呃,他们总会分个将军什么的吧?
他们喜不自禁,眼看天亮了,千户想了想,事不宜迟,正好此时是人们最熟睡的时候,非常好动手。
于是乎,从人数最多的城南开始,他们提刀杀入寻常百姓家,一通乱杀后,点燃房子。
两百人的哗变,相比城中两万多人,是个非常小的群体。
可当善良遇到恶时,受伤的总是善。
那些手无寸铁的寻常百姓,如猪狗一般被他们削去脑袋,眼看建立起来的城南,顿时如人间炼狱一般恐怖。
浓烟四起,夜色中难以察觉,直到火光冲天,守在城楼上的沈家私军连忙拉出望远镜查看,顿时一枪朝天打起:“城中有哗变,赶紧起来!”
由于沈黎家中还有个一品高手坐镇,所以便将一百八十个私军尽数搬上城楼,他们住在一起,柳升听到枪声,第一时间便起身冲上城楼。
他面色凝重的接过望远镜:“少爷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天道宗谋反!”
在县衙后院的沈黎,早已被万逸楼叫起来,他坐在屋顶,拿着望远镜道:“不是天道宗,小奴儿没这么愚蠢,她要是谋反,绝对会全力拿下佟州,第一时间杀的,是城墙和县衙,这些人的目的,是哗变,是杀人。”
“是锦衣卫。”
他叹口气,也就锦衣卫会这么做了。
万江楼这个疯子,还是选择动手了。
只有城中出现大面积死亡时,传回朝廷,才会引起震荡,如果他没猜错了话,其他地方应该还有城池发生哗变。
为的就是,给天道宗营造成一个庞然大物的景象,这样才会引起陛下的注意。
陛下注意,便会派他们剿贼,灭了天道宗,他们就有功劳,便会更进一步。
这是个为了往上爬,而草菅人命的疯子。
城中火光冲天,处处散发着哀嚎。
那些百姓们,眼看着好日子来临,却在睡梦中被人斩去脑袋,惊恐之下满心绝望。
柳升迅速派人前往镇压,能斩杀一个是一个。
怎奈城中人员太多,那些穷途末路的百姓,乱闯乱撞,他们根本很难进入现场。
万逸楼是真的没再向锦衣卫传递消息,这也导致锦衣卫祸事临头了。
他哥万江楼万万没想到,公主殿下,居然在沈黎的身边。
黑夜中,一个黑影从屋顶以极快的速度掠过,随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扑向领头千户。
千户大骇,但为时已晚。
一品高手的威力,不是他能挡得住的。
黑影自然是姜青梅。
虽然沈黎没告诉她自己的猜测,但她完全可以严刑逼供。
她快速将人掳走后,那二百人群龙无首,顿时如亡命徒一般乱杀,也开始各自逃命。
柳升与岳峰各带一对人马,各个队伍的小队长也分开行事。
很快,城中枪声响起,钢珠从火铳中喷出来,如镰刀割小麦一般,将那些反贼横扫一空。
那些泼皮本来就是欺软怕硬,脑袋一热出来谋反,等看到真正的杀器袭来时,顿时吓的哭爹喊娘,有的到处乱窜,有的跪地求饶,也有人拉着人质与柳升等人讲条件。
“放下你这铁棍子,不然我就杀了她!”
一个刀疤脸泼皮恶狠狠的骂道:“送我出城,不然她得死!!!”
柳升停下脚步,有些玩味的看向他道:“她活下来,你还能有个痛快的,她死,老子将你片成一百零八块!!!”
刀疤脸顿时慌了,浑身哆嗦,但还是色厉内荏道:“你们是官家,保护百姓是你们的职责,要是她死在我的手上,你们也很难交差!!!”
“我劝你,还是放我走!”
“我保证,以后再也不来佟州。”
“求你了,放我走吧?”
“大人,我错了,我求求你放我出城,我不能死,我上有老下有小,求求你啊,呜呜呜呜……”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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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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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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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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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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