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沈黎林晴>第124章:朝廷手段
  “唔,少爷,还有两百一十四万两银子。”

  “还差一百万两。”

  沈黎点点头,这速度,着实有些恐怖了。

  其实,也算不得多恐怖。

  这里面的钱,大多是詹良才提供的。

  肥皂的订单,若是按如今的产能,需要做一年以后才能做完。wWW.ΧìǔΜЬ.CǒΜ

  相当于沈黎将一年以后的钱,拿过来用。

  不过也不用担心,这些钱,迟早会赚回来。

  “我准备买个伯爵做做。”

  苗欢盈现在算得上自己人,跟她说一些也无妨。

  而且父亲曾是公爵,她应该知道一些关于做官的事情。

  俗话说,将门虎女,这句话用来苗欢盈身上,再合适不过。

  据她所说,当年父亲搬进公爵府后,下人们多有贪污,管家账房都有一些贪污情况,父亲又没有其他地方可以弄钱,每月只有固定的俸禄,若是打理不好的话,还得找外人借钱。

  母亲是个弱女子,两个哥哥都是粗人,她那时年幼,正好对这些感兴趣,一来二去,时间长了之后,府中财务都由她打理。

  所以她在沈家,也能如此得心应手。

  苗欢盈沉吟片刻,点头赞同道:“少爷是该弄个官家身份了。”

  “有了官家身份,各地路引便方便拿,我们的香皂,竹叶青,雪花糖等物,都可以卖往外地,而且人家听说我们是伯爵府的,生意上也会便宜行事。”

  “我也是这么想的,而且,我不想一辈子待在金陵。”

  沈黎挪动轮椅轮子,苗欢盈见状,过来帮他推动轮椅。

  “金陵是个好地方,但世界这么大,若是不能多出去转转,一辈子待在一个地方,与死去有何区别?”

  他微笑的看着苗欢盈:“你不想到处看看吗?看看大渝的江山,看看良辰美景,去海边看海天一线,去大漠体会长河落日圆?”

  “我?”

  苗欢盈苦笑摇头:“我是个反贼,还是不要乱走好了。”

  “十八年河东,十八年河西,反贼,只是现在这个朝廷给你的定义,没有哪个王朝,可以千年一成不变的。”

  “那,到时候再看吧。”

  她显然不想在反贼这一话题上多做讨论,这是她的伤疤:“伯爵,是陛下在康历三年开始卖的官职,也是最大的官职。”

  “朝廷正规的伯爵,编制三百私军,起码有两县之地作为封地,有的大一些,可得一城,不过,买的伯爵位,遭到严重阉割。”

  对于朝廷的官职,苗欢盈还是知道一些的,毕竟公爵府每日要接待的各种大官,还是比较多的。

  “首先是私军,买的伯爵,最多可以拥有编制五十私军,再就是封地,若是朝廷发善心,便可得到一县之地作为封地。”

  沈黎眼前一亮:“还有封地?”

  “大部分是没有的,就算是有,怕是也没命拿……”

  苗欢盈看向窗台,用纤细的手掌接过几滴细雨:“那些封地,大多是穷山恶水的地方,要么就是极其贫苦的县城,或者是官府没法管的三不管地带。”

  “穷山恶水,出刁民,即使是当地的县衙,他们也不放在眼里,甚至县老爷惹怒他们,第二天县老爷的脑袋就挂在城墙上,极其贫苦的县城,更是如此,百姓连口饱饭都吃不好,自然容易发生暴乱与邪教,甚至发生谋反事情,若是封地出现谋反,那伯爵也得同罪,株连九族,至于三不管地带,多是江湖恶人聚集地,每日城中打架斗殴层出不穷,更别说能养育人了。”

  沈黎哑然,封地原来封这么个玩意儿。

  “更有甚者,路上大量山贼,还没等伯爵大人到县衙,便横尸路上,客死他乡。”

  苗欢盈擦干手掌,走到一旁的小红炉上,将一叠茶叶倒入水壶中,再倒入清水,放在炉子上煮了起来。

  “少爷,这封地,最好不要,这是朝廷抑制伯爵过多的手段,若是大家都买伯爵,都有封地,岂不是个稳赚不赔的买卖?”

  “真够阴的。”

  沈黎摇摇头:“先买下再说吧,少爷我命大,不惧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大不了到时候多带点人,剿匪做官两不误。”

  “千万不要这么想,少爷,山中匪患,大多都是需要大军围剿的,几百人的山寨,多是易守难攻的陡峭之处,根本无从下手,当年中原一带闹匪患,爹爹带兵清缴,三万大军围剿两百人的山寨,打了大半年,损伤惨重,若不是从内部瓦解那些山贼,怕也是无功而返,山贼所据之地,比起高耸城墙,更难攻打。”

  苗欢盈真怕他头脑一热,到时候真的跑去打山贼。

  别说沈黎有三百万两银子,即便是有三十万大军,面对有些地方的山匪,也根本无济于事。

  放火烧山自然是个办法,可方圆几百里的百姓,多是靠山吃山,烧了山,自然会引起极大民怨。

  总归来说,即便是买的伯爵位,也很难持续下去,而且后期还会有人不断找茬,要想坐下去,每隔几年,还得继续交钱。

  这是朝廷薅羊毛的一个手段。

  只是,这薅的有些太用力了,每年有多少商人死在这个伯爵位置上。

  可沈黎,现在只有这个途径可以做官。

  他不是个官迷,但在这个等级制度极其森严的古代,若是没有官职在身,很多事情是无法做的,包括穿衣,都得谨慎。

  “嗯,那我先去府衙,报上去,这官,无论多难,我都要当一下,我要的,只是畅行大渝的身份。”

  “我明白少爷的想法,那种带兵剿匪的事情,少爷切记要慎重,而且若是有封地的话,少爷一定要拒绝,虽然看起来是个香饽饽,但却是要命的东西。”

  沈黎点点头,却并未将这些话放在心里。

  有封地,不要白不要。

  至于山贼,老子有火药,解决不了山贼,那我就将山给炸了!

  山贼没了山,可就剩下了贼了。

  刘齐殷勤的将他抬上马车,浩浩荡荡的朝着府尹府邸走去。

  如今天气微凉,又有些小雨,很多人担心寒气入体,得了肺病,所以家中多备小红炉祛除屋内湿气,府衙的闫海容坐在炉子前,静静的看着近日金陵城各个县衙送上来的邸报。

  “大人,沈黎来了。”

  一旁的师爷小声提醒道:“坐着轮椅来的。”

  “轮椅?”

  闫海容眼中有些讶异,但一闪即逝:“去,请他进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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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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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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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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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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