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布衣公卿沈黎林晴>第281章:藏身之所
  霍十娘也不傻,她自然知道炸了晋才的家,势必引来朝廷鹰犬的追踪,而且晋才知道自己小命难保,自然会不顾一切的寻求帮助,一次杀不掉他,下次想杀他就更难了。

  毕竟户部侍郎的官位,可不小。

  尤其晋才还是秦补拙的女婿,女儿被炸的连个毛都没有了,秦补拙这要不拿住凶手,外面的人怎么看他?

  所以接下来一段时间,晋才身边的护卫将会前所未有的森严。

  只是,不知道晋才会怎么跟他老丈人秦补拙解释这件事。

  难不成实话实说,我在外面有小三了嗷,你女儿就是被小三儿给炸死哒!

  恐怕秦补拙先弄死的,就是他了。

  沈黎好劝歹劝,怎么也劝不住这师徒俩。

  他们理由就一个,习武之人,念头务必通达,否则便有走火入魔的风险,作为一个江湖人,有仇必报是标准做法。

  他只能无奈的接受他们的做法。

  霍十娘知道自己可能连累到沈黎,这城南小宅子附近人来人往的,她又多次出入沈黎的小宅子,所以很容易暴露。

  好在她也没什么行李,随手拎着一个小布包,然后在沈黎面前手一摊:“钱。”

  沈黎一脸无奈的从怀中掏出银票,嘟囔道:“我真是欠你的。”

  “你欠我的一千万两,不用还了。”

  霍十娘背过身,看样子吸了一下鼻子:“用不到了。”

  “你有什么需要帮忙的,直接去半山坊找我。”

  对于霍十娘,他还是比较照顾的,一来是因为刘齐,这小子也是自己的小弟,他也挺惋惜的,二来是霍十娘初露锋芒的情报能力,京城本来就是个鱼龙混杂之地,而且以姜承龙目前的安排,只要他做的好,将来绝对会和秦补拙针尖对麦芒,有个情报组织,到时候会舒服很多。

  “嗯。”

  她难得的没有反驳沈黎,背着包,匆匆上了马车,消失在街头人潮之中。

  老道士嘿嘿笑道:“你小子,倒是讲意思。”

  “一路走来,大家也算是朋友了,何况我灭了她的山寨,走到今天,我也有一部分责任。”

  “你不是想将老夫收入麾下吗?”

  他似笑非笑的看向沈黎:“你能弄到几味药材给我治病,老夫以后便跟着你。”

  沈黎眼前一亮,这老道士之前可是一品高手啊,几乎无敌于天下,有他做护卫,那可太拉风了吧。

  他忙不迭的点头答应:“药材这东西还不好弄吗?简单!”

  “一千年份的天山雪莲……”

  老道士嘴角缓缓扬起:“就要这一个,其他东西你能在市面上买到。”

  一千年份,按现在人的寿命,差不多要十五到二十代人才能保存的下来。

  这怎么买?

  沈黎的脸瞬间就垮了下来,这不是纯属难为人吗?

  “你也别丧气,市面上自然见不到这种宝贝,否则老夫早就抢回来了,不过有一个地方可能有这东西。”

  老道士悠悠道:“极北之地,最高山脉,那里常年被冰雪覆盖,应该会产出这种雪莲。”

  见沈黎有些疑惑,他苦笑道:“那里气温比较低,即便是二品高手,也抗不过半个月,所以,最好是一品高手进入其中寻找药材,这种东西,都是可遇不可求的存在,否则你以为我能忍着伤病这么多年吗?”

  沈黎叹口气:“也是。”

  他不是高手,怕是根本进不去那个地方,即便进去,也是冻死了。

  这种要求,一般人根本做不到。

  随后,他摇摇头:“前辈,我要是有机会去了那里,肯定帮您带回来,但是我这情况您也看到了……”

  “嗬,老夫对你根本不报希望。”

  老道士背着手走进屋内,看他背影甚是落寞。

  他也无奈的摇头,随后上了马车,前往半山坊。

  去了半山坊后,姜尤便怒气冲冲的找过来:“这些泼皮,果然是丰登坊赶过来的!韩攸之这狗贼,当真够奸诈,为了赢不择手段。”

  在沈黎离去这一段时间里,他抓来数十个地痞,严加拷打,这些泼皮都是欺软怕硬的主,挨了几下之后,便老老实实的将事情原委告知,这才惹得姜尤十分不喜。

  沈黎早就知道会是这种情况,这种招,他对定远伯也用过,没想到天道有轮回,终于轮到自己了。

  他拍拍姜尤的肩膀安慰道:“没事,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你不知道,这些泼皮,大多都是好赌之人,平日里坑蒙拐骗,拿到赌坊里挥霍一空,没钱的时候,就又偷鸡摸狗,根本没法教育。”

  姜尤义愤填膺的捏着拳头道:“乱世,自然要用重典,这些人,非得抓他个现行,然后当街斩首示众,才能杜绝这种现象发生。”

  “你眼里也太容不得沙子了。”

  沈黎笑着摇头道:“那你想想,有的泼皮去人家家里偷东西被发现,会是什么后果?”

  “什么后果?”

  “后果就是这些泼皮想着横竖都是个死,还不如死前拉个垫背的,这样主家也活不了了。”

  姜尤若有所思:“你说的有些道理。”

  随后他又求助一般的看向沈黎:“那该怎么办?”

  这些泼皮,犹如当初沈黎的那帮狐朋狗友们,钱一坨还能浪子回头,可张三那些人,都是不见棺材不落泪的主,想让他们浪子回头,简直难如登天。

  除非他们人生发生重大变故。

  “将这些人,都列入征兵名单,一旦有征兵的过来,便优先将他们送到军中。”

  军队这个大环境,迟早会收拾他们。

  “平日里,将他们分开,放在各个卫生清理队里,每日清理街道,下水道等等,另外,发布条令,凡是发现偷盗者,抓住之后,进行劳动改造。”

  “怎么改造?”

  “咱们半山坊现在这么多地方需要拆除重建,这些人你给他上个大枷锁,浑身挂满铃铛,让他们在工地里做事,他们夜晚翻个身都会响个不停,我就不信他们夜晚还敢起来偷东西,另外,工地上要常备巡逻队,周围用栅栏围好,每个人进入都要进行搜身,尤其严查那些泼皮。”琇書網

  姜尤叹口气:“目前也只能这样了。”

  “对了,咱们半山坊,做什么生意都行,就是不允许地下帮派和赌坊的出现。”

  “这个我知道。”

  沈黎笑着道:“怎么了?还有什么问题?”

  “我总觉得,这些泼皮,可能会惹出大乱子来。”

  “嗯,有可能。”

  他摸着下巴,笑道:“无妨,那就让他们乱呗,多派些人手巡查便是了,这点小事,不用太过担心了。”

  偷东西,那还得有东西让他们偷啊。

  整个半山坊就是贫民窟,唯一值钱的银票还在沈黎的身上,即便他们在工地上偷盗,可这个工地不比定远伯的府邸,用的都是一般的木头,拿去贱卖,也就是劈柴的价格,能赚到什么钱?

  即便他们想偷,也卖不上价钱,还不如老老实实的在工地做工,工价比较高的工地,还能小赚一笔。

  只要有钱,建筑就起来的比较快,现在的半山坊,有一半的房子已经放倒,现在正在陆陆续续的重建当中。

  而且酒坊已经开始投入使用,近十道工序,相当复杂,每个部门完全分开,作坊内包吃住,如果工人拖家带口的话,每个月需要交一两银子的住宿费和伙食费。

  这个价格相当便宜了,作坊招工标准出现后,立刻引起半山坊中百姓们的哄抢。

  一家人一个月,伙食费和住宿费只需一两银子,就相当于后世的两百块钱吃住一个月,不管几个人,只要你能住得下就行。

  这种条件,简直就是世上罕有,犹太人见了都落泪。

  于是乎,不到半天,酒坊便招收了近七百个青壮劳力。

  而且作坊施行打分制度,每个人每天如果完成不了统一的劳动标准,便会被扣分,每个人只有十分,相当于十次机会,如果分数扣完,便要被强行赶出作坊。

  有这条制度在,大家都拼命的工作。

  实际上,沈黎也是算好了工作量,那蒸馏酒水过程中,一锅酒多长时间蒸馏完,他都是有自己的算计的,如果工人不偷懒,每天几乎下午五点钟就可以下班回去了。

  早上八点上班,下午五点下班,这在前世的工厂中,也很难找到这种情况。

  那些工人甚至下班后,还能和家人去逛逛夜市什么的。

  酒坊明面上的老板是姜尤,所有工人都十分感谢姜尤,给了他们这么好的工作环境。

  要知道,这个世界,剥削程度堪称恐怖。

  就拿佃户来说吧,那些普通百姓替地主种田,每年可以拿到少量的粮食,还有一部分要交税。

  每天早上他们三点就要起床下地,而且是没有早餐的,等干到中午,他们有短暂的吃饭时间,如果遇到农忙时节,他们只能在地里吃饭,白居易的《观刈麦》中就有记录,田家少闲月,五月人倍忙。夜来南风起,小麦覆陇黄。妇姑荷箪食,童稚携壶浆,相随饷田去,丁壮在南冈。

  即便是女人,回去做完饭后,在地里吃过饭之后,也要去地里帮忙。

  而小孩子,到了十三四岁的时候,便要娶妻生子,下地干活。

  如果遇到收成不好的季节,那他们家中有没有余粮,只能选择啃树皮草枝,树皮草枝啃完了,要么逃饥荒,要么就是吃观音土。

  观音土这种东西,没有一点营养,极难消化,更恐怖的是,吃下去,拉不出来,只能用手指抠出来。

  如果吃多了,人会被活活撑死。

  现在好了,有这么一家作坊,简直就是百姓们的天堂,甚至有人散尽家财,托关系找人,也要进这家酒坊。

  而作为酒坊老板的姜尤,自然被人尊称为尤大善人。

  美酒造出来,自然要拿出去售卖的。

  沈黎便在城东头找了一处闹事,让姜尤出面盘下一间店铺,进行了热热闹闹的装修。

  四月初,烟雨朦胧,京城中有种江南小镇的美感,人们撑着油纸伞,在街道匆忙前行。

  周围不时传来急促的马蹄声,那是城防军与锦衣卫。

  他们,都在找一个人。

  霍十娘。

  也不知道霍十娘这段时间躲在哪里,就连锦衣卫都抓不住她。

  晋才却是急疯了,多拖一天,霍十娘是他小三的事情则更容易被人发现。

  若是秦首辅发现他在外面找女人害死了他女儿,他的前途就真的毁了。

  这些日子,他每天都睡不好觉,一天要跑几趟锦衣卫衙门。

  外人还以为这厮有多么深情呢,实际上他的事情,只有自己和万江楼知道。

  万江楼也懒得管他那些破事,刺客自然要抓的。

  听说女刺客曾出现在沈黎的家中,他先去沈黎家中搜查一番,随后又去了半山坊。

  看着半山坊渐渐改造的愈发美观起来,他感叹了一阵子,随后跟着人来到沈黎的书房。

  沈黎翘着二郎腿,笑眯眯的看向万江楼:“万大人,这是无事不登三宝殿啊。”

  万江楼想起那日在鱼肠坊定国公府内的情况,深吸一口气道:“我来,询问你一些事情。”

  “万大人请讲。”

  “这个女人,叫做霍豆豆,你可认识?”

  沈黎不可置否的点点头:“认识。”

  现在骗人,已经没什么意义了,对方既然找上门,肯定有什么绝对的证据了,若是否认,反倒失了身份。

  “那你知道她在哪里吗?”

  万江楼正襟危坐,接过沈黎递过来的茶:“此女子,企图谋害晋侍郎一家,十分恶劣,秦首辅特意交代,务必将此女尽快捉拿归案。”

  沈黎端着茶杯摇头道:“说实话,我也有些日子没见过她了。”

  “沈大人若是有此女的消息,请尽快告知,上面很是重视这件事情。”

  “那跟我有什么关系?”

  他嘴角缓缓扬起一丝幅度:“晋才此人造孽,人家想杀他很正常,我只是个平平无奇的好市民,上面的事情,我不管,我也管不着。”

  万江楼微微皱眉:“你知道她在哪里?”

  “我不知道。”

  “告辞。”

  他猛然起身,沈黎脸色微变。

  看来,两人想到同一个地方了。

  定国公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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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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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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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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