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布衣公卿沈黎林晴>第171章:邻县搞事
  沈黎回金陵的第三天,每日与林晴腻歪在一起,吃住睡都在一起,让那些眼巴巴上位的丫鬟们,好生幽怨了一番。

  沈妞妞也极为幽怨。

  在仙平,都可以跟爹爹睡一起,回来后,只能一个人面对冷冰冰的小床。

  每日她都蹲在两夫妻一旁,撅着小嘴,满脸幽怨。

  可是,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的。

  第四天一早,刘齐便急匆匆的跑回来:“少爷,不好了。”

  沈黎穿戴整齐,皱着眉头:“少爷哪里就不好了?”

  “不是,是仙平出事情了!”

  刘齐上气不接下气的喘着:“昨夜,来了一伙强贼,将北城墙工地上的工人都掳走了,咱们护卫队,很多人都被打伤,还有钱一坨,想要阻拦的时候,也被人打的卧床不起,今天早上才发现。”

  “这么快就又有山贼了吗?”

  沈黎皱着眉头,连忙招呼府中备好马车。

  苗欢心一早便听说了消息,背着他的换洗衣服也上了马车。

  三个人坐在车厢内,快马加鞭,一路飞驰。

  只是,刚出金陵城,苗欢心的包裹下,探出一个小脑袋,长大小嘴,拼命的呼吸着。

  “小主子?”

  刘齐瞪大眼睛:“您怎么也跟来了?”

  “府里无聊,我要出来跟着爹爹。”

  沈妞妞歪着脑袋,也不知她何时钻入的车厢。

  沈黎叹口气,默认了这磨人小妖精的跟随。

  到了北城墙,他脸色顿时铁青。

  已经建造一丈有余的北城墙,被人强行挖倒破坏,现场一片狼藉,工人住的帐篷,尽数被烧毁,现场的灶台等物,也尽数被挖烂。

  城墙一片的地上,斑斑点点的血迹,触目惊心。

  看样子经历了一场大型打斗。

  柳升等人早就在现场等候多时,他有些无奈道:“北城门离县衙太远,昨晚并没有听到什么太大的动静,那伙人,应该是训练有素的老手,能将五六百工人劫走,怕是也有上千人的队伍。”

  “那哪里能冒出这么多的新山贼出来?”

  沈黎深吸一口气:“这山贼还杀不完是吧?给老子搞毛了,老子把伏牛山给炸了!”

  “伏牛山的探子来报,山上并无异常,那些人,应该不是山贼。”

  柳升摇摇头道:“或许另有其人。”

  另有其人,哪来的一千人的队伍?Χiυmъ.cοΜ

  谁还能组织一千人的队伍特意来搞破坏的?

  这分明不想仙平好起来的。

  嗯?

  沈黎忽然奇怪的看向远方,瞬间冷静下来。

  他目光深邃,看向越县的地方,能短时间组织一千人的队伍烧杀劫掠,除了伏牛山,就只有越县了。

  可越县与自己往日无冤近日无仇的,闲得蛋疼劫自己的工人?

  对了。

  那些工人,本来就是越县的人口。

  苗欢盈也赶过来,将自己的猜想说了出来。

  “我觉得应该是越县,咱们这边的工价高,传到越县后,便将他们的青壮劳力都吸引过来做工,现在的越县,人口严重流失,若是明年春耕时节没有年轻力壮的劳力,会影响收成,所以,定远伯便派人,深夜将人强行掳走。”

  “他掳人就掳人,他砸我城墙干什么?还有,砸我吃饭的锅干什么?”

  沈黎气不打一处来:“这个仇,我记下来了!”

  柳升在一旁奇怪道:“那定远伯,哪里来的一千人军队,伯爵最高不才三百人吗?”

  “那还有七百人,当做家丁,护院等等,没记录在案。”

  “这种破坏他人城墙的行为,就不能报官抓他吗?”

  苗欢盈叹口气,武夫脑子就是简单。

  “报官?报金陵的府尹,也抓不了他啊,除非是告御状。”

  “对,就告御状。”

  她一脸无力:“那定远伯,无论财力,势力,朝中关系,都比少爷要高一些,你觉得陛下会偏向这个老牌贵族,还是偏向少爷这个新晋贵族?而且少爷这官位本来就是买的,虽同为朝中三品大员,但人家定远伯,算是三品,而少爷,只能算是假三品,明白了没?”

  “明白了,就是舅舅不疼姥姥不爱。”

  沈黎一头黑线:“你们俩,能在我背后谈这事吗?很伤人啊!而且欢盈你有一点说错了,告御状,陛下不一定会偏袒他,但本公子是那种爱打小报告的人吗?咱玩死他!”

  之所以皇帝陛下不会偏袒定远伯,则是因为他的财力与地位。

  当年,大渝内忧外患,国库空虚,让这些贵族有钱出钱,有力出力,可有几个真正掏钱了?

  最后陛下无奈,只能卖官凑军费,从那时起,便将这些老牌贵族记恨上了。

  只是这么多年过去,想要动贵族,难如登天,这些贵族,甚至可以控制大渝的经济命脉,哪个皇帝会喜欢?只是没法动而已。

  拔出萝卜带出泥,这些贵族,或多或少都有些亲戚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大渝好不容易才稳定下来,这么一搞,到时候内乱算谁的?

  苗欢盈看着周围一片狼藉,也忍不住叹口气。

  “走吧,看看钱一坨,被人打伤,也是因为我。”

  沈黎招呼道:“去,买点礼品带过去。”

  身后的苗欢盈连忙答应。

  钱一坨作为泼皮中最后一个,已经浪子回头,打定了主意跟沈黎做下去,可现在出了这种事情,怕是家里人担心的要命。

  他们只是升斗小民,若是之前沈黎在贫民窟被打的下不来床,林晴得害怕坏了。

  他是最早一批在仙平县买了房子的人,房屋也是官府帮忙重新盖的,新房子,自然是亮堂堂的。

  他们一家老小都住在其中。

  本该其乐融融的一家,但里面现在传来阵阵悲痛的哭声。

  沈黎叹口气,推开门进入。

  里面的人,都在他的记忆中浮现,当初他也没少来钱一坨家中喝酒,算是狐朋狗友的一员。

  “嫂子。”

  他轻叹道:“我来看看钱一坨。”

  面对身为伯爵大人的沈黎,他们就是再难过,也不敢在他面前撒泼,一个个纷纷让开,让他进入房中。

  旁边几个年过半百的大夫诊治,将钱一坨断掉的右腿接好后,又缝合他左腿上的刀口。

  “他们拿刀砍你了?”

  沈黎眉头紧锁。

  钱一坨咬着牙,忍着缝针的痛苦,他满头大汗的点点头,憋了半天,来了句:“这帮王八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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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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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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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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