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年代文:从拒绝当冤种开始>第三十一章:鸽子市
  再次醒来。

  李明军感觉自己自上而下,自内而外的虚弱。

  口干舌燥。

  看着那木质的墙壁和横梁的屋顶也是有些晕眩。

  又有一种,雨后天晴看世界,洗澡之后看自己的感觉。

  我这是在那?

  回忆昏迷前。

  高粱地......路匪......中枪......刘赖子......获救。

  自己是被人给救了?

  想起身。

  啊~

  一阵剧痛从右手臂传来。

  扭头一看,正是那被路匪打伤的右手。

  之前被打,伤口麻木,疼痛一时没反应过来,现在便只觉得剧痛通往全身。

  探头,有苦涩呛鼻闷头的草药传出。

  上面缠满纱布,隐隐有墨绿带着血红的印迹。

  上了药,已经包扎好了。

  忍着疼痛,动了动手指。

  还好。

  手指能够自由活动,没有伤到神经。琇書蛧

  观察四周。

  这是一户农家,看样子家境还不错。

  木制房屋。

  虽然不是最好青砖瓦房,但也不是那种用秸秆篾竹泥土筑就的房屋。

  房间内很整洁,地面并不平整,而是有细微的,密集的坑坑洼洼。

  现在农村的房屋地面大多都是如此。

  有细微而密集的坑坑洼洼,不仅不会影响行走,还能够防止土地尘土和起沙。

  这似乎是一个杂物间。

  他的床也是临时用几块木板拼成,上面铺了一层被子,显得舒适许多。

  看了下自己,身上的衣物已经换了下了,现在身上的这一套有些宽大,但不影响行动。

  在床边,有一个中间空了的木桩板凳,上面放着的是他的木匠箱子。

  打开箱子,他身上的东西介绍信,钱,和之前木匠箱子中的东西,包括他的那把削木头的小刀都一样不少的放在里面。

  起床。

  虽然虚弱,但并不影响他的行走。

  打开房门,是一间农家小院。

  两米多高的围墙上插着一些玻璃片,角与角之间连接着几根绳子,有的用来晾晒衣服,有的用来晾晒蔬菜或者其他干货。

  他换下来的衣服也被晾晒在西角的绳子上。

  这时候,这户人家似乎都已经下地干活。

  李明军走进院子。

  刚走几步,头上便出现了一层虚汗。

  流血过多的他太虚了,稍微运动一下,身体便感觉到了不适,头脑晕眩,上不来气。

  坐到房门前的一个凳子上,过了好一会,他这才感觉自己缓了过来。

  也就是在这时,他突然发现,原来这里不是没人。

  这个院子内的房屋是“丨一丨”的样式,左右两边分别是杂物间和厨房,中间的“一”则是三间连排的房子。

  这里的建筑和李家村的不同。

  但毕竟十里不同音,这是很正常的事。

  在“一”排最边上的那一间,窗户支起,一个人影正在木桌后坐着,正在看书。

  走进一看。

  这是个女孩,脸蛋白净小巧,蛾眉芊芊,杏眼,嘴型很美只需普通唇膏便十分诱人。。

  很漂亮的女孩。

  在后世。

  这种相貌的女孩应当活泼,热情开朗,是一笑便是两轮弯月。

  笑了世界。

  可眼前的女孩却显得十分安静,脸上带着愁绪。

  走进一看,这女孩正看着《红楼梦》。

  也并不如感性的人一般哭。

  只是沉没在自己的世界。

  李明军的身影遮挡了阳光,但女孩并没有说什么。

  将书挪了挪,到光明一点的地方。

  见女孩并不想和他说话,李明军索性又回到板凳上,晒着太阳。

  八月的太阳下午猛烈,上午温煦。

  现在上午,刚好是温煦的太阳。

  缕缕微风吹来,使人心旷神怡。

  李明军打了个哈欠,便又拖了个高凳子在身后,往后躺着睡着了。

  不知睡了多久,李明军被晒了一身的汗。

  咔~

  木门打开的声音响起。

  李明军身体虚弱,睡的很浅,声音一响便醒了过来。

  扭头一看,原来是哪位看书的姑娘。

  她身高一米七左右,身材很好。

  可惜,走路一瘸一拐,右脚有些毛病,使得这个女孩变得有些残缺。

  她走进厨房,熟练的开始煮饭。

  过了不久。

  院子门打开,一个相貌和女孩有几分相似,但皮肤粗糙和黑很多的女孩进来。

  “呀,你醒了?咋样,手还疼吗?”她进来后关心的问道。

  倒是和那位看书的女孩是两个性格。

  走到厨房。

  “巧儿,你鸡汤热好了就端过去啊......”

  依稀传来她对看书女孩的说教。

  片刻,她便端着一碗热气腾腾的鸡汤过来。

  “喝!”

  递给李明军。

  “我妹不爱和人说话,别见怪。”

  女孩歉意的说,然后开始收院子里的衣服。

  “没事。”

  李明军接过鸡汤。

  肚子疯狂的翻滚,不断的发出求食的信号。

  他似乎饿了很久。

  小小的抿了两口,等胃适应了温度和油腻后再缓缓的喝下整碗鸡汤。

  前世,作为小有名气,需要保持身材相貌的艺人,他对这种事情轻车熟路。

  对于读书女孩,他也理解。

  前世,有很多残疾人便是这样,或许是外人的嘲笑,或许是类似盲道轮椅坡度的缺失破坏,导致很多残疾人无法出门。

  在长久的呆在家中,使自己和社会脱节。

  越来越内向,不愿意和人交流。

  这个年月,这个女孩无疑是幸运的。

  她的家人愿意养着她,不让她做什么累的家务。

  对于一个农家而言,这已是难能珍贵了。

  喝完鸡汤,读书女孩的姐姐过来把碗收走。

  又呆了一会,觉得无聊,太阳又大了,不适合晒太阳。

  李明军便又回到了房间。

  坐到床上,李明军心中复盘这两天的事情。

  好奇害死猫。

  他要是听到刘赖子的名字不好奇的探头看,不晃动高粱,他或许就不会中枪。

  还有第一食品厂的事。

  他太不小心了,居然把后世的思维放到现在。

  现在可还没禁枪。

  等回村,一定要叫侯国良从他未来后娘那里弄把枪。

  这年头,普通村民打鸟都有猎枪,更何况专门靠山吃饭的猎户?

  如果有了枪的话,下次再遇到类似的情况,他的容错率就要高很多,至少不会呆在原地只有挨打的份。

  枪这玩意,在这个年代。

  我可以不用,但我不能没有。

  还有就是不要走夜路。

  凌晨两点半还不回家,准没好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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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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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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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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