熹微月光下,一道黑影悄然穿梭在瓜田荫苗之间,阵阵海风拂过,掀起一片片枝叶。
“吱吱~”
黑影忽然停住脚步,似乎被什么东西惊扰到了,回头向四处张望。
忽地,一柄闪烁着寒芒地钢叉在它眼中逐渐放大。
“噗!”
钢叉狠狠穿透那黑影的脖颈扎入沙地,鲜血顺着尖端流淌而下,溅落了一地的鲜红。
“吱吱~”
那黑影并未立刻断气,而是发出一声声悲嘶,挣扎不断,鲜血从喉咙喷涌而出。
另一边,十米开外,一名项带银圈的小少年从茂密的瓜丛中站起,拍了拍身上的草屑。
一击毙敌,他并未自傲,而是看着眼前凭空出现的一行字……
【技能:飞叉(小成),熟练度:53→56/100,熟练度+3】
——肉眼可见的看着自己变强,多是一件美事啊!
收起面板,少年满意的将钢叉拔出,从身后取出麻绳将那偷瓜猹捆绑结实,动作娴熟的挑在钢叉上。
瞧瞧,这就叫专业!
少年叫张闰土,如果不出意外的话,他这一生只是迅哥儿笔下被旧社会压垮的顺从者。
但事实上……不出意外的话,该出意外了。
在他九岁那年,后世穿越者孟可带着金手指占据了这具身体。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优秀青年、奇点孤儿院派往诸天万界的杰出代表,他理所当然的觉醒了金手指。
虽然这金手指不能像路胜兽那样喊‘深蓝,加点!’,但它可以让自己的每一滴汗水都有收获。
一个可以看见自身数据的系统面板,以及穿越世界时被赋予的紫色天赋:勤能补拙!
多好的天赋,不逆天改命、干点惊天动地的大事都对不起这次穿越机会。
刚开始,孟可企图利用这个天赋去读书,在清末考个秀才或者举人,一举迈入未来的核心圈子,抱某位图书管理员大腿。
可事实证明……在清末想要科举真的不是只靠勤奋就行的。
钱、背景、人脉、天赋、努力、际遇,最多只能缺一样。
孟可呢?
呵呵,他只有一项勉强能符合。
读书不行,那就经商吧,至少能够衣食无忧、实业兴国。
当他把一些后世的经商思路透露给父亲张富庆后,这位思想传统的老男人立刻就让孟可知道了什么叫信仰大融合。
左手符水,右手佛珠,头上还用朱砂画着符印。
张富庆花了一家子两个月的口粮,才请来两位大师为儿子驱邪。
不得不说,这两位大师还真有点‘功力’,差点真把孟可给送走了。
想撇开父亲单干,可年龄还没手指头多的黄口小儿又怎么能在这吃人的世界上混得开呢?
小儿持金过闹市的下场……
没办法,只能放弃经商的想法了。
初从文,半年无果;改从商,险些丧命……
孟可若不是知道现在是民国,还以为自己在宋代杂记《杨一笑》的世界里呢。
穿越一年,一无所成,堪称穿越者之耻。wWW.ΧìǔΜЬ.CǒΜ
不过,这样也好,这些经历虽然很惨,但也磨平了他自以为是天命主角的傲气。
所以孟可选择了一个比较稳妥的道路。
习武!
有几招庄稼把式打底,再配合着远比同龄人壮实的身躯。
这次的决定总算不那么遥不可及,半年下来,他已经能在数头凶兽(猹)的围攻下从容应对,并且抽空完成反杀。
进步很快啊,距离楚霸王的‘万人敌’水准只差亿步之遥。
孟可收回思绪,抬腿迈步,离去,他已经习惯于这样的生活。
“这次的猹比上次那头要重二两三钱。”
瓜棚里,灶火的橘黄色焰光从硬柴堵住的缝隙里透出,倒映在土屋墙壁。
木柴被火一烧,响着噼里啪来的碎响。
角落放着一堆卷着的草席。
席子上坐着一个肤色黝黑的中年男人,头发花白,脸上满是沟壑,似乎还夹着沙土,灰扑扑的。
这就是闰土的父亲,张富庆。
“爹,你都不称一下的吗?”
闰土放下钢叉,一屁股坐在男人旁边,用双手搓了搓掌心干涸的血迹。
男人闻言,抬手将猹挂在墙上,笑骂道:“就你爹这双手,一掂一个准,最多差个一钱左右。”
闰土嘿嘿一笑,倒头躺在草席上,没有反驳。
无他,唯手熟尔。随手掂重量,这是老爹吃饭的活计,确实不可能出错。
“你睡吧,下半夜我来守,顺便把这猹给收拾了。”
张富庆看着儿子疲倦的样子,说道。
“嗯!”
他确实有些累了,低声回了句,直接闭眼,和衣而睡。
刀刃从猹的脖颈伤口刺入,往下划开……
血腥味顺着海风灌入瓜棚,在空气中弥漫开来。
就在孟可将睡未睡、迷糊懵懂之际,张富庆已经将猹给收拾好了。
他坐在瓜棚门口,抽出挂在腰间的烟袋锅子。
噗地一声吹出烟灰。
然后朝着的破布鞋鞋底上重重磕了一下,动作娴熟。
他慢悠悠的捻着烟袋里的早烟烟丝,装进了黄铜烟锅里,装了几次,满满当当。正欲吹着火纸的时候,却又犹豫了一下,将烟锅里的旱烟丝重新倒入烟袋,只留了浅浅一层底。
“………”
他口中低声喃喃了几句话,吮了一ロ又一口的烟嘴。
烟气从他的鼻孔喷出,被习习海风吹散,消失。
“今年干完,过年领了周老爷的赏钱,明年再去给张老爷种一茬春稻,就差不多能凑够送你去武馆习武的钱了。”
“嗯——”
孟可根本没把父亲的话过过脑子,只是迷迷糊糊应了一声。
“?!”
很快,他反应过来了。
“爹,你没糊涂吧?去武馆习武多贵啊,付了这钱,咱们明年口粮呢?”
“不碍事,有你老子呢!大不了多接点活,累一点。”
张富庆将烟锅放回腰间的腰带,站起身来,拍了拍屁股上沾到的尘土。
“我不去,我不爱习武……”
二十来岁的灵魂不是傻子,窘迫的家境,让他知道不能奢求太多。
多了,家就垮了。
就像迅哥儿在《少年闰土》文中写的那样,张富庆是真的十分爱闰土这个儿子。
虽然孟可才来一年多,但作为孤儿的他,早就把张富庆当做自己的亲生父亲对待。
“知子莫若父!你喜不喜欢习武我还不知道吗?是当你老子眼瞎吗?
张富庆头也没回,淡淡地说道。
是啊,知子莫若父……
这半年来,孟可明里暗里向村里有些名望的猎户、老农学习庄稼把式,想必早已被父亲看在眼中。
他不再执拗了。
“嗯!”
草席上的孟可睁开了眼,眼中锋芒毕露,一扫这五年颓势,他开口了,语气轻微而坚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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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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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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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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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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