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张归紧张,但高颎这个大人物他是一定要见到的。他这匹千里马,就等着高颎这个伯乐的慧眼呢。
李唐这一路上,除了作诗词,交好友,更没忘了给现代世界打电话,一方面是报平安,另一方面,他要通过这种方式来学习隋朝的历史文化,以为己用。
而此时,他有信心,也有把握,能够预知未来,在隋朝干出一番成就来。
李唐现在需要的,只是一个推荐人。
想想,他就不禁激动不已,自己一个现代人,要真在这古代留下个名声,是多么奇妙的事情啊!
不过,同时他也想到了,隋朝是个短命王朝,像秦朝一样,只不过比秦长了一些,共三十八年,而秦朝则只有十五年。
不论如何,这年份还不够人的寿命长呢,所以这其实是个纷乱的时代,他要想更好地活下去,则需要更多的人脉关系,还有自己过硬的实力,绝不能单单依靠某些人。因此,他知道,光靠隋朝宗室是不够的。
李唐其实也没想过要搞什么逆天改命,改变别人的命数,改变历史的进程,他倒是希望能够遵从着历史进行,历史发生了什么,他尽量不去做出改变,除非是他实在无法忍受的,才会迫不得已出出手。
总之,他现在是这么想的。
李唐三人终于进了大兴城内。大兴城此时刚刚修建好没多久,俨然一副崭新的面貌。李唐惊奇不已,小柚子亦然,就连一向做什么事都吊儿郎当,而且喜欢和别人唱反调的老李也变了平时只有半颗黄眼珠的目光,眼睛都变得明亮起来。
李唐深受震撼,之前在陈朝的时候,就被江南城市宫殿的华丽震撼过了,可此时见到大兴城后,又再次撼动了李唐的心,因为二者其实有截然不同的特点。
如果是江南的房屋宫殿特点是清新秀丽、各具特色的话,那这大兴城则是威严宏伟、整齐划一,体现出来一个强大王朝的风采与气魄。
光是从建筑,就能够看出一个朝代或者是一个国家的风气如何。
大兴城内的房屋街道,相互之间井然有序,又极其相似,或者说是相同,简直就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这大兴城乃是宇文恺设计的,照现在的话来讲,这宇文恺就是大兴城的总工程师。大兴城的讲究多的很,但李唐觉得最有趣的地方是宇文恺说过此地的风水极佳,在这里居住,极其有利于帝王统治,这是个“龙气之地”。
只可惜后来的杨广却偏要营建新都,甚至到后来直接选择放弃了都城大兴。
天色渐晚,一路上也是人困马乏,现在去拜访高颎,绝对不是好时机,人家日理万机,跟李唐可不一样。再说了,自己现在风尘仆仆的,就去见当朝宰相,礼仪上也不对。所以,李唐决定先找个客栈,住一晚,明天再考虑这些。
现在,李唐直觉得饿,渴,他恨不得吃下一头牛,喝完一缸水。在路上时,虽然他有了不少钱,渴绝不敢随意挥霍,所以就尽可能地省着点花,能喝水就绝不吃酒,能吃馍酒绝不吃肉。
他包里装得尽是些干粮,饿了啃上几口,再配上点水,当然,他不忘了吃点蔬菜一类,毕竟,营养需要均衡,走到一处,有野菜就吃野菜,有野果子就吃野果,挑字他是不敢说的。
但是,他对小柚子倒不怎么怜惜金钱,该卖肉卖肉,毕竟孩子小,要长身体的,不吃肉不补充蛋白质怎么行。当然,蔬菜水果也不能少,维生素更需要补充。
好在小柚子听话的很,给他什么他就吃什么,不像现代一些孩子,严重的挑食。
不过老李有时候就会偷偷说李唐傻,一个孩子,而且还是仆人的孩子,有口吃的就不错了,干嘛讲究那么多,不嫌麻烦呀。
当然,李唐是不会和这个大老粗一般斤斤计较的。
另外,路途之中,李唐坚持了一个原则,即不喝生水。他知道古代的水其实受的污染很小,而且也确实比现代的清澈,可仍然无法肯定其中就没有什么有害的物质或是寄生虫病菌一类的东西。
病从口入,如果水喝得不好,会出大问题的,所以他必须喝煮沸的,就因为这个,他和老李还发生了点小矛盾,不过都是李唐在不断让步。
如今,终于不用受那些气了,他可以好好地大吃一顿,然后洗个舒服的热水澡,再美美的睡上一觉,天底下真是没有比这还幸福的事了,李唐心想。
他们点了六盘菜,两壶酒,一大盆米饭,然后就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老李可一点不会客气,直接拿起酒壶就往嘴里灌,呼噜噜,呼噜噜,一会工夫,一壶酒就喝完了,接着打了个很响的酒嗝。
李唐知道自己得抓紧时间吃了,这老李吃饭,比猪还快,再不快点不仅菜没了,可能连饭都剩不下来。m.xiumb.com
李唐给小柚子碗里夹满了菜,高高地堆满一大碗,再把另一只碗盛满米饭,好让小柚子吃饱。最后,他自己也开始狼吞虎咽起来。
老李又端起另一壶酒,然后油光的嘴往壶嘴上猛怼一口,“爽!忒爽了!”然后夹起几块猪肉,往嘴里塞,时不时再来上几口米饭,太满足了。
老李吃了好一会儿,已经八分饱了,他看看李唐的杯子,空的,小柚子的杯子,也空的,老李大叫道:“你俩咋不喝酒啊?光我一个喝怎么好意思!来,喝,我来给你们倒酒!”
李唐无语,分明是你自己拿着酒壶子不放好吧!
“别别别,我不渴,不用倒。”李唐看了眼油乎乎的壶嘴道,他可不想喝人家喝过的东西。
“唉,怎么不喝的!酒是粮食,又不是水!来,喝!”
“不喝不喝,你自己喝。”李唐推辞。
“不喝酒,还是大丈夫吗?!来,柚子,咱们喝!”老李说着就要给小柚子倒酒。
小柚子只好顺从地把酒杯递过去,李唐立马拦下:“小孩子不能喝酒!”
老李生气道:“谁说小孩不能喝酒,我怎么没听过!你看看你,一天到晚这也不行,那也不行,婆婆妈妈的,跟个娘们似的!”
老李说的这些气话,却突然让李唐想起自己的妈妈了,妈妈平时就是很多规矩,这也不行,那也不行,给他的管束可多了,可现在是想听也难听到了……
“孩子太小,喝酒影响发育,影响大脑骨骼的发育成长,到时候会长不高,智力也不会正常。”李唐说。
“什么发育智力的……芝麻蒜皮的事真他娘的多,老子五岁就喝酒了不也长得好好的嘛!”老李听不太懂李唐的话。
李唐小声嘀咕,“那你不还是没有我高么……”
“反正今个我跟小柚子都不能喝酒!”
老李抱着酒壶,拿着鸡腿,把身体移向拐角,“他娘滴,都不喝是吧,都不喝,老子自己喝!”
老李接着又要了一壶酒,喝得烂醉,却一个劲儿地说自己没醉,还好没有耍酒疯,要不然,像他这样的身手,恐怕八九个大汉也按他不住。
李唐和小柚子合力将他拖到床上去,老李立马呼呼大睡。
一切安好,酒足饭饱,接着洗澡。
这时代最烦人的事情之一就是没办法经常洗澡,毕竟取水就很麻烦,需要人一桶一桶从井里挑,接着又要烧水,不如现代方便。
简单洗完澡,李唐和小柚子二人躺在床上没多久就入睡了。
第二天,才是李唐梦的开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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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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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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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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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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