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皇帝的眼中,齐誉还算得上是个有胆色的人,居然真的接下了这档子事,他却不知,后者是有着自己的想法。
是的,齐大郎的此举是出自于私心。
那私心又是什么呢?
——仇恨!
是的!
回想以往:自己祖宅被焚,姐夫被打妻弟坐牢,娘子受伤早产不孕,二舅重伤不治而亡,此外,还有小彤的亲生父母被杀,自己也差点丧生刀下……这些这些,全都是出自于拜帝教所赐。
之前时,自己一直都在寻找机会试图报复,继而献上了那他山之石可以攻玉的计策,从目前来说,挖墙脚的效果还是不错的。
但是,这一点点伤害远远不够!
如今逢上了这个机会,岂能错过?
所以,面对皇帝的询问,齐誉不加思索就同意的。
不过,在除了这私心之外,还有其他原因。
别的不说,就单凭皇帝喊说出的那‘三不之策’,就值得自己为他效力,而且是,甘心情愿。
但是,齐誉激动过后就意识到了不妥!
或者说,很不对劲!
这查案办案的事,怎么会用得着我弼马温出马呢?
你看,刑部、大理寺、都察院,这些个部门哪个不是办案机构,为何选用行太仆寺的人呢?
于是,齐誉便道:“陛下,您为何不在三司之内选任,反而要选微臣呢?要知道,在查案和办案方面,臣是半点经验都没有。”
皇帝呵呵一笑,不以为意道:“爱卿自谦了,在朕的眼里,你是个很有才干的人。你看,除了写小说之外,你还进献过狼牙筅,还作过《讨拜帝教匪檄》,还著下过《盈亏有解》,还绘制过《大奉疆域图》,综合这些可鉴,卿是身怀高才的人,查案办案这些事情,自然也不在话下。”
这个结论没有任何逻辑性,甚至还有些不通,谁信?
若真有是那样的话,我怎么可能还被你丢在行太仆寺里?
齐誉嘴上不说,但心里头却泛起了狐疑。
皇帝见状,想了想,索性摊牌道:“朕给你说实话吧,查访此案,你是不二人选!”
“这……”
“还不懂?这么说吧,关于永川王的那些事,除了朕外,你是唯一一个知晓其中秘辛的人,所以,去个川王妃打交道你最适合!”而后,皇帝又脸色一凝,道:“若是选用其他人的话,难不保朕在事后做出卸磨杀驴的事,但是,朕并不想那样做。”
那事……又是指哪事呢?
莫非,是指皇帝弑兄?
噢……明白了!
这么看的话,自己还成了唯一人选了。
不过,皇上却是猜错了,其实在除了自己之外,孟岚山父子也是知道此事的。
但是,这些话必须得烂在心里,绝不能说出来。
齐誉先是点头应下,而后又道:“微臣现在执事于行太仆寺,若去干这些查案的事,大臣们会不会非议呀?”
即,越俎代庖之嫌。
皇帝却道:“这无妨,朕封你一个御史不就名正言顺了吗?谁敢非议?”
这很有道理。
御史,是指替皇帝办事的人,即使是内阁老臣们也无权干涉,谁也说不出什么来。
且,皇帝有选任权,即使任性,也不逾矩。
于是,这事就这么定了。
齐誉又问道:“皇上,您打算封微臣一个什么样御史?”
皇帝一笑:“促织御史!”
啥?
虫子御史?
促织,即:蟋蟀,也就是俗称的蛐蛐。
这个称呼,也有点太滑稽了点吧?
齐誉很想笑,却又不敢笑,只能憋着。
至于为何如此御封,皇帝也做出了解释。
“你此去,在除了调查川王妃之外,还要顺路帮朕寻一些有品质促织来,所以才如此御封。况且,你顶着这个寻促织的名义出去,在一定程度上也能起到掩人耳目的作用。”
齐誉恍然地点点头,道:“掩人耳目的用意微臣懂得,可这顺路一说又是怎么回事呢?”
是呀,这路又该如何理解?
皇帝笑道:“爱卿有所不知,宁阳县乃是促织之乡,你去那里自然就是顺路了,不瞒你说,朕心仪那里的名虫久矣。”
呵呵,皇上这促织天子果然不是白叫的。
名副其实!
对于促织齐誉是不懂的,更不理解皇帝为何舍近求远,不在京城搜罗。
于是,便道:“陛下喜爱促织,何不差遣太监们到郊外捕捉呢?跑到宁阳县去寻,岂不是舍近求远了?”见皇帝听得不解,又解释道:“想当年微臣还在江南躬耕时,常在田间地头处走动,不瞒陛下说,在那田野和地里面,满是蚱蜢、蛐蛐和蝈蝈,只需盏茶工夫,便可捕获数斤之多。嗯,过油一炸,还能吃。”
“哈哈……”
皇帝他被逗笑了。
是的,促织乃是斗虫,怎么可以论斤呢?
皇帝忍住了笑,解释道:“爱卿有所不知,蟋蟀乃是娱乐之物,并不可吃。”顿了顿,他又道:“爱卿可知,宁阳蟋蟀天下闻名,那里出产的斗虫,不仅品相上乘,还性情刚烈,被世人誉为是江北第一虫。此外……”
这一回,齐誉是真得忍不住笑了。
区区一个虫子,也谈得上什么性情刚烈?
有些过了吧?
皇帝说,并不为过。
此道乃是学问。
好吧!
然后,皇帝又夸夸其谈地讲了一大堆,但是,齐誉却是一句都没听懂。
终于,皇帝意识到了自己是在对牛弹琴,于是讪讪地干咳了一声,才言归正传道:“此去宁阳,朕也不会亏你,会赏你的!……对了,你再想想,还有没有什么难处,若是有的话就说出来,朕好帮你解决掉。”
有!
遇到这种机会,没有也得想法有!
齐誉脑筋飞转着,决定好好抓住这个难得的好机会:“呃……微臣确有难处!我说陛下呀,微臣此去齐鲁估计是九死一生了,所以,在临别之前,想恳求陛下一件事情。”Χiυmъ.cοΜ
什么狗屁的九死一生。
皇帝突然有种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早知道就不问了。
“你说吧!”
齐誉笑道:“微臣有个表弟,名唤周春生,他科举至今仍没有大的建树,这也是微臣的一块心病。若微臣此去真是壮烈了,就恳请陛下让他来顶替臣的职位?如何?”
隐晦之意:就是破格提拔一下!
这很难吗?
对于皇帝来说,不难,小事情!
是呀,这又不是提拔什么高位大员,一句话的事而已。
于是,皇帝直接给抛出了一个定心丸:“你真若把这事给办漂亮了,不光你是表弟,就连你的职位朕都会提拔一二。也罢,你既然开这口了,朕就赏你个脸,回头让你那表弟来京,吏部那边会有安排的。”
这可是金口玉言!
“微臣谢皇上恩典!”
“……”
至于这趟行程中的安全事宜,皇帝肯定另有安排,这不需齐誉操心。
那成,就这样吧,告退。
齐誉刚刚转过身去,耳边又传来了皇帝的声音:“对了,你的那部《风中悍刀行》,还是把那些庙堂之事给抹去吧。嗯,还有,以后莫在将朕赐的东西赚送他人了,就你的那幅画,朕都是忍痛割舍给你的,没想到你却不懂得珍惜。”
汗!
皇帝怎么什么都知道?
以后真要注意了!
“是,微臣记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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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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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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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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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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