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君集眉头一挑,打量来人。
明明身处沙漠,此人脸上竟少有沙尘……是那掀起的纱巾功劳么?
该死!竟是丝绸!
一个普通士卒,竟用昂贵的丝绸挡沙,真是奢侈!
再往上看。
更了不得……
他脑袋上,竟还别着两块黑色琉璃水晶片!
是遮挡烈日的吗?
可背后背的又是什么?
长条状,竟还神神秘秘的用布包裹着……
再往后看。
两匹骆驼,三匹青海骢!
见此情形,阿史那社尔等人,纷纷面露惊讶。
侯君集更是羡慕嫉妒恨,冷哼一声道:“一个小小信使,竟配有五骑?”
士卒顿了顿:“回大将军,非是属下特殊,如今飞火军上下,人人标配五骑……”
咔嚓!
众人震惊的瞪大眼睛。
有没有搞错?飞火军竟然人人五骑!
....众所周知,一支队伍强大与否,坐骑数量可是重要参考标准。
草原部族之所以强悍如斯,来去如风,凭借的,正是远高于中原的坐骑数量。
为此,汉唐历代君主,均会大力发展牧马,并优先装备拳头兵团。
....当年李靖奇袭东突厥,便是一人三骑!
可现在呢?
新成立的飞火军,竟然五骑标配……
真是堪称豪奢啊!
侯君集越想越气,咬着牙问:“房遗爱人呢?为何不来见本帅?”
“回大将军,我飞火军早已抵达伊吾,正在前方等待大部汇合……”
“什么?!”
侯君集呆住了。
一个小小信使,就如此轻松行走……可以想象,房俊必然更加悠哉!
没准还会搂着美人,边干边走。
再看自己一行人,跋山涉水,一副苦逼样....真是气煞人也!
见主帅脸色阴沉。
阿史那社尔,急忙岔开话题问道:“姜将军已先行一步,你门可曾遇到他?”
他问的是将作大匠,同时也是本次西征的交河道行军副大总管,姜行本。
“您说姜将军啊....”
士卒露出一丝微笑,回道:“吾等走野马泉捷径,正好遇到了姜将军,于是一同到了伊吾……”
说着,歪着脑袋算算时间:“迄今已半月有余!”琇書網
阿史那社尔再度惊讶。
他都不知道,房俊行军竟如此神速,天知道他是如何做到的!
“将军,您这....唉!”
士卒看着阿史那干枯的嘴唇,一脸不忍。
转身从马匹身上掏出套杯,又在驼峰悬挂的筐子里扒拉了几下,掏出水壶,拧开壶盖。
然后将晶莹的清水倒入杯中,递过去:
“阿史那将军,喝点冰水,解解渴吧!”
“冰,冰水……”
一群人被震的脑袋冒烟。
开玩笑,这可是皑皑大漠,连冰库都没有,哪里来的冰水?
阿史那社尔也很懵逼。
犹豫的接过来,先是浅尝一口,随即眼睛一亮,仰头一饮而尽,长长的打了个饱嗝:
“哈哈哈!痛快!”
竟真是冰水?
他是怎么做到的!
众人震惊不已,猛地扭头,死死盯着信使。
士卒呵呵一笑:“诸位莫要惊奇,此乃我家房将军的手段。”
“什么?房二郎……”
阿史那社尔直接宕机。
其他人也张大嘴巴,一脸不可思议。
“呵呵呵,我家二郎连求雨都能做的,沙漠中取冰,自然不在话下……”
士卒解释了一句,将框子卸下来展示:“诸位瞧瞧,这便是二郎教给我们的方法。”
众人低头一看。
竹筐里竟全是冰块。
天上的烈日晒下,还滴滴流水。
众人眼睛都绿了。
在这炎炎沙漠,有这么一筐子冰块摆在眼前,简直是天降福利啊!
一名侍卫忍不住伸手,抓起冰块就往嘴里塞。
“不可!”
士卒赶紧一掌拍掉:
“这冰块有毒,若是想喝冰水,将水壶放入其中,冰镇即可。”
他抬头望向侯君集:
“侯大将军,这冰水便留给您吧,消息已经带到,属下便回去复命了……”
说罢,躬身行礼。
然而转身上马,将丝巾蒙在脸上,带上琉璃水晶墨镜,拍马而去。
现场一片寂静。
待信使走远,众人才回过神来,一脸羡慕。
见状,侯君集怒火冲天,咬牙嘶吼:“竖子房遗爱,敢乱我军心!”
一脚踢翻竹筐。
任由晶莹的冰块,洒落在炎热的沙地上。
侯君集怒气冲冲的扫视一圈:
“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房遗爱却另走邪径,钻制奇淫怪巧之物……”
“待本帅见到他,必问罪于他!”
看着融化的冰块。
众人心中一阵肉疼。
况且,梅花本就寒冬开放,与吃苦有什么关系?
而且宝剑之所以是宝剑,本身便是天地精材,若是换做废铁,再如何打磨,终究也是块废铁……
可侯君集不管那个。
扯着嗓子吼道:“传我命令,立刻全力行军,不得耽误!”
阿史那社尔等人无奈。
可军伍之中,主帅权限极大,可以决定一人身死,纵是万般不服,捏着鼻子也要认。
于是只能低头应道:
“喏。”
……
马鸣风萧萧。
伊吾城内。
飞火军迎来了狂欢。
....昨日,大家练兵打马贼归来,今天房俊大手一挥,让兄弟们放松放松。
于是众人嚎叫着涌向各大青楼……
这是惯例了。
男人嘛,大家都懂的。
都是血气方刚的汉子,憋久了,很容易闹出强抢民女等恶劣事件。
所以,堵不如疏。
故而每到一处,除了大帐留人看守,房俊都安排手下开闸放水。
……
此时。
在青楼一处后院。
房俊与几名飞火军,蹲在地上,架着柴火烧烤。
烤架上是一扇羊肉。
下面燃烧着干草,劈啪作响。
随着时间的流逝,羊肉渐渐变色,烤肉的香味,也随之在空气中越来越浓郁。
陈阿宾没去找姑娘。
而是静静守在房俊身边。
眼见肉质渐熟,她舔了舔嘴唇,开口问道:
“二郎,你说这肉,为何一开始是粉的,时间久了就变成黑的了呢?”
房俊扫了燃烧的枯草,随口答道:
“这还用问?底下的草冒烟了,就黑了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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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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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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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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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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