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清歌戒备地盯着他,问道:“你是谁?”
男孩抬起眼眸,平静地回答道:“林志远。”
小清歌下意识回道:“志当存高远?”
林志远点点头,“你叫什么?”
“杨清歌。”
“清歌一曲倒金壶?”
“对哒。”
妮儿他们作为文盲,看看小清歌,又看看林志远,几双眼睛中写满迷茫,小清歌和林志远他们说的好像不是人话。
“清歌,他是上午搬到咱们村子里来的,和他爹、娘还有……”妮儿尽力想给小清歌说清楚林志远的来历,却记不清林志远家到底有几口人。
林志远见状,神色依然平静,也没有瞧不起妮儿的意思,“我爹娘、我大姐还有我奶奶,我们一家五口人搬到大杨村来了。”
“哦,”小清歌点点头,又看了眼对方的衣着,没忍住好奇问道:“你们家从哪里搬过来的啊?”
“县城。”
啥?
县城?
所有人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目瞪口呆地看向林志远,想要掰开他的脑袋看一看,为啥想不通从县城搬到他们村子里来。
似乎是瞧出他们为何惊讶,林志远毫不在乎地说出原因,“因为我爹被辞退了,还赔了很多钱,所以我们家只能搬到大杨村来。”
只有大杨村的里正说不要他们落户的钱。
众人一听,了然地点点头,丝毫没有被说穷的难过。
小清歌见林志远并非陌生人,便将话题拉回来,问道:“你家是没钱供你参加科举吗?”
如果是这个原因,那现在搬到他们村里来,这个问题很快就能解决啦。
林志远摇摇头,“不是,我之前因为读书,没有照顾好自己的身体,我爹娘就不让我再参加科举了。”
大概是想起往事,他的神色越发难过,眼眸低垂,仿佛下一秒就要哭出来。
小清歌见他像只小兔子一样缩在那里,歪歪脑袋,“那你把身体锻炼好不就行了?”
林志远闻言,猛地抬起头,“怎么锻炼?”
他家有驴车,之前身边还有一个小厮,什么都不用他来操心,他每天的任务就是跟在夫子后面读书。
小清歌举起小手指,“第一,不挑食,好好吃饭。第二,多走路多跑步,好好锻炼。第三,早睡早起,好好睡觉。”
这可是她在系统的逼迫下发现的真理。
她翘起嘴角,颇有些挑衅意味儿地看向林志远,“怎么样,方法我告诉你了,你能做到吗?”
林志远注意到小清歌的眼神,不服回道:“我肯定能。”
这样一个和他差不多高的小姑娘凭啥瞧不起她?
同样五岁的林志远攥紧拳头,脸上因为激动浮现出一丝红晕。
小清歌听他这样说,像是想起什么,站了起来,指着打谷场说道:“走,我们去跑步。”
说完,也不等林志远反应过来,她就带着妮儿他们呼啦啦跑了。
林志远见他们跑走,咬咬牙,也抬腿跟上。
只是他体力实在太差,等他气喘吁吁地跟着小清歌他们的身影跑到打谷场时,已经汗流浃背,他双手撑在膝盖上,呼哧呼哧喘着粗气。
这些人,怎么,怎么这么能跑?
还有那个杨清歌,看上去和他差不多,白白净净的,怎么,怎么也这么能跑?
这边大杨村,小清歌带着小伙伴们,在夕阳下边跑步边嘻嘻哈哈,不亦乐乎。
那边镇上,杨大福把驴车停好,看着人越来越多的晚集,深呼吸了一口气,开始吆喝起来。
“好吃的卤肉,好吃的卤肉,六文钱一勺,六文钱一勺嘞。”
“好吃的卤肉,都来尝一尝,尝一尝不要钱咯。”
有了卖荷叶兔的经历,吆喝对于杨大福来说已经算是轻而易举的事情了。wWW.ΧìǔΜЬ.CǒΜ
因为他们占的位置仍然是卖荷叶兔的位置,加上杨大福的声音大,不少老顾客都好奇地凑了过来。
“你们不是说不卖了吗?”有位大娘问道。
杨大福见这位大娘是老顾客,一边用筷子在小碗里夹起一小块卤肉,一边笑眯眯答道:“荷叶兔是不卖了,我们现在卖的是卤肉。来,您尝尝看,看看有哪里还可以再改进改进。”
他话是这样说,心里却肯定绝对好吃。
出发前,他尝过一口,那滋味儿,真绝了!
腊肉被卤得软烂,咬开后里面又很紧实,有嚼劲儿,两重口感交织在一起,十分奇妙,和之前的卤猪肉完全是不一样的口感,更不要说山神给的卤汁配方了,杨大福相信,没有人能拒绝鲜香可口的卤汁在嘴里爆发的体验。
大娘接过卤肉丢到嘴里,嚼了两下,正觉得好吃呢,嘴里的卤肉已经没了。
她遗憾地砸了砸嘴,爽快地一挥手,“改进啥改进,这么好吃还改进,那我以后还买不到了!”
“给我拿两勺。”
“好嘞,今儿第一天卖,送您一片哈。”杨大福手脚麻利地开始给大娘打包。
一旁的杨青山和杨大壮全都看傻了眼。
他俩虽然说来帮忙,却和第一次来的杨大福差不多,那嘴就是张不开。
但是,从刚才杨大福吆喝开始,他俩的嘴就合不上了。
这,这里正/他爹咋这么能叭叭叭呢?
难道骂人狠的人做起买卖来也很能说吗?
杨大福注意到他俩崇拜的眼神,心里得意至极,别看他年龄不小,这些小年轻还就是没他能干。
不过,随着顾客越来越多,杨大壮和杨青石也顾不得羞涩了,一个收钱,一个切肉,忙得那叫一个脚不沾地。
天才刚刚擦黑,他们准备的十五斤卤肉就卖的一干二净,就这,还有不少人没买到,纷纷让他们明儿一定要多准备点,不然邻居家吃得香喷喷,他们家要活生生被馋死。
杨大福笑得脸上全是褶子,不停地应着好,杨大壮和杨青山早就靠在驴车上累的不想说话。
真累啊。
手酸脚酸,口干舌燥,甚至都觉得卤肉闻起来没那么香了。
他们只想回家躺着。
杨大福丢给他们一个鄙视的眼神,一人踹了一脚,“滚到车上坐着去!”
接着,他喜滋滋地甩起鞭子,赶着驴车往村子走。
得让那不争气的小儿子今晚熬夜卤腊肉,明天起,早上来一趟,晚上再来一趟。
正翘着二郎腿在院子里躲懒的杨青石打了个喷嚏,他吸吸鼻子,摸了摸不停跳动的右眼,心里发慌。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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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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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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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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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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