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郑富向来爱吃兔肉,一听说镇上有卖野兔肉的,就想着过来买点回去下酒,没成想竟然碰见了杨大福。琇書蛧
“杨叔,没想到是你们卖的兔肉啊。”郑富走过来,四方脸上带着笑意,“我看这架势,生意蛮好啊。”
杨大福笑着点点头,有些自得,嘴上仍然谦虚道:“我们弄点这兔肉卖卖,哪里比得上你们啊。”
郑富摇摇头,刚想开口和杨大福道别,就见他四处望了望,从驴车上拿出一个小罐子,说道:“原本想着送到你家去,正好碰见你了,你直接拿回家尝尝吧。”
郑富被杨大福突如其来的举动吓了一跳,手里捧着还有些温热的罐子,“叔,这是?”
难不成是兔肉?
下一刻,就听杨大福回道:“兔肉。可能有点凉了,你回家记得热一下再吃。”
郑富没想到杨大福竟然还会给他特地留出一罐,要知道他们也不过收了两次野猪而已,交情算不得多深。
但这兔肉闻起来是真香啊,郑富捧着罐子的手怎么都松不开,他便作势要从怀里掏钱。
不能白占人家便宜不是。
杨大福见状,连忙压住他的手,说道:“没点儿肉,哪里还值得你付钱?真说起来,我们还得感谢你收了那头野猪呢。”
郑家当时可是一点价没压,十分厚道。
杨大福“咦”了一声,关心地问道:“你这是上火了?那兔肉最好少吃点。”
郑富摸了摸嘴角上起的大泡,脸上浮现一抹复杂的笑容,他叹了一口气,说道:“杨叔,你说现在孩子咋那么难管呢?”
“孩子们,调皮捣蛋一点是常事。”
杨大福说完,就见郑富又叹了一口气,眉毛拧得更紧,“我家外甥女,送她去私塾,三天里我能被夫子叫过去三次,我这张老脸都被丢得一干二净。
不过我想着只要孩子肯念书,丢点脸算什么呢?
我又给她请了假,想着回家请个夫子上门教她,她倒好,三天气走三个!”
杨大福没忍住好奇,脱口而出道:“外甥女……?”
外甥女咋住在舅舅家?
郑富不在意地解释道:“哦,我妹子和离回家了。”
神态上没有一丝一毫的羞愧和不好意思。
杨大福了然地点点头,想了想,试探性地问道:“我听说有人专门找别家孩子陪自家孩子读书,你家没找?”
郑富闻言,脸上更加痛苦,他皱着脸回道:“哪里没找?这调皮孩子就是吵着闹着不愿意,说不喜欢这个陪读,不喜欢那个陪读,闹得家里成日不得安宁,我真是一点办法都没有啊。”
杨大福舔舔嘴唇,看了眼方秀才,搓搓手,忐忑道:“那啥,你看我家小清歌给你外甥女当陪读成不?”
此话一出,郑富忽然愣住,似乎是陷入了回忆当中。
杨大福见状,连忙补充道:“你上次去我们村,我孙女还给你们背了《千字文》呢。”
今天来卖兔肉的路上,他和方秀才闲聊时谈起小清歌,方秀才建议他给小清歌提供更好的读书条件,虽然方秀才有功名不假,但毕竟这么多年窝在小山村里,见识、学识都有限。
杨大福将这话记在了心里,原本还想着打听打听镇上的私塾,没成想就遇上了郑富,这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啊。
当然,他也不是随便就要将小清歌塞到某户人家读书,主要是郑家品行向来不错,郑富提到和离在家的妹妹没有丝毫怨言,还为了外甥女这样发愁,看得出来家风很好。
因此,杨大福才动了让小清歌当陪读的念头。
郑富一言不发地站在原地,脑中却是当日见到小清歌的场景。
小女孩衣着干净,为人机灵,才五岁就能将书背得那么流利,而杨大福目前来看为人厚道,也没什么毛病。
郑富舌头抵了抵后槽牙,牵动了嘴角的大泡,疼得他一抽。
“你家孙女的确不错,”郑富想了想,点点头,“不过我丑话说在前头,能不能来当陪读还是要我家外甥女说了算。”
他实在做不了外甥女的主。
郑富说完又意识到话有些生硬,“当然,我家外甥女虽然性子调皮,但也并非那种顽劣之人,你家孙女怎么来,肯定是怎么回去,不会出啥事儿。”
杨大福闻言,心里激动,连声说好。二人又就陪读事宜商定了一会儿,这才各自回家。
于是,蹲在家里练字背书的小清歌一脸懵逼,她指指自己,道:“爷爷,我去当陪读?”
杨大福点点头,“对,明天上午去郑家,不合适咱就回来。”
他摸摸小清歌毛茸茸的脑袋,“去了也不要怕,如果他家孩子欺负你,你就跑,就回家,咱不受那个气啊。”
虽然向郑富推荐小清歌时,杨大福满心都是欢欣,但冷静下来心底还是担心的,毕竟是自家疼在手心的亲孙女,去陌生的别人家,他总归是不放心的。
一旁的杨青山和赵翠兰也是眉头紧锁,但他们知道这是为了小清歌好。郑家是镇上的有钱人家,给孩子提供的读书条件只会更好。
赵翠兰拍拍身上的灰,“我去把小清歌去年过年的衣服拿出来。”
那套衣服虽然不是新的,但也比家常穿的要好。
杨青山也慌忙慌张地走进厨房,“明儿早上吃点好的,我看要不打两个鸡蛋吧。”
到了晚上,家里还特地烧了一锅水,小清歌被赵翠兰塞到木盆里,洗得干干净净,一根头发丝儿都没放过。
月光穿过窗子,投在被子上,带来一种朦胧的美感。小清歌窝在被窝里,只闻得到皂荚的清香,她眼睛转了转,看见枕头边摆着叠得整齐的衣服。
她深吸一口气,缓缓闭上眼,她要好好睡觉,明天好好表现。
她知道的,在郑家当陪读,她能得到更好的教育。
第二天一早,小清歌穿上干净的衣服,背上赵翠兰熬夜给她缝的小布包,头发梳成一个小揪揪盘在头顶,可爱的不得了。
早晨的风还带着凉意,小清歌坐在驴车里,缩缩脖子,冲着家里人摆摆手。
别担心,她超棒哒。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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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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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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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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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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