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干宋>第四十四章 解渴才是最重要的
  …

  李存自己都没有想到,短短不到十天时间,自己就能聚集起来近万人马。

  而这还不算虎贲军的军属,如果将虎贲军的军属也算上的话,李存已经有三万多人马了。

  如果把方百花军也算上。

  此消彼长之下,李存和方腊到底谁更强一些,还真不好说。

  毕竟,李存可是结合了古今中外众多优秀的练兵之法和战阵打造的虎贲军,它的战力应该会高出方腊的农民军不少吧?

  可惜!

  李存的发展,至此,可能也就得告一段落了!

  是李存不想再招兵买马了吗?

  当然不是,李存可是韩信点兵,多多益善。

  只是,现实的问题,已经不允许李存再扩张下去了。

  首先就是,这附近的人,想要参加义军的,差不多全都已经参加了。

  再来的,就是从远处慕方腊之名而来投的了。

  在方腊一伙人已经知道了李存的手段并用出相同的手段严防死守的情况下,李存再想将那些已经心有所属的义士引到自己这里来,已经不是那么容易的了。

  还有就是,李存现有的钱粮,已经不支持李存再继续扩张下去了。

  事实上,要不是方百花带来了不少“嫁妆”,李存的钱粮早就支撑不下去了。

  是方百花带着她的家底跑来虎贲军这里驻扎,而李存又真是不跟方百花客气,把方百花的钱粮全都当成自己的钱粮,才挺了这么久的。

  如今,由于李存、方腊他们在帮源洞大搞起义,帮源洞附近物价飞涨。

  举个例子:

  过去,一牛头只需要七贯就能买到。

  现在,一牛头竟然炒到了七十贯去。

  战马更是从原来的二十贯每匹直接暴涨到了二百贯每匹。

  物价整整翻了十倍。

  一些胆大的商人,最近在帮源洞这里真是赚了一笔好钱。

  不夸张的说,方有常家的钱,差不多全都进了这些胆敢来七贤村做生意的商人的口袋之中。

  物价涨到这么高,方百花虽然从方腊那里分到了好几个没奈何,可也架不住这好几万人吃的、用的。

  所以李存和方百花的钱粮这回是真见底了。

  ……

  晒谷场后面的一个窝棚里。

  李存从方百花身上爬起来,边穿衣服、边道:“舒坦!”

  尽管香汗淋漓,可方百花还是赶紧坐起来,温柔的帮李存穿衣服……

  此时的方百花,哪里有半点张世口中的母老虎模样,分明就是一个十足的贤妻。

  李存和方百花这么快就走到这一步,既在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首先,李存本就不是什么好鸟,他早就馋方百花的身子了,自然会想方设法的得到方百花。

  而且,李存一天不得到方百花,方百花军一天就不会完全属于李存。

  这是渴望变强的李存所不能容忍的。

  再说方百花。

  李存第一次见她时,就当众抱了她,并且是两次,而且过后还盯着她看个不停。

  第二次见她时,就跟她“谈婚论嫁”,话题直接上升到了嫁妆的高度。

  第三次见她时,她就已经被李存攻占了绝大多数阵地。

  第四、第五、第六次见她时,因为都有外人在场,李存没有多少机会,只能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偷偷亲亲她、摸摸她。

  第七次,李存干脆就以“出去查看一下附近的地形,以便将来在这里打仗”为由,把方百花带了出去,然后直接带到了这个窝棚里。

  方百花一路溃败。

  而且,她和李存的好事又闹得人尽皆知,她就是坚守最后一块阵地又能有什么用,难道还会有人觉得她和李存之间是清白的?

  结果,方百花自然是守不住这最后一块阵地,叫李存彻底得了手。

  在那之后,只要一有闲暇时间,李存就会叫方百花出去查看地形。

  彻底输光了的方百花,也只能是破罐子破摔,任由李存摆布了。

  顺便说一句,也正是因为如此,李存挥霍方百花的家底,方百花才心疼又不敢说什么的。

  方百花帮李存穿好衣服了之后,李存竟然转过身温柔的帮方百花穿起衣服来……

  虽然这已经不是方百花第一次经历这种事了,可方百花还是非常感动,进而忍不住想:“遇如此一人,纵万死,又有何妨?”

  两人穿好衣服了之后,李存把方百花放在自己的大腿上,抱着她,说道:“此生能叫我得到你这个极品,我已死而无憾也!”

  虽说听李存这么说,方百花非常高兴,但她还是“呸呸呸”道:“坏的不灵,好的灵。”,然后嗔怪道:“你一看便知是长寿之人,怎能说恁地晦气之言?”

  李存搂过方百花的脖子,在方百花的脸蛋上亲了一口,说道:“对极,我如何会死,我乃天命所归之人!”

  说到这里,李存看着方百花许诺:“小花,他日,我若是当上了皇帝,必立你为后。”

  听了李存的许诺,方百花真是一点也高兴不起来。

  方百花并不是不愿意当皇后。

  只是她哥哥方腊也想当皇帝,而她虽然读书少,但也知道,皇帝最终只可能有一个,古往今来,那些为夺皇帝之位的人绝大多数都会彼此拼个你死我活。Χiυmъ.cοΜ

  方百花不愿意去想那么久远的事,她晃了晃头,说道:“你我的钱粮已告罄,再有一二日不得新粮,军心必乱,这该如何是好?”

  李存自信满满的说:“我已派人探好借粮之地了,明早我便会点将出兵,你大可放心。”

  方百花刚想嘱咐李存明天一定要注意安全,窝棚外就传来了张世的声音:“子厚,可起了?”

  毕竟管理着好几万人,是好几万人的主心骨,李存不可能真的玩失踪。

  所以,在出来之前,李存将自己的去处偷偷跟他最信任的张世说了,并叫张世有要事时来窝棚这里找自己。

  李存知道,张世是一个机灵鬼,肯定能猜到自己来这里干什么,所以,没有要事,张世是不可能找来的。

  因此,听见张世叫自己,李存立即就掀开窝棚的帘子走了出去,然后开门见山的问:“出甚么事了?”

  帘子掀开的那一刻,张世真是没能忍住他的好奇心,往窝棚里瞄了一眼——张世真没有别的心思,他就是想看看,方百花是不是真的也在窝棚里面。

  由于张世把注意力全都放在八卦上了,以至于他根本就没有听见李存说什么。

  李存见状,摇摇头,然后回头说道:“丑媳妇总得见公婆,二哥乃我在此地最亲近之人,你便出来见他一见罢,不然他总惦记,万一被他看到不该看的,你说我挖不挖去他的双眼?”

  虽说李存拿挖他双眼吓唬他,但张世心里还是暖暖的。

  张世知道,虽然他武不如牛猛,文不如方无忌,忠勇不如御用五傻,可李存还是跟他最亲近,否则李存怎么可能把自己的去处只告诉他一人?

  如今,李存连跟方百花偷情一事都不背着他。

  这就更说明,李存对他的亲近。

  张世暗道:“李子厚是唯一恁地对我之人,我当报之。”

  而张世嘴上则笑道:“子厚休要编排我,我只是不信方小娘子会下嫁你罢了,怎会去干那龌龊之事?”

  李存也不再多言,他知道,张世要是不亲眼看见方百花从窝棚里走出来,肯定会一直抓心挠肝的。

  不一会的功夫,方百花挑开帘子,扭扭捏捏的从窝棚中走了出来,然后满脸通红的给张世行了一礼:“见过二哥。”

  这回张世才完全相信李存真的得手了,他连忙还礼道:“见过弟妹。”

  而后,张世冲李存一竖大拇指,他是真心佩服李存!

  一来,张世佩服李存的胃口,连方百花这么高大的母老虎都愿意吃,而且吃得津津有味!

  二来,张世佩服李存为了壮大自己的实力,真是不择手段,竟然连美男计都给用上了!

  三来,张世佩服李存的能力,这几才日的功夫,李存就将方百花给彻底拿下了,真是太有手段了!

  李存才没有心情跟张世讨论自己泡妞的本事,他道:“人你也见了,这回该说正事了罢?”

  张世听言,赶紧正色道:“我大哥已然打听到,余彦诚那厮纠集了两千多里豪捍弊乡曲,准备明日来攻打咱们。”

  李存一听,笑了:“哦?我还没去打他,他却先要来打我了,有意思。”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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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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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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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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