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宁寺只是一座废弃的寺庙,地处荒僻,年久失修,所有房屋皆是破破烂烂,庙内也无庙祝和尚。
大殿之中,李慕手里提着一个水桶,水桶上倒扣一个木盆,背上包袱中还零零碎碎的放了一些工具。
他将一应物事,放到那尊三丈高的泥塑佛像之下,随后谨慎的在附近转了一圈,未见人迹,这才忙活开来。
他先将木盆放下,从木桶中倒出半盆清水,随后从包袱中取出一大包皂角粉放入木盆搅开。
做好这个准备,李慕将木盆和水桶都提到大佛背后,从包袱中取出一双羊皮手套戴上,然后取出一个凿子,一个小锤。
“叮叮叮……”
静谧的废弃寺庙中,响起了清脆的敲击声。
好在这天宁寺地处荒僻,已多年人迹罕至,倒也不虞被人听到异常动静,前来查看。
随着一串泥壳被李慕敲掉,大佛背后露出灿烂金光。
很快,那扇大金佛背后的暗门,便完全显露出来。
李慕放下小锤凿子,摸出一把匕首小心翼翼的撬动。
将暗门撬松后,他立刻运转九阳神功,转为内呼吸,施展了九阳真经上记载的龟息功,紧紧闭住气息。
虽说九阳神功大成之后,本就百毒不侵,但这大金佛肚中珠玉宝石上的毒十分厉害,他不敢大意。
只是对身体造成损伤的毒李慕倒是不怕,但那种能影响神志,让人陷入疯狂的毒,他却十分忌惮。
起出暗门后,佛像肚里霎时间珠光宝气,霭霭浮动。
任何一个本世界土著人物,见到如此之多的金玉珍宝,都不可能无动于衷。
可李慕却着实没什么感觉,他不是土著,对钱财看得并不重。
反正回归时只是灵魂回归肉身,再多金银财宝他也带不走。
钱财只是他用来完成任务的工具而已,对他来说最重要的,始终是可以带走的武力。
李慕淡定的探入戴着手套的手,抓了两大把金玉珍宝,放入掺了皂角粉的木盆中浸泡。
这些财宝有珍珠、宝石、金器、白玉、翡翠、珊瑚、祖母绿、猫儿眼等等,每一样都是价值巨万的珍物。
李慕抓了半盆珍宝放入水盆中,随后便不再多拿。
他取出一把毛刷,开始以皂角水细细刷洗这些珍宝,每刷洗完一件,就放入木桶的清水中清干净。
待所有珍宝全部刷洗完清好,他才用干棉布将之一一擦干拭净,放入包袱中。
半盆珍宝,装了满满一包袱。
将装满珍宝的包袱绑好系到背上,李慕开始收尾。
把此刻已经剧毒无比的水端到外面倒掉,然后去附近挖了一些软泥过来,将暗门重新装上敷好泥。
做好这件事后,李慕运起九阳真气,利用其炽热的特性,将泥烘干。
虽然新敷的这一块跟旁边其他位置有区别,但若不细看也不会注意到。
若非事先知情,又有谁能想到,这废弃破庙中的一尊泥佛,里面竟是黄金铸造的呢?
那些敲下来的泥壳自然也要清理掉,免得留在这里露出破绽。
待得将一切恢复原状,日头已快到午时。
李慕将凿子、铁锤、刷子、手套等工具,藏在寺中某处隐蔽地点,水桶和木盆则是带走,扔到一片树丛中。
他无声无息的来,无声无息的走,没有惊动任何人,带走一包价值不菲的金玉珍宝。
弄到足够的财宝后,李慕没再迁延耽搁,骑上那匹陪他走过千山万水,辗转万里山河的健马,往华山回返而去。
一路上每到一处大城,他都会去当地的玉石珠宝店或当铺,处理掉一些金玉珍宝,将之换成银票。
等进入陕西境内时,他那些财宝已经全部变现,成了厚厚一叠银票,足有三十余万两。
要知道,以这个时代的物价,一人一年的伙食费开支仅需一两半到二两银子之间。
三十万两可以养活十五万人一年,一百五十人一千年,一千五百人一百年。
当然了,这只是算吃饭所需。
但即便如此,以一千五百人的规模计算,养个几十年完全没问题。
可一个拥有一千五百人的门派,那已经是超级大派,完全有能力自行创收了。
目前武林中唯有少林有此规模,日月神教那不叫门派,所以不算。
……
几年过去,华山派变得更加清幽,只因整个门派之中,已经只剩下宁清羽和宁中则父女。
其他存活下来的气宗弟子,却是全然不见踪影。
华山大殿前空阔的广场上,一道婀娜窈窕的身影,正自辗转腾挪,身形闪动,犹如穿花蝴蝶。
道道剑光明灭不定,闪烁不休,展现出了极为繁复的变化与精巧。
宁清羽坐在场边,失神的看着场中练剑的女儿。
短短几年时间,他变得更加苍老而憔悴,整个人给人一种行将就木,死气沉沉之感。
“唉……”
不知为何,宁清羽忽然长长的叹了口气,脸上有遗憾之色闪过。
其实宁中则的资质还在岳不群之上,单论剑法,岳不群未必胜过宁中则。
可华山气宗的剑法,终究是着重于以气驭剑。
宁中则年纪比岳不群小了近十岁,在修炼同一门内功的情况下,功力上自然大大的不如。
除了宁中则太过年轻,暂时还挑不起大梁外,宁清羽最大的遗憾就是,宁中则是个女儿,而非男儿身。
否则华山派在宁中则手上,发扬光大的机会要更大一些。
岳不群心计城府手段都有,可惜资质差了些,武林门派的掌门人,终究还是要拿武功来说话。
宁中则一遍玉女剑法使完,刚刚收势,便听得山门方向响起一阵清脆的鼓掌声。
父女俩不约而同的扭头望去,却见李慕肩挎包袱,面带微笑的正往这边走来。
“师妹,三年不见,你的剑法越发精湛了。”
“师兄。”宁中则惊呼一声,小跑着迎上李慕,惊喜不已的问道:“你怎么提前回来啦?”
李慕脸上带着温暖和煦的微笑,身子微微前倾,轻声道:“想你想的不行,再也等不了,所以就提前回来了。”
宁中则俏脸一红,薄嗔着小声道:“爹在后面呢!”
李慕嘴角一弯,依旧用只有两人能听到的声音道:“好,那我等师父不在的时候再说。”
说完直起身,朝着宁清羽面前行去。
宁中则剑交左手,空着的右手抓住李慕肩上的包袱,道:“师兄,行李给我吧!”
李慕没有拒绝,顺势将包袱摘下,交给宁中则。Χiυmъ.cοΜ
宁中则接过包袱,发现包袱中连件换洗衣物都没有,她只捏到一些纸张和书本之类的东西。
再细细打量师兄身上,却见他依旧穿着三年前出门时的灰布长衫,布料都已经洗得毛糙黯淡,束发的幞头巾也有些发白。
宁中则心中不由一痛,难道师兄这些年在外面,过得这么不好么?
连出门时带的行李都没了,难怪他会提前回来,可是……
家里也快揭不开锅了啊!
想到此,宁中则眼眶泛红,愁容满面。
李慕行至宁清羽身前,恭恭敬敬的深深一揖,道:“师父,徒儿回来了。”
“嗯。”宁清羽缓缓点点头,上下打量了一番岳不群,心下略感失望,随口道:“为何会提前大半年回来?”
李慕直起身,微笑道:“因为弟子感觉此行已然圆满,便先行回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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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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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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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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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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