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沈迎舒买了这么多,老板娘也不是个吝啬的,主动在价钱上面给沈迎舒抹了个零头之后,还送了沈迎舒几个娟花还有一把头绳。

  娟花是彩色的,什么红色,粉色,紫色,蓝色,黄色都是比较靓丽的颜色,一看就特别适合小姑娘带。

  不过不咋适合沈迎舒,毕竟已经是个孩子的娘了,还整天带着这么靓丽的颜色……村子里那群八婆本来就看她不顺眼,这一下可得逮着使劲编排。

  虽然沈迎舒对这些颜色无感,但她还是收下了这些绢花跟头绳。

  除了是免费赠送不要白不要以外,有了这些头绳以后再遇到些小姑娘,她也能轻松应对。

  毕竟哪个正直青春的小姑娘不喜欢漂亮的花儿跟红色的头绳呢。xiumb.com

  买回来的银镯子,耳坠跟项链沈迎舒都身放在身上,这些银首饰虽然她付钱的时候觉得挺便宜的。

  但仔细想想,那可是快十两银子了,这钱都够平常家庭生活十个月的了,她这个败家子!一下就买了这么多。

  可是谁让她看着这么漂亮,就没忍住呢。

  这么多两银子换来的,那可不能丢了。

  沈迎舒心里想着,更是趁宝儿不注意的时候,悄悄的把这些给移进了空间里。

  这下就不会丢了!

  她可真聪明!

  逛来逛去的,时间也不早了。

  “宝儿等会还想去戏院看戏吗?”沈迎舒弯下腰询问宝儿。

  现在时间也不早了,加上两人早上起的早,这个点也可以吃午饭了。

  如果宝儿还想去戏院里看戏的话,她带着小家伙吃完饭了之后就可以直奔戏院去看戏了。

  当然如果宝儿不想看戏,那就更简单了,带着宝儿吃完饭之后就直接回家。

  “要去。”宝儿不犹豫的开口应下。

  她还没有玩尽兴,更何况他对唱戏又极为感兴趣,自然是毫不犹豫的选择了要去。

  “行,那我们先去吃饭。”

  沈迎舒点点头。

  吃完饭后,沈迎舒又带着小家伙来了戏院。

  可能是因为昨天没来,小家伙今天比前两天来戏院的时候还要再兴奋些。

  为了以防意外,沈迎舒还是带着宝儿坐到了上次一样的拐角处,低调不引人注目。

  时间还早,周围看戏的人也不多,这样沈迎舒有了更多的选择。

  戏院这会唱的戏还是跟上次唱的一样,根据之前那小二介绍的,沈迎舒记得好像是七天换一回。

  也可以说一星期换一出。

  这里面除了比较传统的唱戏,还有戏院们根据话本子自行表演出来的剧情。

  像是书生与小姐,将军与公主,状元与青楼女子……这些故事,既有两情相悦又有爱而不得,甚至还有两人共死的悲剧。

  犹跟现代的电视剧一样,那剧情只有你想不到,没有他们想不到。

  五花八门,层次不穷。

  不过唯一相同的一点就是,这男女主两个人在一起前,在一起后总会经历各种磨难。

  而且这些写画本子的真的好能写,连皇家之人都敢编排,关键这戏院还真敢唱。

  讲不同的文,唱不同的戏。

  也是因为吸引人,要不然总是一样的戏,就算是免费观看,也不会有多少人愿意来的。

  每隔几天就换一次,那新奇的故事,戏子身上的漂亮衣服总会吸引孩子跟大人的目光。

  不过哪怕是已经看过一回了,宝儿还是兴致勃勃的看着,没有半点不耐烦那样子。

  “娘亲,你说这个女人怎么这么傻呀,要是我就肯定不会原谅他。”

  可能因为昨天观看过这块的剧情了了,小家伙今天在看的时候就有点想要吐槽这个戏本的不好之处了。

  沈迎舒看了眼小家伙,看小家伙那兴致勃勃的讨论样子,再看看戏台上的戏,昨天她闲着也闲着,也把这个戏给看完了。

  这次讲的是个书生与小姐的戏份,书生就是标准的穷书生,小姐是镇上稍微有些钱的富贵人家的女儿。

  讲的两人在一起小姐的爹娘知道了,爹娘好一顿棒打鸳鸯,把两人拆散。

  但小姐还是不愿放弃,在听说书生要进京赶考之时,还不惜把自己的全部首饰交给书生,给他当做进京赶考路上的盘缠。

  可后来书生虽然成功的考上秀才,却被京城里一位大户人家的小姐看上,被迫当了女婿。

  小姐在得知心上人娶了别家的女子以后悲痛欲绝,又在爹娘的劝说之下,刚准备嫁给一个镇上大户人家的公子。

  却没想到书生又赶了回来,对小姐说她是爱她的,只不过处境所逼又被那个户人家的小姐逼迫,这才不得已娶了她,他一生只爱她一个人。

  这么老套的情话,明显的黄岩,偏生这小姐在书生的甜言蜜语之下,还真的相信了。

  也不愿意成婚了,甚至不惜自己小姐的身份,跑去跟书生私奔,唐唐大小姐成了书生的一个不入流的妾室……

  接着的剧情就不用说了,大家都懂的。

  这种剧情说实话沈迎舒都觉得老套的不能再老套了,就这个穷书生跟小姐的剧情她觉得还不如现代的霸道总裁文呢。

  起码人家总裁有钱有颜。

  还有这标准的渣男语言——不喜欢就说不喜欢,人家大户人家的小姐还缺他这一个穷书生不成。

  还有这个女主小姐,好歹是大户人家娇系长大的,从小仅有一时的不缺吃穿又有仆人随侍奉,怎么这么想不开看上了一个穷书生。

  还不惜抛弃自己先前的生活,抛弃疼爱她的爹娘,去当一个微不足道的妾室受人搓磨。

  这标准的一个恋爱脑啊。

  这种剧情也只能存在于剧本当中,现代哪个大小姐会这么脑残啊。

  “你还这么小,就能看懂这个剧情了?”沈迎舒好奇的望着宝儿。

  听这小家伙刚才的话,这清醒无比的话语,总感觉不像是个小孩子说出来的。

  哪家的三岁小孩子能说出这么成熟的话,这个年纪的孩子不该对以后未来都是憧憬的吗。

  毕竟这个故事虽然在她看来挺老套的,但在这个古代可是很受欢迎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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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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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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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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