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两种饺子的味道完全不同,唯一相同的就是都很好吃!
“娘亲,这个饺好好吃啊。”
“好吃就放开肚子吃,娘亲做了十几个呢,等会吃不完剩下的装起来,留着你去政治上的路上吃。”
见宝儿吃的开心,沈迎舒也夹起了一个煎饺放在嘴里面嚼着,脆香的煎饺在搭配麻辣的辣椒油。那味道香的一绝。
就是可惜宝儿不能吃辣椒油。
小家伙虽然有些遗憾,但他也知道自己的情况,并没有闹,只老实的拿着自己的那个饺子啃着,时不时的还配个咸菜。
也吃的有滋有味的。
一连吃了三个饺子,宝儿感觉自己的肚子已经有了饱胀的感觉,他停下了手中的动作,也没怎么注意,直接就拿起旁边的碗喝了一口。
天海美亮外面漆黑屋子里是靠着一盏煤油灯照耀的,所以宝儿并没怎么注意看,本来以为这碗里白白的东西是粥。
但喝进嘴里之后,宝儿却发现并不是。
甜甜的,香香的,还有一股浓浓奶香的味道直接涌进了自己的口腔中。
宝儿有些经受不住这股味道的,再次喝了以后,这才询问旁边的沈迎舒,“娘亲,这个是什么啊?怎么有一股奶香奶香的味道。”
望着小家伙的样子,沈迎舒也没卖关子,“这个是牛奶,”
“牛奶?是牛的奶吗?”宝儿眨眨眼睛。
“对呀,牛奶就是奶牛的奶。宝儿,多喝牛奶能让你长高,以后每天娘亲都会倒一杯牛奶给你喝的。”
沈迎舒点头,甚至他现在心里已经早早的盘算起来。
她现如今手里只有从空间里抽中的那十盒牛奶就算是一盒分两次喝,也就能喝不到一个月。
她要不要去买头奶牛放在家里,可是现如今好像还没从别的地方引进奶牛,沈迎舒轻轻蹙起眉头。
看样子以后只能在空间里面买了,古代就是没有现代买东西方便,现代的什么酸奶,羊奶,纯牛奶各种营养奶制品到处都是。
可现在的牛奶跟羊奶只有在牛妈妈跟羊妈妈下过崽子的那段时间才有,而且下的这些奶还都是崽子的饭食。
想喝酸奶就更费劲了,还要自己做。
“好!这个牛奶甜甜的,香香的,好好喝吧。”宝儿听到以后每天都有牛奶喝,大眼睛都亮了。
他挺喜欢喝这纯牛奶的,乳白色的液体中散发着淡淡的奶香味,还隐约有股膻味不过并不重,并不影响牛奶的甜。
一口气喝了几口之后,宝儿发现娘亲没有牛奶,顿时豪气的把自己的杯子往沈迎舒面前递过去,“娘亲也喝,娘亲喝了对身体也好,也能长高高。”
听闻此话,沈迎舒有些哭笑不得的把杯子退了回去,“娘亲都这把岁数了,哪还能再长高啊。更何况年轻的身体很壮实,不需要在喝牛奶补营养了,还是宝儿自己喝吧。”
被拒绝了,小家伙神情有些失落,但又对沈迎舒的话产生了好奇:“可我感觉娘亲还很小啊,这么快就不长了吗?”
“嗯……”沈迎舒略微整理了一下语言,思索该怎么跟小家伙解释,“像我们大多数的人大概到十四五岁,长得个子就不怎么明显了。然后往后长得越来越慢,甚至可能几年都长不了一点。”
沈迎舒比划了一个只有1厘米的长度,其实他这说的已经算保守了,大多数的人在十三四岁就会停止生长。
几乎只要是脚不长了,身高也不会再长了。
沈迎舒在前是有着一米七五的身高,在一众普遍一米六女生当中也算是比较亮眼的那一个,毕竟女生能长到一米七五的真的不多。
原生这具身体可能是随了爹爹沈又升,细长的胳膊加上大长腿,身高也不算矮,也有一米七左右。xǐυmь.℃òm
在古代,这个女孩儿普遍一米五或者是一米个子中也算是比较独特的一个了。
像他们这些村庄的女子比较矮的原本因多半都是吃不饱,营养不良,身体的营养跟不上,自然也就长不高。
还有便是从小干的活太多了,一直背这个,一直背那个的,身体就被压的长不高了。
不过她们农村人也不太在意身高,只要能过得去的就行,主要看人品,这女孩儿乖巧,懂事,能干这才是主要的。
而最重要的就是能干,在如今这个连饭都吃不饱的年代,长得好看有什么用?乖巧懂事有什么用?
能干活,能挣钱,不会拖家人的后腿,这才是最重要的。
“那娘亲宝儿以后能长得高高的吗?”
听到沈迎舒提起身高,宝儿忽然有些担心自己,那万一自己长得比娘亲还矮怎么办啊。
“你当然能了,娘亲都这么高了,你作为娘亲的儿子,往后肯定不会矮的。只要你每天早上喝牛奶,然后多吃肉,多出蔬菜,营养搭配,以后肯定长得比娘亲高一个头。”
沈迎舒毫不犹豫的就回答道。
她的身高都有一米七左右了,作为她的儿子,只要宝儿遗传了自己的基因,以后的身高肯定不会矮。
就是怕宝儿遗传的是她那个从来没见过的爹。
那个人要是很矮……宝儿在不幸遗传了他的身高……
那长得好看有什么用啊!
想到这里,沈迎舒人都恐慌了。
不是她对宝儿没有信心,实在是他对沈老太跟沈二婶不太相信啊,要是宝儿血缘关系上的那个长得好看,两个人又怎么会舍得让自己去跟了他。
自己脑海里又没有任何关于那个男人的记忆,万一那个男人长得又矮又挫——
沈迎舒脸上的表情控制不住的出现了一丝狰狞。
那太可怕了!太可怕了!
这简直被狗咬一口还恐怖!
宝儿看见沈迎舒脸色不对,连忙关心的询问道,“娘亲,你的脸色不太好,是身体不舒服还是怎么了?”
脑中的恐怖的想法被宝儿这句话给打断,“没事,娘亲就是刚才想到了一些东西,没啥事。”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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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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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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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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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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