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村里的女人聊天的时候,也经常有意识的把话题往霍家上面引,只是她做得非常隐蔽,那么长时间以来村子里的人居然谁都没看出来她的打算。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她发现霍家的女主人赵暖晴是一个性格大大咧咧的人,她不温柔,甚至因为力气大而在大家的印象里几乎就是粗鲁的代名词,而且霍家的家务几乎都是她在做,就连上山砍柴这类事情也是。
这个发现让她太满意了,因为她觉得自己的身上具备了一切赵暖晴所没有的、男人们普遍比较喜欢的特质,比如温柔小意、比如懂得撒娇。
这就更加坚定了她想要好好地把自己的想法变成现实的信念,要是她能够嫁进霍家,跟脾气硬、又有一身怪力的赵暖晴相比,她肯定要招霍秀才喜欢的多。到时候赵暖晴还继续负责她的那些活计就好,而她只要哄好了霍秀才,哪里还用愁好日子不来?
就算她对霍秀才不会有真感情,但看在他能够让她过上安稳富足的生活的份上,她也愿意在他面前装出很喜欢他的样子来的。
不过她的这些想法在她有一次无意中看到霍启明的脸之后就都变了,她想,就冲他长得这么好看,要是他愿意宠她,真的喜爱她,那么让她付出自己的心她也是愿意的。
从那天之后,秦璇更加紧密地观察起了霍家的情况,所以,当林抒怀动静并不小的因为自己的母亲找上霍家帮忙的时候,她就明白自己的机会来了。
秦家离林家并不算远,所以秦璇自林抒怀跑去霍家求救开始就一直等在院子里,隔着门缝儿悄悄往外看着,直到霍启明驾着马车进了林家她都没进屋,即便她已经冻得瑟瑟发抖了。
她猜测这大半夜的,霍家肯定不能让林抒怀独自驾着马车送病重的母亲去县城的医馆,而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子,最大的就只有五岁,所以霍秀才和赵暖晴夫妻一定会留一个人下来。因为林抒怀是个男人,所以赵暖晴留下的几率很大。
现在看起来她猜的都对了。
等霍家的马车载着林抒怀母子二人和霍秀才往县城驶去后,秦璇才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带着满身的寒气钻进了被窝里,开始一心一意的琢磨起了明天的计划。
而她不知道的是,就在她回屋不久,她的母亲就从堂屋的阴影里走了出来,盯着她的房门看了很久才回了自己的房间。
所谓知女莫若母,作为秦璇的母亲,秦晓云虽然日子过得有些浑浑噩噩,但她又怎么会发现不了这些日子以来自己闺女的异常呢?结合她的日常活动再加上刚才的模样,秦晓云能够很肯定自家闺女是看上霍秀才了。
当初跟刘家的争斗让赵暖晴在新水村一战成名,秦晓云当然知道她是个什么样的人,也知道霍家并不是那么好进的,秦璇的想法很可能会落了空。
可是她又一想到,只要闺女把这事儿干成了,那她就成了霍秀才的丈母娘,听村里人说村长曾经当众表示过霍秀才的前程不可限量,考中举人是板上钉钉的事情。有了这样一个女婿,屠夫那里都不用她说肯定就会把那个小贱人和她生的野种给送走。
所以,秦晓云站在院子里犹豫了半天,最终还是成为举人丈母娘这一巨大的诱惑拦住了她去劝说闺女的脚步,转身回了自己的房间。
秦璇并不知道跟她只有一墙之隔的母亲此刻也跟她一样没有睡着,而心情比她更加忐忑。
天快亮的时候,秦璇把半夜想的计划又在心里演练了一遍之后,才迷迷糊糊的睡了。直到院子里响起外祖父的咳嗽声,才把她惊醒。
秦璇看了看天色,又默默地算了算时间,吃了早饭后好好地打扮了一下,然后挎着家里的一个新编的篮子,带上自己所有的私房钱出门了。
因为心情紧张的缘故,她并没有发现母亲看向她的混合着愧疚和期待的眼神,也没有注意到外祖父的异常沉默,怀揣着满心的憧憬来到了镇上,买了一块肉、一块布料以及好几种点心,这些东西差不多掏空了她所有的积蓄。
捏着空瘪瘪的荷包,秦璇对自己说:“今天的事情一定要成功!”
掐着时间回了村子,秦璇故意走了村民们通常不会走的官道。她知道今天不是镇上开集的日子,家里有牛车的人家不会想着要去镇上,所以这条官道上肯定没有几个人走,甚至很可能一个人都没有,刚好方便了她接下来的计划。
不得不说,这秦璇也算是个人才,这番算计的前半场几乎全都被她算中了,就连霍启明不会一直等在县城,而是驾着马车从官道回村她都算到了。
所以,当看到那辆马车以及车厢前坐着的、那个时不时轻轻挥动一下马鞭的年轻人时,秦璇当即摆出了曾经在脑子里演练了十几遍的动作对着马车冲了过去。
她的计划其实很粗暴,但又出奇的有效。如果不是霍启明对无缘无故接近他的陌生人有了防备,说不准就真的会被她给算计了。
毕竟一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坐在那里楚楚可怜的看着你,谁能忍心不去理会呢?
可偏偏她遇上的是霍启明,这个早已经跟赵暖晴心意相通并且眼里再容不下任何女人的男人,就注定了她所有的算计都不会成功。
当她坐在地上用自己认为最美最柔弱的姿势看着霍启明的时候,她在他眼里看到了什么?恼怒、鄙夷、嘲讽还有不加掩饰的嫌恶。
怎么会这样?难道是她的样子不够美吗?还是她刚才摔倒的姿势太过虚假而被他看出了破绽?或者说是他已经看出了自己的意图而故意欲擒故纵?
跟霍启明僵持的时候秦璇不是没想过放弃,因为霍启明对她嫌弃实在是太明显了,让她再怎么有自信也被打击的差不多快要完了。
可是为什么呢?人家不是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偷、偷得着不如偷不着”吗?她现在都送上门来,还表现的这么明显,为什么霍秀才仍旧对她不假辞色呢?
纵然是想破了脑袋,秦璇也不能相信真的有“弱水三千,我只取一瓢”的感情。从小到大的经历告诉她,男人是这世间最靠不住的生物,女人对他们来说就是传宗接代的工具,还有就是平时消遣的物件儿。
喜爱时如珠如宝,不喜爱时弃如敝履,男人应该是这样的才对。
于是,又给自己鼓了鼓劲儿的秦璇决定再多等一会儿,反正这条道上根本就不会有人来,当然要是有人来了就更好了。
只是她没想到,她等来的人并不是她期待中的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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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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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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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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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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