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玄幻小说>艾斯白胡子>第174章 完全没有本来模样的水浒传
  “大,大王说什么?”高俅陪着笑,小心观察着宋江的神色。

  “哦,没事,没事。不是你,不对,不是我。”

  宋江则是摆了摆手,摸了摸头发,整理了一下思绪。

  在他新获得的那一堆人的记忆里,有曹操的记忆,不过其实并不完全,因此很多人他其实是不认得也对不上的。

  不过,面前这个高俅的脸,却在他的记忆里出现过,而且记得很清楚,每次一想起这家伙来都让曹操恨得牙痒痒。

  这张脸,怎么看怎么像三国时期曹魏将领司马懿司马仲达,同时也是后面三家归晋的这个“晋”朝的始作俑者。

  自己打下来的天下,被司马懿给夺了,曹操版的宋江知道了之后这个气啊,差点就再犯起头风。

  不过,转眼间,宋江便将自己说服了——你曹操怎么得的天下,司马懿就怎么得的天下,谁也别笑话谁,谁也别埋怨谁。

  宋江已经能将自己脑中那好几个记忆分得比较清楚,甚至还能自己说服自己了,据说宋江身边的贴身侍卫都不敢在晚上进他房间,老是听到里面有宋江自言自语的动静,害怕曹操发作再来个梦中杀人。

  因此,宋江见到眼前这个和司马懿有九成九相像的司马懿时,也只是一时激愤喊了一句,之后心态就很平和了。

  高俅见宋江没有要杀他的意思,壮着胆子问道:“不知宋大王有何吩咐,小人定将竭尽所能……”

  宋江摆了摆手,道:“没别的事,你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接受百姓的审判——就算你是司马懿,现在也没什么用了。”

  高俅还想再说些什么,却见宋江朝林冲招了招手,指着他道:“我和剩下这两位还有话要说,你和杨志兄弟带着他去外面打吧,记得别打死就行,后面还有用。”

  高俅忙道:“宋大王,不是说要留我性命,等……等百姓审判么?”

  宋江转过头来,表情颇为认真地道:“是啊,所以我嘱咐不能打死你,林冲兄弟与杨志兄弟,又怎么不算百姓了呢?”

  高俅:“我……”

  他话没说完,便被杨志和林冲一人拖着一条胳膊带了出去,临出门时宋江还嘱咐道:“记得叫上秦明兄弟,他自从成了‘法医秦明’之后,最擅长找出哪里打人疼却又打不死了。”

  宋徽宗赵佶和蔡京都齐齐打了个寒战。

  之后,宋江又向这两人说明,他们虽然也被天命指定,算在那“能觉醒记忆”的一百零八人中,不过鉴于这一世确实做过的坏事太多,需要给天下百姓一个交代,所以即使是给他们觉醒了记忆,也要接受百姓审判,虽不至死,但肯定要受大罪。

  两人听得云里雾里,但此时乃是阶下囚,哪敢多问,只听到了“虽不至死”便欢欣鼓舞,连连答应了下来。

  之后,武松用大冲内丹给这三人觉醒了记忆,高俅果然是司马懿,蔡京竟然是王莽,至于宋徽宗赵佶,则是千年之后一位主动投诚的将军。xǐυmь.℃òm

  宋江听得乐呵,直接将三人凑成一堆,在东京城里修了个“功德林”,让这三个人待在里面,与之前打下来抓到的不少贪官污吏恶霸之类的管在一起。既是管理也是改造,争取让他们变成良臣。

  这时候,梁山新一百零八将终于凑齐,上应天数,玉皇大帝在一年后也再次借卢俊义身体降临,表示大家干得不错,继续努力,愿意打打辽金蒙古的就打,愿意跨海去岛国的也行,想要降妖除魔的提供条件,或者想搞点发明创造的也不拦着,只有一样,需善待黎民百姓,不然玉帝不介意再弄出个一百零八来。

  众人齐齐领命,愿意建功立业的,各自按意愿领了职务。不愿参与政事,只想闲云野鹤的,也依依惜别,众兄弟各奔前程。

  朱关羽、林张飞、李程咬金这一堆武将,各自领兵北伐西征,将辽、金、西夏、蒙古打得狼窜,俯首称臣,甘为臣子。甚至这伙人一直打到了狼居胥山,再造了一番封狼居胥的成就。

  阮小二、五、七这质数三兄弟与梁山水军头领出海,几位神将也随之一起,权作解闷。在航行数月后发现另一片广阔大陆,其上居民头戴鸟冠、手持石矛,容貌虽与中土人士相同,风俗却大不一样。

  本土梁山众官听了大为惊奇,派出官吏百工,拓荒野,开教化,服黎民,一派热火朝天景象。因此地风景美、人有力、山坚实,故命名曰美力坚。

  武松与小倩则是走遍世间,一边作游玩,另一边也是将那为祸一方的妖魔鬼怪打杀了一番,不过对那些气候不足,尚未成型的小妖却是网开一面,教化以善,希望它们能成为一个好妖怪……呃,总之就是别作恶。

  十年之后,武松与小倩又回到了阳谷县,和兄嫂住在一起。此时武大郎已经与潘金莲有了五个孩子,一家人其乐融融,好不欢喜。

  由于武松与小倩均非凡人,因此也不专注于留下子嗣,后来收了一位辛姓青年做徒弟,教授他武艺,辛姓青年便也将武松与聂小倩当作父母一般供养。

  数十年后,二人修行终有成就,白日飞升,先登天界。之后那一百多好汉也纷纷或修炼有成,白日飞升,或寿终正寝,魂魄上天,得封仙籍。

  上到天界后,众好汉纷纷过来抓公孙胜,这个老道士当时留下了一个悬念,结果等高俅蔡京赵佶人被抓住了,他自己反而找不到了,让一众好汉心里别扭了数十年,此时一定要抓住这家伙问个明白。

  公孙胜则是微微一笑,道:“嗯,事到如今,也应该告诉你们了。我在人间时有个师傅,别人都叫他罗真人,他似乎有未卜先知之能,呼风唤雨之才,我也跟着他磕了不少头,学了不少道法。”

  “不过,在我觉醒了记忆后,我才想起来。他是个什么的罗真人!他就是我当年的一个徒弟罗贯中,当年他给我磕头,后来我写了本书,他负责修订,就把自己写进来过把瘾,还把他师父我写进来,反过来占我便宜了,实在顽皮。”

  “他既然是写书人,自然无所不知,改动两个文字,便能呼风唤雨。可惜,后来我也成了写书人,还是他师傅,这天下大势如何,便不再由他说了算——当然,我说了也不算了。”

  “结果,这世界被搅得大乱,连带着这水浒传也变得乱七八糟,他待不下去,跑啦。我也得以觉醒记忆,这几十年,都是在找这家伙,想揍他一顿。”

  众人大惊道:“那你究竟是……”

  公孙胜拂尘一摆,微笑道:“在下,施耐庵。”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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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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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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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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