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楚国的这一路上,车马很慢,他们并不急着匆匆赶回去。
沈长歌附在楚玦耳边:“你可还记得答应过我的一件事情?”
楚玦:“什么?”
沈长歌笑道:“当初我用宋音来帮楚庆和子泠和好,你还不相信我,如今他们俩已经冰释前嫌了,愿赌服输,你是不是该......穿裙子给我看了?”
楚玦沉思片刻:“这个......有这回事吗?我怎么不记得了?”
沈长歌不依不饶:“当然有了,你可不要抵赖!”
楚玦摇头:“没有的事......”
沈长歌坚定:“有的,绝对有!”
楚玦否认:“没有!”
“绝对有!你抵赖!”
“没有!”
......
回到誉王府的这天,正好是晴空万里。
沈长歌已经安排清虚去叶王府了,当然她不会让叶家知道,是她找来了清虚为叶溟看病。
楚予安和楚予宁已经会跑了,他们纷纷跑着过来,抱着沈长歌的大腿。
看着他们这小短腿跑步的模样,沈长歌忍俊不禁,她突然觉得,小孩子也有可爱之处了。
沈长歌蹲下身子:问道:“有没有想我?”
楚予安和楚予宁异口同声:“想!”
沈长歌捏了捏二人的脸,还挺有肉感了,竟然胖了许多,她回头对楚玦道:“看来,楚庆还挺会带孩子的,真是有天赋!”
楚玦将楚予安抱了起来,他还是更喜欢女儿一些,“那是因为我们的孩子乖巧。”
“娘,你看那边有彩虹!”楚予宁扯着沈长歌的衣袖,往院子西边走去。
“你跑慢些!”沈长歌哭笑不得,只好跟了过去。
这时是春天了,府上的桃花已经开了。
楚玦抱着楚予安,站在沈长歌身后,他道:“这桃花,就应该开在合适的季节,才最好看。”
沈长歌正站在桃花树下,楚予宁在里面跑来跑去,楚予安见了,也从楚玦怀里下来。
小小年纪的楚予安已经有长姐风范了,她跑过去抓住楚予宁,奶声奶气地教训他:“弟弟你不要乱跑,都把花瓣踩坏了!”
她有些心疼地看着地上的残花。
楚予宁似乎很听楚予安的话,他弱弱低下头,“姐姐......我知错了。”
楚予安点点头:“知错就好。”
花瓣纷纷扬扬地落下,被风一吹,漫天飞舞。
沈长歌伸手去接那些飘落的花瓣,是啊,桃花只有在合适的季节开放,才最好看......
楚玦在后面唤着她的名字:“长歌。”
沈长歌回过头,楚玦正站在光影之中,朝她走过来。
玉面金冠、衣袂生风。
楚玦站在沈长歌面前,伸手拂去她发上的花瓣。
“说来奇怪,我总觉得上辈子就爱上你了,下辈子......你一定还要做我的妻。”
沈长歌只答了一个字,“好。”
”不过......“沈长歌话锋一转,“你什么时候穿裙子给我看啊?”
这时候,风恰好吹落一朵桃花,落在他的眼睫上。
岁月静好,一世安宁。
……
许多年以后,当沈长歌一个人坐在院子里,看着这满园桃花的时候,她总是忍不住眼眶泛红。琇書網
姹紫嫣红开遍,年年岁岁如此。
只是那个说要陪她走过漫漫余生的人,已经不在这岁岁年年里了。
在某一个清晨,沈长歌看见镜子里的自己,两鬓都开始生了白发。
她猛然意识到,自己已经老去。
原来拥有权势地位的人,也还是战胜不了时间。
世人争名逐利,又是为了什么呢?
门外儿女们的笑声,声声传入沈长歌的耳朵里。
楚予安和楚予宁跑进来,都是一脸气呼呼,“母妃,你可要为我做主啊!”
沈长歌瞅了瞅他们两个,“又吵架了?”
这些年来,这一对同胞姐弟是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好像不吵架就过不下去了。
开始的时候,沈长歌觉得孩子们很吵,后来,当那个人不在了,她总是觉得孤单,听着孩子们吵吵闹闹的声音,似乎觉得好受一点了。
楚予安拉着沈长歌的手撒娇,“母妃,弟弟他说那个赵家的二小姐比我漂亮,我不服!”
楚予宁脸色有些微红,他正是十七岁的年纪,正值少年。
少年人不善说谎,一旦心动,便是一生。
喜欢的人,永远是最好的。
他嘀咕了一句:“姐,赵二小姐就是比你漂亮。”
沈长歌真是哭笑不得,“你们就为了这事吵架?都是要成家的人了,还这么吵吵闹闹的,以后我要是不在了,看你们找谁说理去?”
楚予安拖着沈长歌的手,“母妃,你要去哪?我不许你去。”
沈长歌温柔地摸了摸女儿的头发,“我将自己困在这里太多年了,想出去走走。”
……
这一走,从楚国到西周,从西周到南疆。
沈长歌将曾经和他走过的路,再走一遍。
万水千山,满眼如昨。
这一路上,虽然天气变化无常,时而狂风卷沙,时而飞雪连天,但沈长歌却没有停下自己的脚步。
她会泛舟去采一捧新熟的莲蓬,也会爬上千米雪山,望一望白雪皑皑。
只是,她还是会时刻想起他。
在无数个难眠的月夜,在无数个惊醒的清晨。
她一个人走遍了当初两个人计划好了的天下。
所遇之人,皆不像他;所到之处,思念如影随形。
后来,沈长歌走累了,就坐在酒楼里听听戏。
凭栏之下,是一个穿着青衫的年轻说书人。
他站在台上,神采飞扬地讲着故事。
“故事的开始,那是很久之前了。你们可知道,当今圣上最敬重的人是谁?”
台下人纷纷说:“当然是誉王妃了!”
“诶,你们说对了!就是这位誉王妃,当年一力扶持身处冷宫的小皇子即位,后来为他扫平皇位路上的一切障碍,这才成就了当今圣上啊!”
说书人手中折扇一敲,咧嘴一笑,继续说道。
“今天我给大家讲的故事就从此开始,说起这位誉王妃,她可真是个传奇女人啊,虽说誉王走了这么多年,天下又有谁敢小瞧她半分呢?她硬是以一己之力,撑起偌大个誉王府,上打权臣,下教子女,府里府外,井井有条。就连皇上,也要给她三分面子……”
台下有人起哄,“我们想听听,誉王夫妇的爱情故事,你要是讲得出来,我便服你!”
说书人晃了晃脑袋,折扇打开:“要说他们之间的爱情啊,我当然清楚,容我稍会给你们讲。现在,大家伙该喝茶的喝茶,该听曲的听曲,且听我作笑谈罢……”
沈长歌忽地一笑,原来她这所谓一生,不过就是寥寥几句笑谈。
她瞬即又想通了,不只是她,谁的一生不是旁人嘴里的笑谈呢?
满眼芳菲看遍,白雪枯骨尽成灰。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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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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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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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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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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