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你轻功不错,亲自把这封信送到南宫淳手里,不可被人发现了。”
小五接过信,“好,奴婢这就去。”
沈长歌顿了顿,问道:“这几天,慕珩去哪里了?”
小五摇摇头,“奴婢去慕府过,说是不知所踪。”
沈长歌心想:慕珩不是那种不辞而别的人,如何会不知所踪呢?
这是第一次,慕珩让沈长歌找不到他。
沈长歌低声喃喃道:“他会去哪儿了呢?”
小五离开没多久,天空突然响起几声惊雷。
电光乍然闪在沈长歌的脸上,随之而来的是倾盆大雨。
雨水打在院子里的树叶上,冷清而又热闹。
沈长歌不喜欢下雨天,一直都不喜欢。
她走在靠窗旁边,透过窗户,看着院子里的情景。
雨水之中,却有一盏灯亮起。
孤独而又温暖的灯。
沈长歌顺着灯火看过去,原是一人手执灯笼站在屋檐下。
那人就是不离。
沈长歌推开门,走了出去,她朝着不离的方向,说了句:“你过来。”
不离一手撑着伞,一手提着灯笼,从不远处而来,柔声问道:“小姐有何吩咐?”
沈长歌问:“你在那里站了多久了?”
不离颔首道:“奴婢每夜都会站在那个地方,挂上一盏灯笼,刚刚若不是小姐叫奴婢过来,奴婢已经点好了。”
她瞅了瞅手里的灯笼。
沈长歌扯了扯唇,问:“你为什么要这样做呢?”
不离回答:“这样一来,小姐每次半夜醒来,往窗外看的时候,都可以看到一束温暖的光。”
沈长歌的确经常半夜被噩梦惊醒,她有一个习惯,就是喜欢站在窗户外面眺望。
她没有想到,这个习惯竟然最先被不离发现了。
不离的确是个有几分心思的人,或者说,不离是个有心机的人,她懂得利用手段去讨好沈长歌。
不离道:“小姐如果不喜欢的话,奴婢马上就撤了。”
沈长歌轻轻笑着,“不必了,留着吧。”
旁人都认为沈长歌是个坚强、甚至强势的女人,其实,只有她自己知道自己也会害怕、恐惧,尤其是半夜。
不离的那盏灯,的确让沈长歌心头不禁一暖,尽管她是打着自己的小算盘。
不离劝道:“雨越下越大了,夜风寒冷,小姐还是进屋去吧。”
沈长歌的心情却陡然不安起来,往常这样的雷雨天气,慕珩都会过来陪着她,可是今夜,他去了哪里呢?
......
一处山洞里。
慕珩靠在石背上,他满头大汗,不,准确来说,是血混着汗水流下。
他死死咬着唇,眉头都拧在了一起,脸色十分痛苦。
右手衣袖被挽起,有一道蜿蜒的黑色脉络,从血肉里面浮现在皮肤表面,如同一条蜈蚣,从他的手臂里爬了出来。
慕珩忽然想起那日在誉王地牢下听到的话:每每发作一次,就会腐蚀你的心脉一次,其间之痛,非万虫啃咬、剥皮裂骨不能比之,不出一年,将会被自己活活逼死。
从小到大,慕珩为了练武,不知道吃了多少苦,这些年来大大小小的伤,他都挺过来了。xiumb.com
可是现在,他却觉得自己要被折磨而死。
这种感觉,就是有无数根针在慕珩的身体里面游走,慢慢割开他身体里每一根血管,朝他心脏的方向聚拢,刺痛的同时,又伴随着蚀骨的酸痒。
几天前,便是此毒第一次发作,慕珩不能让任何人发现,尤其是沈长歌,她那么聪明,若是他出现在她面前,她一眼就可以看出来的。
所以,慕珩走得远远的,他找到了这一处山洞,将自己关在里面,选择独自承受痛苦。
慕珩抽出自己的长剑,扎在小腿腿骨处,他在借用外伤来压制骨髓里面的痒,血流顺着他的小腿滑落,殷红之处,触目惊心。
“楚胥,你真是好狠的一个人。”
谁都想得到,一个父亲会给自己的儿子下剧毒,只为了让他成为永远的棋子?
在身体承受的极限痛苦之下,慕珩捏住了腰间的桃花结,他脸色惨白,唯独唇角挂了些笑意。只要想着沈长歌,他就觉得一切都可以挺过去了。
......
或许是心有灵犀,沈长歌的心微微刺痛了一下,她捂着胸口,在这一刻,她无比思念慕珩,想立刻看见他。
沈长歌掏出衣襟里面的玉哨,放在唇边一吹。心想着,或许慕珩的死士能够知道他在哪里。
随之,一个黑衣人出现在沈长歌床边。
黑衣人单膝跪地,“小姐有何吩咐?”
沈长歌道:“我要知道慕珩去了何处。”
黑衣人:“我们只负责保护小姐的安危,主上的行踪,不能透露。”
沈长歌有些气闷,如果是慕珩故意躲着她,他肯定提前吩咐过这些人,实在可恶。
她脸色不悦,道:“退下吧。”
黑衣人迅速离开了沈长歌的房间。
这一夜,终究无眠。
沈长歌心里一直在猜测着慕珩的下落,以及他为何要离开,她试想过无数种可能性。
由爱故生怖,由爱故生忧,就是如此吧。
......
翌日,张柔正式成为了沈夫人。
日子倒是比沈长歌预料的要早了些,或者说,张柔比她想象的要聪明一些。
沈长歌穿戴整齐,对小五道:“你随我去一趟大厅。”
小五:“小姐是想去贺喜吗?”
沈长歌摇头,“不,我不是去贺喜。通常人在最得意的时候就会暴露自己的本性,我是想去看看,自己究竟有没有看错人。”
到了前厅之后,沈长歌看见张柔抱着沈玺,坐在大厅的主位上。
张柔的前面站着的,是沈府的姨娘们和下人们。
沈长歌悄声站在门后,看着大厅里面的场景。
张柔的衣着比往常华丽了些,但还是有些素净,她面容和善,挂着微笑,对底下的人说:“老爷把管家之权给了我,我自然是要尽心尽力,管理好沈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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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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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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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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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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