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沅迈着小碎步,紧紧跟了上去,她跟在后面唤道:“慕珩哥哥。”
慕珩不欲理睬,他翻身上马,正打算离开。
王沅却拦在慕珩的马前,她仰着小圆脸,可怜兮兮地问:“慕珩哥哥,你不记得我了吗?”
慕珩面无表情说了句:“不记得了,让开。”
王沅听到这话,眼眶里骤然盈满了泪珠,“我叫王沅,是......”
可怜她话还未说完,慕珩已经策马远去了。
王沅呆呆地站在原地,一脸沮丧,怎么办,她的慕珩哥哥不记得她了?
看来,王沅得想个办法让慕珩记起她来。
王潦是和王沅一同出行的,只是刚才王沅看见慕珩的身影,就眼巴巴地跑过来了。
这时候,王潦走到王沅身边,他问:“妹妹,你刚才在干什么?”
王沅搓了搓小手,却道:“我刚刚看到长歌姐姐了,所以想过来打个招呼。”
听到沈长歌,王潦的心猛然一痛,“她......刚才路过这里吗?”
王沅点点头,她故意加了句:“对啊,长歌姐姐和慕王爷一起,他们看起来似乎很亲密的样子。”
王潦觉得有些诡异,“你是说她和昌平王慕珩在一起吗?”
王沅乌溜溜的眼珠子一转,“嗯嗯。”
那句“看起来很亲密的样子”刺中了王潦,原来,沈长歌喜欢的人是慕珩吗?
王沅明知故问了一句:“二哥,你怎么了,看起来好像不太开心?”
王潦眼神里是难掩的落寞,“没什么,我们回府吧。”
......
沈长歌进入长公主府后,有人引着她去了南宫端宁面前。
显然宴会已经散了。
南宫端宁刚才还想了很久,为何沈长歌没有前来赴宴?
沈长歌半福身,对南宫端宁道:“长歌来迟,还望公主恕罪。”
南宫端宁扶起沈长歌,“我怎么会怪罪你呢?只是......其中可有什么原因?”
沈长歌看了看四周,“唉,说来也是奇怪,我本是早早出门的,没想到在路上被拦住了。”
南宫端宁问:“是谁敢拦你的马车?”
沈长歌编了个谎言,“无非是一群难民罢了,挡了道路,迟迟不通,施舍了银两才疏通了。”
南宫端宁知道沈长歌和南宫淳之间有着什么关系,自然而然把她归于自己这边了。“人没事就好。”
这时候,一个小孩子跑过来,扯了扯沈长歌的衣袖,唤道:“长歌姐姐。”
沈长歌一看,是南宫端宁的孩子柳晔,那次是她在狼犬之下救了他。
“原来是小世子啊,你还记得我?”
柳晔重重点了点头,“我当然记得你。”Χiυmъ.cοΜ
南宫端宁看着自己的孩子,露出一个慈爱的笑容,她对沈长歌道:“自从那次你救了他一命,这孩子一直记得你呢,还常常在我耳边念叨。”
沈长歌也笑了笑,“没想到小世子的记性这么好。”
柳晔虽只有四岁,但他天资聪颖,记忆力自然是不错的,他问:“长歌姐姐可以和我玩吗?”
沈长歌也没想到自己这辈子,竟然挺受小孩子喜欢的,沈府有个沈玺,这里有个柳晔。
“当然可以,只是,现在我和你母亲有话要谈。”
柳晔闻言,耷拉着脑袋,看起来有些难过的样子,“那好吧,我等你,你要快点哦。”
南宫端宁看向一旁的奶妈,“你先把世子带下去吧。”
柳晔被牵着手带下去,他还时不时地回头,对沈长歌道:“你要快点哦!”
南宫端宁也是无奈笑道:“这孩子。”
柳晔离开之后,其余的婢女也退下了,整个房间只剩沈长歌和南宫端宁二人。
......
沈长歌道:“实不相瞒,我今日来,的确有件要事想与公主相谈。”
南宫端宁:“但说无妨。”
沈长歌问:“公主可还记得,前段时间,京城经常有不少妙龄女子离奇失踪一事?”
南宫端宁想了想,“这事,我是听说的,官府至今都没有找到那些女子,也算是一件悬案了。”
沈长歌眉眼轻抬,声音如清泉一般缓缓流泻,“最近,广安王力行善举,修水利、除贪官、募救资、平民怨......他给自己塑造了良好的口碑,在民间是人人称赞的贤王。那么,公主不妨也效仿此举。”
南宫端宁略有疑惑,“你的意思是让我也效仿二皇弟,给自己塑造一个好名声?”
沈长歌继续道:“公主也知道,夺嫡之争已经到了关键时刻,公主与广安王是一母同胞的姐弟,你的名声是和他连在一起的,得人心者得天下。”
南宫端宁当然知道夺储之争越发激烈,若南宫淳不能登上皇位,她这个胞姐的好日子也到尽头了。
“那我应该如何做呢?”
“我刚才提到的那件事,京城女子失踪一案。公主是天下最尊贵的女子,若是能为之发一声叹,必然可以赢得世人好感。”
南宫端宁是生来尊贵的长公主,她根本不懂得如何查案,“你让我去找到那些女子的下落?可官府都找不到,我怎么能?”
沈长歌回了句:“官府找不到,我能。”
说这句话的时候,沈长歌身上自有一股凌然气势流露,短短几个字,却隐隐可见她骨子里的坚硬与傲气。
南宫端宁吞了吞惊讶之情,“你?”
沈长歌知道南宫端宁的担忧,她道:“公主只需进宫请旨挂个名头,接下来的事情,我会为你办好。”
自从南河一别,沈长歌在三公子府的那一个月,已经获悉了南宫奕与三公子的交易,以及那些被贩卖的女子去向。
然而,沈长歌并不适合直接出面,她需要一个人。
南宫端宁脸色严肃,腹内百般思量,终是化作一个字:“好。”
此时此刻,她终于明白南宫淳为何会那么器重沈长歌了。
沈长歌这个女人,气若幽兰、胸怀沟壑,她若是个男子,文能封侯拜相,武能定国安邦。
......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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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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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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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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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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