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进房间,目光扫了一遍。
这些女子明白自己的命运,她们纷纷低下头,身子在不停瑟瑟发抖,整个人冒冷汗,大气都不敢出一声,等着命运的审判。
随着余朝的脚步声,一步一步近了。
沈长歌悄悄抬起眉眼,在还没有确认是谁之前,她不敢把脸抬起来,目光只敢看到来人的鞋跟处。
就在这个时候,沈长歌看见了余朝身上的佩剑,这把剑上面有枫叶标志。
前世,她和余朝共同辅佐南宫奕多年,自然对余朝的东西有深刻印象。
沈长歌一眼就认出了这是余朝的佩剑。
如果是余朝的话,那幕后主使就是南宫奕了,是他在暗中经营这等龌龊的生意。
一切就都不难解释了,南宫奕需要大量的钱财去招兵买马,而贩卖女子又是暴利之事。
若沈长歌能掌握这个证据,来日昭告天下,南宫奕贤德的名声就完全毁了,皇帝也会厌弃他,这样一来,南宫奕就无缘皇帝宝座了,除了造反。
脑海中电光火石,沈长歌惊醒过来,她不能让余朝认出她的脸,不然,以她目前和南宫奕的敌对关系,她绝对活不下去。
该怎么办呢?
说时迟那时快,沈长歌的目光低垂,她发现脚边有一个胭脂盒。
沈长歌捡起脚边的胭脂盒,她用手抹了几下,然后涂到脸上,将自己的容貌给掩饰大半。
只见一张红彤彤的脸,辨不清五官。
所幸这一世,余朝与沈长歌的相见并不多,他对她的容貌并非特别熟悉。
余朝扫视了一遍之后,目光落在一个粉衣女子身上,这个粉衣女子与慕容惜的身量相似,脸型也相似,是最适合的。
他对三公子道:“这个我带走了,其余的,你按以前的方式,进行交易就好了。”
三公子挥挥手,有两个人上前,将那个粉衣女子拖出去。
余朝已经选定了一个最美的人,其余的,该卖到哪个地方,三公子心里有数,他也懒得费心思去,就转身离开了。
......
就当沈长歌松下一口气的时候,三公子心血来潮,道:“我忽然想起最近缺了几个丫鬟。”
熟悉三公子的人都知道,他特别难伺候,而且脾气古怪,服侍他的丫鬟最多不到一个月,就会突然死亡。
而且,三公子每个丫鬟的死法各不相同,唯一的相同点就是都很悲惨。
这也是三公子经常缺丫鬟的原因。
沈长歌将脑袋深深埋下去,希望三公子不要选中她,在她看来,三公子未必比余朝“善良。”
三公子的目光在这十多个姑娘身上扫了一遍又一遍,最后落在沈长歌身上。
他觉得甚是可疑,便出声道:“你抬起头来!”
沈长歌手心不断冒汗,心里忐忑异常,天啊,她怎么如此倒霉?
三公子见此女久久不肯抬头,又说了句:“把头抬起来。”
沈长歌咬咬牙,抬起自己的头。
希望三公子是个看重相貌的人吧,不要选她!
待目光与三公子交汇时,沈长歌略有惊愕。
三公子有一张半人半妖的脸,哪怕只露出一半,半张脸的姿色足够让世人叹息了,还有那头长发,更添妖娆之气。
就算沈长歌见过许多倾城倾国之貌,也还是为三公子的脸震惊了。
世上还有如此男生女相之人?
沈长歌从来没有见过一个男子,可以兼具两种最极端的美,俊美和妩媚,真是堪称“妖孽”二字。
然而,就当沈长歌为三公子的容貌所惊艳时......
三公子看见沈长歌第一眼,就忍不住直接“噗嗤”笑出声。
他只看见沈长歌一张红艳艳的脸蛋,实在怪异,道:“这世上还有如此丑陋之人?”
守卫也不禁笑了。
三公子对后面的人道:“你们怎么做事的?把这种货色也带进来了?幸好余朝没有细看,不然,我和他的交易不好做了。”
听到三公子的嘲笑声,沈长歌还以为他看不上她了,正打算放松一下。
结果三公子嘲笑归嘲笑,他对这个丑姑娘是看对眼了,道:“这么丑的人,还挺适合当我的丫鬟,我要了,把她带走!”
守卫问:“其他的怎么处理?”
三公子随意丢了句:“南下那个舞楼不是缺人吗?都送过去呗,记得谈个好价钱。”
南下的舞楼?那可是和秦楼楚馆一样的地方?去了的人,还能有活路吗?
殷超听见这话,直接就急了,她猛然抬起头,道:“不,我不去!”
她并不了解三公子的为人,也不知道三公子丫鬟的下场。
因此,殷超现在并没有感到特别多的恐惧,她只是不愿意去那种秦楼楚馆。
三公子看见殷超,他笑意逐渐浓烈,刻意问了句:“你不愿意去,是也想做我的丫鬟吗?”
去了舞楼未必会死,但成为三公子的丫鬟,那定然会死。
今日之前,三公子所有的丫鬟都没有活过一个月。
“我就当你是想成为我的丫鬟了。”三公子拿出折扇,他指了指沈长歌和殷超二人,吩咐下人道:“这两个人,送到我府上去。”
沈长歌暗暗叹息一声,以她的武功,在去舞楼的路上,绝对可以逃生。
这下子被送去三公子的府上,怕是有些艰难了。
人啊,总是那么不走运,若得了时间,她一定要去寺庙里拜拜,给自己积点福分。
......
沈长歌和殷超都被人带出去了,等待她们的命运,难以猜测。
路过三公子的时候,沈长歌感觉得出来,他有着极强的内功,而且他的功夫特别诡异,极为少见。
三公子不是一个好对付的人物。wWW.ΧìǔΜЬ.CǒΜ
沈长歌第一眼看见他,就这样觉得。
三公子看向沈长歌的眼神,如同一把刀,割得她脸上生疼。他说了一句:“丑姑娘。”
他的笑容浓烈灼目,却令人不禁心生寒意。
沈长歌心想:真是个可怕的人。
看来,她要得到南宫奕和三公子的来往证据,怕没那么轻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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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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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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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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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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