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笙心里是越发害怕了,“大小姐,我真的知道错了,真的知道错了......”
她当时只想着洗刷自己身上的怀疑,就打算诬陷到沈长歌身上,却忘记了沈长歌才是这沈府里最可怕的人啊。
沈长歌轻抬手将秋笙扶起来,道:“我又没说会把你如何,你不必担惊受怕的。”
秋笙颤颤巍巍地起身。
沈长歌意味深长地看着秋笙,“你如今有了身孕,可要好好养胎,莫要像上次那样,一不小心就没了。”
秋笙原先是有过身孕的,只是被李如云所害,她听见这话,也是一阵心寒,“我知道,这次一定会慎重的。”
沈长歌起身,她靠近秋笙的耳垂,细声道:“你可千万要小心母亲,她才是那个一心想除去你的人。”
秋笙的眼睛里都是惊恐,她望着沈长歌,喃喃自问:“那我该怎么办?我该怎么办?”
沈长歌丢下一句话:“九姨娘不要演戏了,你可是一个聪明人,自然知道该怎么办。”
说罢,她扬长而去。
沈长歌一直觉得,在这沈府里,秋笙算得上是一个聪明的人,她能从一个戏子成为沈易的宠妾,还能在李如云这毒妇的手底下生存,甚至能斗倒李如云,怕是连自己那次小产,都是算计好了的。
就留着秋笙和殷娴儿两人互相斗去吧,沈长歌正好可以偷几分闲,毕竟,她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忙。
......
慕容惜自从被沈长歌打了一巴掌后,就天天跑到南宫奕身边哭诉。
她一边抹眼泪,一边道:“奕哥哥,你不知道她是如何羞辱我的,我真是无法活下去了...”
她就想着让南宫奕给她报仇。
南宫奕的心思根本不会放在这些女人家的事上,慕容惜时常在耳边哭诉,也着实令他有些心烦。
有时候,女人的眼泪的确会引起男人的心疼,但次数多了,就会让男人认为她是在无理取闹,从而产生厌烦,甚至厌憎。
慕容惜是个聪明的女人,但她是实在忍不下这口气了,堂堂相府嫡女,竟然被人当众掌掴过,她整个人都被屈辱和气愤笼罩,不将沈长歌千刀万剐,她不能解恨。
然而,南宫奕哪怕厌烦了慕容惜,也得顾及她身后的丞相府,他只能先劝道:“你放心,我定会为你出这口气的。”
慕容惜依靠在南宫奕怀里,娇嗔道:“奕哥哥可不要骗我?”
南宫奕抚摸着慕容惜柔顺的长发,“我何时骗过你?”
再过几日,就是招待西周使臣的宫宴,那日,他又可以看见沈长歌了。
这个女人可真是一根刺,扎在心里,又痛又痒,偏拔不出来,令他辗转反侧。
不知不觉中,南宫奕的脑海里尽是想着沈长歌的相貌,那个如狐狸一样狡黠的女人。
他浑然感觉不到自己怀里的是慕容惜。
果然,得不到的,最是让人念念不忘。
......
宴请北凉使臣这日,皇帝特意吩咐人将宴会布置得十分盛大,以彰显西周大国的气度,让那些北凉人自甘臣服。
沈长歌带着小五,正在前去宴会的路上,不料遇上了王潦。
王潦的身边,站着一个娇小柔婉的女子。
迎面相遇,或许这就是冤家路窄吧。
王潦在看见沈长歌的瞬间,他挽着杨诗诗的手下意识松开。
如今面对沈长歌,王潦心里十分复杂,如一团乱麻一般,他只能礼貌性地出言:“县主也来得如此之早。”
沈长歌淡淡点头,看了眼杨诗诗,问:“不知这位是?”
杨诗诗有着身为女人的直觉,她一眼就看出了王潦对眼前女子有种诡异的情愫,便直言道:“我是他的妻子。”
妻子?沈长歌倒是有些错愕,上次见过王潦,这才一个月不到,王潦就娶了妻子?
呵呵......说什么一往情深,也不过如此,幸好她有一双火眼金睛。wWW.ΧìǔΜЬ.CǒΜ
沈长歌语气里没有一丝悲伤,反而听起来有些喜意,就像是寻常人家对新婚夫妇的祝贺一般。她道:“我还不知王大人已经娶妻,说起来我与你父亲有几分交情,我忘了备上一份薄礼,来日定登门补上。”
倒是王潦的眼神里有些不自在,躲避着什么。
杨诗诗挽着王潦的手臂,宣示自己的主权,她道:“夫君,时间不早了,我们进去吧。”
王潦的目光在沈长歌的脸上依依不舍,却见她一脸冷漠,他随着杨诗诗走向大殿。
王沅从后面走上来,她眨巴着眼睛,笑道:“长歌姐姐,你说我这个嫂子怎么样?”
沈长歌从王沅的脸上看出了几分心机,这个圆乎乎的小丫头是在打着什么主意?她随意说了一句:“他们二人十分般配。”
王沅眸光一转,又问:“他们如此恩爱,那长歌姐姐不觉得黯然神伤吗?毕竟我兄长可是喜欢过你的。”
沈长歌反驳道:“喜欢过我的男子,又不是我喜欢的男子,我为何要黯然神伤?”
王沅的身高比沈长歌小了半个头,她仰着脸问:“长歌姐姐,那你喜欢谁?”
沈长歌唇边浮现出一抹笑意,道:“全天下最俊的男子。”
王沅一头雾水,她挠了挠脑袋,不明所以。
她今日跟着王潦来此,就是为了见一见慕珩,想来也有段日子没有看见他了,心里甚是想念。
又因为慕珩与沈长歌的关系,王沅对沈长歌有了一种莫名的敌意。
......
宴会上是一片歌舞声。
沈长歌走到秦月身边坐下,她提到:“你可知道北凉的使臣是赫烈?”
秦月也一惊,“以赫烈身份,他如何会愿意做使臣?你说的可是真的?”
沈长歌道:“千真万确。”
秦月问:“那他会不会认出你来?”
沈长歌话语之中略带忧思,“他若是看见我了,定是可以认出的。若他在皇上面前说我曾去过战场,怕是会引人怀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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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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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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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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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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