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五看见沈长歌,就走过来,道:“小姐,你回来了。”
神情之中没有半点惊讶,似乎她早料到沈长歌会今日回来。
沈长歌将小五叫到房间里,低声问:“你是如何脱险的?”
小五如实回答:“那日情况危急,奴婢跳入河中,是慕珩手下的人救了奴婢,将奴婢送回了沈府。”
沈长歌心想,看来慕珩不仅救了小五,他还告诉小五,沈长歌还活着,暗中又打点好了一切。
这时候,门外传来一阵脚步声。
赵嬷嬷道:“小姐,新夫人听说你从钟南庵回来了,特意来见你。”
沈长歌问小五:“新夫人,是父亲新娶的妻么?”
小五点了点头。
沈长歌又问了句:“可是那殷家的小姐殷娴儿?”
小五再次点头。
沈长歌回忆起前世,殷侍郎的长女殷娴儿与戏子私奔,可是闹得沸沸扬扬,最后殷侍郎还把她赶出了家门,断绝了父女关系。
如今,这殷娴儿倒是成了这太傅夫人。
世事难料啊!
沈长歌走出门,对赵嬷嬷道:“去见见这个新夫人吧。”
......
殷娴儿见到沈长歌的时候,就立马过来拉着沈长歌的手,看上去十分热情的样子,笑道:“长歌,你回来了。”
沈长歌目光落在殷娴儿身上,殷娴儿十八岁,正是年轻貌美的时候,模样也生得娇媚,尤其是那身段,杨柳腰一般,风一吹就要倒了似的,那双眼睛更是媚眼如丝,这样的一个姑娘,如何会心甘情愿嫁给一个中年男子?
不过是第一次见面,殷娴儿就对沈长歌如此热情,所谓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殷娴儿又是有什么目的呢?Χiυmъ.cοΜ
殷娴儿自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她也在揣摩着沈长歌,想不到这个十四岁左右的少女,竟能为自己搏得县主之名。
殷娴儿是个会审时度势的人,初来沈府,她根基不稳,要多拉拢有用的人。她面带微笑,道:“第一次见面,母亲特意给你带了礼物。”
说来尴尬,她不过是比沈长歌大上四岁,便以母亲自称。
伸手不打笑脸人,虽然沈长歌对殷娴儿并无什么好感,但殷娴儿上赶着来巴结她,她不如欣然接受。
殷娴儿让侍女把礼物呈上来,放在沈长歌面前,“长歌,这是我父亲在云海那边得来的夜明珠,世上仅此一颗。”
沈长歌观察着侍女手中的夜明珠,盒子一开,瞬间散发出璀璨的光芒,似乎要与太阳争辉,看上去的确是世间罕有的宝物,殷娴儿送此大礼,其心不难猜测。
沈长歌将夜明珠推过去,“这礼物太过贵重。”
殷娴儿直接将盒子放在沈长歌手里,“我既然入了府,就是你的母亲,说这些岂不是生分了,日后我们可是要母女同心。”
重点就是那句“母女同心”。
沈长歌看得出来,殷娴儿为人处世甚是圆滑,她比李如云多了几分聪明,又懂得左右逢源,是个心机深沉的女子。
“母亲这样说,我也不好推辞了。”沈长歌将盒子放在赵嬷嬷手里,“好生收起来。”
殷娴儿笑意加深了些,她当初决定嫁入沈府的时候,不仅仅是为了殷家,还有,为了自己能成为太傅府的当家主母,因此,那些情情爱爱,她都可以抛弃。
......
这日,是除夕之夜。
沈府素来注重礼节,准备了晚宴,一大家子坐在一起。
虽然内心或许是视若死敌,例如沈安和沈长歌,但表面上必须表现出一团和气。
许老太太坐在上席,沈易和殷娴儿分坐两侧,紧接着就是沈安和沈长歌,至于沈易的那些妾室,是没有资格上桌的,只能站在殷娴儿身侧。
秋笙心里是恨极了,但她终究只是一个姨娘,哪怕她打扮得花枝招展,在除夕的日子,沈易也不可能去她的房间。
今日的菜是殷娴儿亲自下厨做的,她照顾到了每个人的口味,尤其是许老太太和沈易。
她舀了一碗汤放在许氏面前,柔声道:“母亲,这是儿媳为您熬的燕窝汤,您尝尝看。”
许老太太尝了一口,笑着点了点头,道:“这汤清甜而不油腻,你手艺不错。”她对殷娴儿很是满意。
殷娴儿又看向沈易,“老爷,你尝尝这红烧鱼。”她早就打听过了,沈易最喜欢的就是红烧鱼。
沈易伸出筷子夹了一块,也是赞道:“夫人有心了。”
殷娴儿转眸,对沈安和沈长歌道:“你们两个也尝尝,母亲怕做得不好吃,你们若不喜欢,母亲日后再改。”
沈安心里只有李如云这一个母亲,根本无法容忍殷娴儿,他冷着一张脸,不给殷娴儿半点面子。
沈易见状,故意咳了一声,表达自己对沈安的不满。
倒是沈长歌,对殷娴儿赞许道:“母亲,你的厨艺真好,尤其是这排骨。”
刚才短短的一刻钟内,沈长歌就发现了许多事情。
不得不承认,殷娴儿是个聪明的女子,短时间内,她不但得到了沈易的宠爱,也让许老太太对她赞不绝口,比之李如云,殷娴儿的手段可是高明多了。
沈安愚蠢而不自知,直接罢了筷子,对众人道:“我吃饱了,去书房看书了。”
他起身,走出了大厅。
气得沈易一脸怒容,骂道:“这个不成器的!”
殷娴儿眸中闪过一丝恨意,她不允许这个家有任何对抗她的人,不过,她面上却是温柔可亲,安抚沈易道:“老爷,除夕夜,可别生气了,小心气坏了身子,安儿他年纪还小不懂事,或许是不喜欢我这个母亲吧。”
她话说得玄妙,表面上听来是为沈安开脱,实际上,是在说沈安不把沈府所有人放在眼里,将沈安贬低了一番。
沈易是越发生气,要不是他现在只有沈安一个儿子,根本不会把所有期望放在沈安身上。
这一场除夕晚宴,终究是不欢而散了,各人心怀鬼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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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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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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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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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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