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色的阳光洒向大地,却被这座城市天空中终年不散的阴云遮蔽,只能透露出点点微光。
不过,今天的阳光,似乎比昨天稍稍明亮了一些。
或许是城市上空的阴云变薄了,又或许是今天的阳光更加热烈。
“至少,她在往好的方向走去。”
奥斯瓦尔德坐在市长办公室的落地窗前,拿着香槟,看着市政大楼下的车水马龙。
他似乎在思考着什么,过了许久,他说道:“可是这还不够,德普先生说他希望哥谭连续三个月犯罪率全美最低,而且想要尽快达成。”
奥斯瓦尔德随手拿起桌上的文件,越看眉头皱的越深。
显然,这是个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至少...短时间内不可能达成。
“依照现在的情况来看,最少也要两个月之后,哥谭的犯罪率才能下降到比芝加哥更低。”
“至于全美最低...那似乎更是遥遥无期了!”
奥斯瓦尔德纠结着,心想要不要自己让手下的黑帮,多在芝加哥,或者其他城市犯点事儿?
这样虽然无法让哥谭的犯罪率降低,但是能拉高其他城市的犯罪率,或许也是个办法。
不过,奥斯瓦尔德很快便舍弃了这个想法。
因为除了芝加哥,他的手目前还触及不到其他城市的地下势力。
各个城市的地下势力和官方人员盘根错节,如果贸然出击很有可能遭到反噬。
万一对方挖出那些黑帮是自己指使的证据,那可就糟糕透顶了!
那样的话,自己不仅市长的位置不保,甚至还可能被送进监狱。
并且,奥斯瓦尔德也知道,即使自己统领了哥谭绝大部分的黑帮势力,并帮助他们洗白。
但这城市中依旧有许多亡命之徒,忍不住暴露自己那喜爱犯罪的小癖好!
毕竟,这里可是哥谭。
奥斯瓦尔德将手中香槟一饮而尽,随后瘫躺在椅子上,闭目养神了起来。
五分钟之后,他突然惊醒,带着一丝得意的笑容。
“或许,我无法制止那群变态犯罪。”
“但我可以让他们暂时消停几个月,或者...把他们送到芝加哥去。”
“反正德普先生只说希望哥谭的犯罪率降低,至于芝加哥的民众们...稍稍牺牲一下,应该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吧?”
“没错,就这么办!把哥谭的恶棍们,全部引渡到芝加哥!”
觉得自己简直聪明到了极点的奥斯瓦尔德,直接拿起装着香槟的酒瓶,对着瓶吨了起来。
一口气喝掉半瓶,奥斯瓦尔德也有些微醺。
他彻底放松着躺在椅子上,双腿蜷缩着挤在身前,然后胳膊抱着蜷缩起来的双腿,沉沉睡了过去。
直到晚上,奥斯瓦尔德才睡醒。
他揉了揉惺忪的醉眼,看了一眼时钟上显示的时间。
“唔,该下班了。”
说着,他脱下了自己干净整洁的西装,换上了那身特制的企鹅侠战衣。
“明天是周六,需要和罗宾老师学习高阶绳索技艺。”
第二天,被罗宾骂了一晚上的奥斯瓦尔德中午才起床。
他穿着企鹅睡衣,开始给属下们发号施令。
第一条:将所有的哥谭罪犯们全部聚集到一起开会,以企鹅帮的名义,强制他们参加。
第二条:所有不参加会议的家伙,将被视为想要与企鹅帮开战!
第三条:给他们三个选择,要么拿上一笔企鹅帮赠予的钱财,老实几个月,等到企鹅帮允许他们才可以继续犯罪。
要么,在企鹅帮的集体护送之下,把那群家伙运到芝加哥,让他们在芝加哥重新开始自己的犯罪生活。
要么...被一枪崩死。
第四条:以上所有条款,对哥谭的怪胎们同样适用!
做完这一切,奥斯瓦尔德重新躺回床上,搂着自己的帝企鹅抱枕睡了过去。
三天后,哥谭的罪犯们齐聚一堂,来到了冰山会馆。
首先,企鹅帮穿着高科技装备的成员们,将那些并未主动参加会议的家伙抓到了一起,并且把他们绑起来吊在了顶棚上。
然后,企鹅帮对那些主动到来的罪犯们,表示衷心的谢意,随后讲述了奥斯瓦尔德的要求。
当话事人传递完奥斯瓦尔德的话,当即有几波人站出来反对。
“开什么玩笑,我们可不是乞丐,不需要你们企鹅帮的施舍!”
“嘭!”
“就是就是,我们可是有尊严的,我们犯罪可不是为了钱,而是为了自我价值的体现。”
“对!而且哥谭是我出生的地方,我可不想去芝加哥开始什么新的犯罪生活!”
“嘭!嘭!”
三声枪响之后,企鹅帮的人面无表情的将三个愣头青抬了出去。
随后,话事人彬彬有礼的说:“那么,还有谁有反对意见么?”
台下的众多罪犯们纷纷摇头,表示意见哪有命重要?
最后,拿钱的拿钱,搬家的搬家,大家其乐融融的开完了会,没人记得被一枪爆头的都有谁,更没人记得,被吊在天棚上的都有谁。
不过,唯一的缺点是,这次会议中,依旧有不少人没来参加。
几乎都是那些最近一年,甚至最近几个月才开始在哥谭崭露头角的超级罪犯们。
这些家伙要么神龙见首不见尾,要么把自己的真实身份隐藏的很好。
即使是奥斯瓦尔德也无从追查。
与此同时,德普坐在古董店里,一边盘着悬戒,一边看着奥斯瓦尔德发来的报告。
“那些并未到场的超级罪犯们,就由我来亲自提醒一下吧。”
“毕竟系统任务,不对,毕竟这个城市中民众的安全是最为重要的!”
哥谭警局,鉴证科。
爱德华尼格玛,也就是日后大名鼎鼎的谜语人。
此刻正在小心翼翼的翻阅着眼前的资料。
现在的他虽然还未曾正式出道,最多就是做一些小打小闹的恶作剧犯罪,但已经足够让很多人焦头烂额了。
没人会想到,一个喜欢在犯罪现场留下谜语提示的高智商罪犯,竟然就在哥谭警局里。
就在那些想要抓捕他的人眼皮子底下,甚至还和他们每天有说有笑,甚至...还在不停的给他们出谜语。
而爱德华,也知道自己这些同事,其实根本没有一个人仔细听自己的密语。
他们,不过是在敷衍自己罢了。
结束了一天的工作,爱德华尼格玛回到了自己的家。
他一进屋,就立刻仔细巡视了一圈。
自己出门之前,在门缝处夹了三根头发,现在依旧是三根。
没错!
自己出门之前,桌子上除了一个笔记本、一支钢笔和一瓶墨水外,就只有那个老旧的绿色台灯。
没错!
窗台上,那盆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小野花,有着七片迷人的紫色花瓣。
没错!
卧室里,衣服按着颜色从冷到暖排列,那件绿色的西服,不按常理出牌般藏在最中间。
没错!
厕所里,自己的牙刷刷头朝外,靠在杯子左边,刚好与剃须刀的方向相反。
没错!
完完整整的巡视了一圈,爱德华表示这屋子绝对没人来过。
今天,也是安全的一天呢!
“毕竟不是每个人都像我一样聪明,对么?”
“他们根本猜不出我们的谜语!”
“就像...他们根本不知道谜语人给他们留下的线索指向哪里,更不知道谜语人到底是谁。”
“真是一群自大又愚蠢的家伙!”
下班回到家的爱德华尼格玛,将窗帘拉上,穿上了自己那身绿色的西装,对着镜子不停地自言自语着。
就好像镜子里还藏着个人似的。
说到一半,爱德华眉头微皱,他似乎从镜子中看到了什么。
刚刚他从镜子里看到,似乎有一抹火花旋转着从自己的桌子旁边消失了。
“或许是幻觉吧。”爱德华揉了揉眼睛自嘲着说:“一边配合戈登的工作,一边偷偷犯罪,我最近确实太累了。”
他长出一口气,心说,魔法什么的怎么可能真正存在呢?
相比于魔法,犯罪才是哥谭永恒的主题。
突然,他猛地转过身,看向了自己的书桌。
在书桌上面,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了一封信。
爱德华知道,这绝不是自己的东西,甚至在自己刚刚回家的时候,这信封还不在桌子上!
自从开始进行犯罪活动之后,他便开始习惯性的记住自己出门和回家时,家中的所有物品的状态。
所以问题来了,这该死的信封,到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
爱德华不禁想到了刚刚那抹旋转着消失的火花。
难道...那不是幻觉?
爱德华将桌子上的信封拿起,仔细端详了起来。
这是一个很普通很廉价的信封,简直粗糙和纤薄到了极致!
随便在哪个杂货店都可以用几美分买到。
并且看得出来,作者包装的极为不用心,或者说非常随意。
因为信封封口上的火漆,足足歪了一点五厘米!
“真是个不够谨慎的家伙!”
说着,爱德华泛起了纠结。
他在纠结要不要打开这封信,因为他摸不准这封信是谁送来的,那人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以及,信封之中会不会有什么特殊的小机关。
比如毒气,暗器什么的,只要一开就会被触发的那种。
想了想,爱德华用拇指和食指捏起信封,将其举到了日光灯下。
日光灯发出的光亮透过信封,爱德华清楚的看到,这里面除了一封信以外,什么其他的小机关都没有。
但是当爱德华眯起双眼,仔细看起信封中信件上的单词之时,他立刻将这封信扔了出去。
就好像这封信十分烫手一般。
因为,他在里面隐隐约约看到了一个单词。
R-I-D-D-L-E-R。
谜语人!
看着被自己扔到地上的信封,爱德华深吸了一口气。
他咬了咬嘴唇,强压下自己惊恐的情绪。
“没什么好怕的!”
“不管送来这封信的家伙是谁,他应该都对我没有太大的恶意。”
“否则...他只要前往哥谭警局,把这消息告诉给戈登那群家伙就好了,那样还能拿一笔不菲的赏金。”
吐出一口气,爱德华重新走到了信封边上,蹲下身捡起了信封。
轻轻弹去信封上的灰尘,爱德华率先拿起特殊的蓝光灯仔细的照向信封,想要找到对方的指纹。
身为哥谭警局鉴证科的职员,只要这家伙有过案底,爱德华就确信自己可以凭借指纹,找到这个发现了自己秘密的家伙。
然后...把他吊死在路灯上。
可是直到爱德华把整封信都看了一遍又一遍,依旧有找到对方的指纹。
“这家伙还真是谨慎....”
爱德华无视了自己前后不一致的话,心一横,直接打开了信封。
如果对方想要和自己宣战,那么就来吧!
爱德华小心翼翼的拆开信封,将里面的信笺拿了出来。
展开信封,里面这样写道。
亲爱的谜语人:
你不需要知道我是谁,可我永远知道你是谁。
绿色的西装,紫色的衬衫,领带上有着大大的问号。
这个世界上喜欢谜语的人很多,但像你这样强迫于谜语的家伙,却少之又少。
我想,你也不愿意在犯罪之后留下有可能暴露身份的谜语,可是你控制不住自己,对么?
一个人白天是哥谭警局的小小职员,晚上却变成了天才罪犯谜语人,你猜...他是谁?
这谜底显而易见!m.χIùmЬ.CǒM
所以,我希望你在之后的几个月里安心做好你的本职工作,鉴证科的小小职员。
别再进行任何犯罪事件,直到我通知你禁闭期结束。
否则,我将会告诉所有人,谜语人的真实身份,就是......
谁赞成?
谁反对?
我赞成,你也赞成!
看完信件,爱德华目露凶光,嘴角忍不住的抖动。
他将信件捏成一团,扔到了马桶里,然后坐在上面拉了一泡屎。
坐在马桶上,爱德华恶狠狠的说道:“不得不说,你那该死的谜语真是够低端的!”
夜晚,爱德华将自己的谜语人服装和伸缩手杖等道具装在一个箱子里,然后驱车前往哥谭远郊的树林,挖了个大坑,将箱子埋了。
他决定等到那人通知自己之后,自己再重新把这些宝贝挖出来。
现在,为了以防万一,他觉得先将这些自己是谜语人的证据,藏起来。
漫威世界,一望无际的非洲草原上,德普跨坐在一只乖巧懂事的雄狮身上。
而胡桃,则被他身子朝下压在身前雄狮的后背处。
浑圆紧致的翘臀呼之欲出,即使是朴素的圣殿守护者学徒布衣,也无法掩饰其诱人的气息。
随后,德普伸出了他那罪恶的右手,啪的一下拍在了胡桃的翘臀上。
“嘤咛!”
可怜的小胡桃一脸的红润,有气无力的说着:
“唔!”
“就是这样,不要停!”
正在犯罪的德普,看着奥斯瓦尔德每天报告的哥谭犯罪率下降情况,也说道:
“就是这样,不要停!”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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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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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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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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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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