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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光一晃半年过去了,冬至刚刚来临,边疆就传来捷报,蛮人诈降突袭,半夜纵火,把军营里的粮草一夜烧尽,失守的人都被烧成焦炭,这火烧了一夜,前去送过去的粮草都被饥民哄抢。
边疆被突破,蛮人挥舞着屠刀,突袭十四城,在这猝不及防之下,十四城乱成了一锅粥,在这个时候,必须要有一个能够震慑边疆的人物。
然而偏偏在这个时候,皇上病重,七皇子在这半年以来,手上的权利也慢慢的扩大,甚至还有的时候可以让沈悦闷头吃亏。
这并不是一个好现象,原本以为没了太子之后,皇位就稳了,可没有想到沈尧瑾比他想象中的还要聪明,还要有城府。
是沈悦小看了沈尧瑾。
如果现在沈悦去了边疆,那么在长安城的沈尧瑾很明显更有胜算,朝廷瞬息万变,她一走,谁都不知道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可是如果她不去,那么就愧对于自己的名望,也愧对于那些百姓,更加会令万民心寒。
乌檐覆雪,空气中有些微寒的凉意,蓬蓬翠竹沐雪而立。
屋中烧着炭火,驱赶了寒冷,恍若春季。
霍刀被叫进了屋内,他走起路来是没有声音的,一进屋,锋利幽深的眼眸一扫,就看到了站在窗户边墨色的身影。
上前走近,正在看外面雪的人也慢慢的转过了身,眉眼如同水墨晕染,清艳隽永,穿着黑色的衣袍,更衬着她露出来的肌肤白的耀眼。
她看着眼前如狼一般的少年,才十五岁,整个人就如同未出鞘的剑,令人触之生寒。
霍刀没有表情,一顺不顺的看着她。
他从来都是像一道影子一样跟在沈悦的身边,在不知不觉中早已成长成了沈悦都控制不住的存在,但是这头年轻的狼王并没有对这种人露出过任何的獠牙和爪子,更像一头温顺忠诚的大狗。
现在,这个少年已经比她都高出了一个头了。
有感叹,但更多的是自豪。
沈悦轻轻的垂眸,干净利落的下颚线有股冷冽感,如露珠结晶在雪松针叶上。
长身立玉的站在这里,背后是寒冷的冬至雪花。
“霍刀,你长大了。”像是在感叹一般,她抬手拍去少年肩膀上的雪渍。
霍刀还是没有表情,他好像天生就缺少属于人类的喜怒哀乐,深邃幽黑的眼眸就像是处在黑暗危险的野兽,让人打从心底里发寒,畏惧。
沈悦站在他面前,显得格外的瘦小纤细,甚至看着他的时候都要抬头,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眼睑下至的泪痣鲜艳欲滴,那双冷白削瘦的手指搭在他的肩膀上,轻轻的,软软的。
霍刀的喉结,悄悄的滚动了一下。
“我要你,代替我,领兵去边疆。”
她说出了目的,那双乌黑湿润的眼眸倒映出了霍刀面无表情的那张脸。
霍刀知道,这是一份信任。
他从来都不会拒绝自己的主人。
嗓音低沉暗哑。
“好。”
沈悦笑了,精致漂亮的眉眼变得更加的生动,苍白病态的面容变得更加的耀眼,梨涡浅浅。
她摸了摸霍刀的头,带着一分亲昵。
“不要让我失望。”
霍刀站着安静不动,像一尊雕像,安静又乖顺,好像没有任何的锋芒。
那双眼睛却暗了下来,漆黑深邃的有些瘆人。
他只是很克制的抿了抿苍白的薄唇,哪怕獠牙已经蠢蠢欲动,想扑倒撕咬眼前的猎物。
霍刀从来都不是什么乖顺的大狗,而是狠戾残暴的狼王,披了一层温顺的皮毛,只不过是为了迷惑眼前人的视线罢了。
——
雪花随风飘落,犹如满天飘落的洁白花瓣一般,若在树木的枝叶之上,将树木雕琢成玉树琼花。
沈悦独自撑了一把伞,独自走着,观赏着雪花落下。
其实她并不是很喜欢下雪,在年幼的时候,因为每到冬至往往是最难熬的时候,没有碳火,没有保暖的衣服,在寒冷的夜里,随着寒冷入睡。
不知不觉中走到了清月殿,沈悦看着熟悉的环境,猛然的回过了神,静静的看着,没有走近。ωωω.χΙυΜЬ.Cǒm
自从那次争吵之后,沈悦已经放了半年多都没有见过程谦恭了。
似乎是真的决定放下,也没有在问过关于程谦恭的任何事情,清月殿看起来冷冷清清,门口堆积着厚厚的一层雪。
她想着,也许程谦恭或许早就已经离开了,毕竟在他的眼中,这清月殿就像囚笼一样,他应该是迫不及待的就想离去吧。
这般想着,沈悦的喉间哽涩。
不知道站了多久,直到手脚冰凉麻木,长长的睫毛上铺了一层薄薄的雪,她呼了一口气,吐出了一圈浓浓的白雾。
垂下了纤长如同蝶一般的睫毛,脸白唇红,糜艳妖冶。
蓦然,一片阴影袭来,寒风被挡住,沈悦的睫毛一抖,猛地抬眸,视线里出现了一张温和清俊的面孔,他一身白衣,外面披了一层厚厚的大氅,身形笔直如青竹,修长骨节分明的手指捏着漆黑的伞柄,替她挡住了外面的风雪。
那一瞬间,时间好像都停止了,她看着眼前的男人,原本以为沉寂的心又开始恢复了悸动。
雪花还在纷纷扬扬而下,犹如满天的飘絮一般。
空中飘荡而来隐约的花香,是梅花的香气,而男人的肩膀上,落了一朵梅花,花瓣晶莹,花蕊娇嫩,映衬着满天飘舞的雪花,艳丽异常。
两个人都没有说话,可是对视之间,好像有一种不明不白的东西在蔓延。
“殿下。”
是程谦恭先开口了,眉眼清俊,容颜如玉,他还是和半年前一样,却又好像又有一点不同,让人无法说出来。
沈悦先垂下了眼睫,她的脸被冻得发白,可是唇肉却和他肩膀上的梅花一样艳红。
又是一片诡异的安静,就好像没有任何人存在一般,仿佛刚才的声音也只是幻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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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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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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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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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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