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大的事,大到什么程度呢,我特么现在还在和jc面对面做笔录。
也算是达成一个小成就了,在jc面前码字。
然后确实有点卡文,后面的剧情很重要,又不想随随便便写出来。
不如水水番外写点感言啥的。
但是很抱歉,我真的连番外都写不出来,而且有篇幅能够让我多水一点的长番外,都在很前面,我翻不到...
还是来点小谈话吧。
毕竟很久没感言了。
说实在话这档子事确实打乱了我的节奏,如果按照一开始的,就现在的更新速度,有目共睹啊,至少也恢复了以前的更新速度。
我这个感言是打算五十万字或者六十万字再发的,那个时候凝光申鹤篇也差不多结束了。
也刚好是大章节结束,再加上许久没有闲聊什么的,那个时候放再合适不过。
但是现在没办法,我脑袋真的都是空的,只能写到哪就是哪。
我在此立誓,以后我码字不留存稿,我天天被jc叔叔找喝茶。
...
最近看到书评区有人说抽象,看不懂什么的,我的问题,埋东西埋太多了。
多到什么程度呢,最早的伏笔可以追溯到个位数章节。
我其实很期待自己能够写到那个字数,我埋了很多,关于结局的,关于至冬,关于蒙德。
我感觉应该没有人会猜到,也许只是短短的一句话,但是可以贯穿全文。
然后我看到有人骂我,这么喜欢埋伏笔,给谁看?反正他不乐意看,并觉得我很傻逼。
我说我乐意。
为什么乐意?
你们有没有想过,这些故事情节诞生的时候,一个一个简体字在屏幕上出现的时候,是谁第一眼看到它们。
是我。
我在这本书里包藏了太多太多的私心,完本的那一天我会说个明白。
比如我最喜欢的角色是哪个,我最用心的角色是哪个,我最喜欢的故事是哪一个等等,这些其实都是我的私心。
但是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你们喜欢哪个我当然控制不了,你们喜欢我的书我肯定开心。
扯回伏笔的事儿。
当那些文字诞生的第一瞬间,看到它们第一眼的人,就是我。
也就是说,我在做一件对于作者来说是大逆不道的事情,也就是我最大的私心。
这本书,完全是为我自己而服务的。
每一个情节在我的脑海里滚动的时候,如果我从里面感觉不到我在输出的主观情感,喜怒哀乐,我会毫不犹豫地打掉,重新思考。
或者每一个字我都会扣扣索索。
大家都听过那个故事,贾岛的“僧推月下门”和“僧敲月下门”,这点我就懒得水了,没看过的同学自己去看看。
就是一个字眼,我都要反复斟酌数遍。
说到这的时候,我看了一眼我的码字速度,时速四千。
但是我平时的码字速度,是两千。
因为我总是写了删删了写,我在考虑哪个字眼最好看。
最基础的“的地得”我就懒得说了,你能在我的书里发现我这种基础语法错误,欢迎找我,我给你发红包。
更多的是动作和语言神态,这三种,我会抠字眼抠很久,我会找到我心里最恰当的那一个字,那一个词。
但是我现在脑子比较空,一下子没想出来,你们觉得好的可以说。
我可以举个其它的例子,就是称呼。
你可以发现,如果我上一句用的是“苏悯”那么下一段用的应该就是“他”、“大先生”、“先生”、“白衣”等等。
为什么?
第一是读法,一直叫叫叫一个名字,我真的不习惯,而且不同时候的不同称呼也是可以推动对话的,第二是不会视觉疲劳,一直叫一个,说真的,我很累,看着累。
然后就是最重要的一个,视角切换。
苏悯是第三人称,他是第二人称,说话时用“我”就是第一人称。
往下延伸,在下,阁下,那位,某人,等等指代词语,我也是要抠的。
包括视角的远近,景色的变化,就是大家熟知的环境描写有什么作用。
简单的一个例子。
远处走来一位白衣先生,衣袖一卷,卷了半山的春日桃花、湖光水色,他撑着一把纸伞,手里捧着册子,腰上挂着一枚石刻,近前看,眉眼温和,像个书生,他笑言道:“在下苏悯,不吝赐教。”那对面的白发仙人额前发丝轻扬,也不做声,只是微抬手中的银枪,枪尖所指,应了他的话。
看到这么多字,下意识以为是水。(虽然现在真的是水)
但要是加上剧情人设呢。
远道而来的求仙者苏悯,背地里是大陆之上的王座。
不谙世事不知深浅的白发仙人,举枪的时候发现对方与自己挂着同样的红绳。
可以开始写了。
然后一个一个字眼抠。
这里有两个“卷”,我不喜欢,改成“拂”,春日桃花是物,湖光水色是景,用卷可以很生动,但是互相冲突有语病,所以要换,撑着一把纸伞,伞是凝光送的,应该详细说,册子是胡桃的,应该是两本,书生再带点描写。然后是申鹤,没写神态,应该加上“绣眉轻扬”,和前面的轻扬重合,那就改,微抬不够气势,这个气势是可以做后面的反差对比的,枪尖所指其实是一个意义不明的词,得改,最后是标点符号和分段。
然后改完就变成了。
远处走来一位白衣人影,衣袖轻拂,卷了半山的春日光景、桃粉水色,单手撑一把鸳鸯相依,手里夹住两本册子,腰上挂着一枚石刻。等近前来看,眉眼温和,像个启蒙先生,他微一拘礼,笑言道:“在下苏悯,不吝赐教。”
礼之所向,那白衣仙人额前发丝飞舞,秀眉轻扬,枪尖划出一道锋鸣,银银之光,应了他的话,又掀起一条红绳。
一截红绳在她的手上摇摇晃晃,与那人手腕上的那一根,一模一样。
ok,是不是看完感觉更水了!
虽然但是,这真的是我最喜欢的表达方式,也就是独属于我自己的文风。
我知道很多人可能会说还喜欢这一种的。
申鹤举枪对准他,手腕上飘出一截红绳,而后她眉头微蹙,目光所致,对方的手腕上,竟然也有一条。怎么会?她的心湖猛地泛起一股涟漪,这红绳她再熟悉不过,怎么此人身上竟然还有一根。她自己都可能没发现,在那一瞬间,她的呼吸都紊乱了。就好像命中注定一般,两人注定再此相遇。
这种也有优点,就是快,很快啊,一下子就代入申鹤已经非你不可了,开始期待后面的剧情了。
但是我不喜欢。
第一,人设问题,ooc这种事向来就是见仁见智,有人觉得可以,但是我觉得不可以,不谙世事不知深浅的申鹤哪里去了?
先出感情线再立人设,不是我的风格,相反写这种东西,其实我觉得是最累的。
先出人设再出改变,饱满人设的同时再出感情线,是我会写的东西。
诶,那就又有问题了,那大家看这小说,看得不就是人物互动,快进到上床生孩子一胎八个吗?
我知道,我都懂,大家真正想要的是什么。
但是我没写,我啥也没写,我在写故事,就只是故事。
我会出很多配角,我的配角从来就没有拉过胯的,阿萍在官方pv出之前,我写出来的,和官方pv放出来以后,有很大差别?
我觉得没有。
这是我上半年最开心的事之一了。
虽然阿萍和流云是好闺蜜这种事,确实被背刺了。
那从阿萍说起,小羊也算吧,阿雀也算吧,夜叉也算吧,那妖邪阿牛也算吧,然后就是马上的申鹤篇,应该是最多的一个。
我觉得我的配角都很出彩,我很开心。
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脱离了同人原本的角色福利,自己塑造出来的角色,除了主角以外,我都很喜欢。
扯了这么多,最后的最后就归于一句话。
所有的文字出现的屏幕上的一瞬间,第一时间看到的人,是我。
这本书最大的服务对象,是我。
只有我自己觉得感动,好看,确实可以,我才会把它们给上传。
啊然后有人说,其实写得不咋好看啊,作者你竟然觉得好看,品味也太低了吧。
你说的没有问题,我是作者,我接受你的点评。
但是,当我以同样的读者身份,点进你的主页,看到你看的一些不如我写的书的时候,我会很明确的告诉你。
我没问题,你也没问题,但是我们之间有区别。
年龄和阅历的差异会带来很多不同的看法,这就是一千个哈姆雷特。
但是答应我一件事可以吗,就是千万不要双标。
我教你怎么骂我,我一定不会反驳,我会夸你。
你去翻翻我的书评,你认真地找,如果是打好评但是在骂我的,我会点赞。
如果给了好评同时在建议的,我会点赞。
如果是不给好评,骂我,我会无视。
如果是给差评,骂我,还是无脑骂的,我会骂。
但是我有一句话一直不会说出口,就是。
请你自己写一本书,然后让我点评。
如果你骂我,却不能接受别人骂你的作品,这就是双标。
当你想骂我的时候,你可以这样,你觉得你能超过我的地方说一遍,然后觉得我写得不错的地方说一遍,我会给你一个大大的拥抱。
好友难遇,诤友难得。
你就是我的诤友。
这才是正确的点评方式。
啊,当然也是我主观上建议的点评方式。
然后扯一个很有意思的话题。
九世。
这本书我知道有一个词很适合形容九世的读者,叫青少年认同感。
不是饭圈啊,叫青少年认同感。
我先下一个结论,看九世的年龄一般都偏小,但是不包括全部。
然后开始我的点评,首先是以作者的身份。
写得好,很好,好在哪里。
赶上了市场,第一本杀出重围的原神同人刀子文,这本书的启蒙作。
到处都在刷,没有哪里不在刷,我这里也在刷。
好在哪里,好在人物冲突够快够强烈,系统主线明了,一眼就能看懂,剧情连贯。
好在哪里,好在刀子的感觉都是直观的,是就是,死就死,不是就不是。
好在哪里,最好的地方,就是碰上一堆青少年认同感的粉丝。
简而言之就是两个字,跟风。
先别骂我酸,因为我是真的酸。
为什么九世是我的启蒙作,因为我觉得,若是我来写的话,我会写的更好,但是这个更好,是相对的,我自己看是很好的,但是读者不太喜欢。
好,然后是读者的视角。
好,但是没那么好。
我只看了两世,很棒,胡桃篇我看得浑身发抖,七七篇我也觉得很感人。
后面的...额。
如果你觉得我的评价不客观,没有夸到你的点上,建议你看上面的作者评论,要骂就骂他,我是读者,咱们是一伙的。
总有人会刷那张九世破圈的图,就是胡桃送行爷爷,最后飞来蝴蝶的那一张。
我很想问,青少年认同感的他们,是怎么把人家画师先出的图,变为画师看了九世再出的作品呢?
这个点,敲黑板啊。
然后是七七篇,没任何问题,我很喜欢,很感人。
申鹤篇,对不起,尬住。
我尬晕了。
我要不是写的小申鹤是痴傻呆愣剧情需要的话,就光看《你是人间的第四种绝色》的那一章,我没觉得我的人设有任何的问题。
如果你说有,我觉得没有。
如果你真的觉得发毒誓原地旋转起跳都觉得我是错的,我的建议是,多吃点好的,少看点白文。
大家都喜欢看改变,看改变后的相处,我不喜欢。
我喜欢塑造改变,我痴迷那个过程。
所有的人设都是可以变化的,但是改变的过程在我这里,是百分百第一的重要。
后面我就没看了,确实没啥兴趣,他驾驭不住了。琇書蛧
如果你要杠,我建议你去问问饭勺为什么新书不写原神。
(饭勺大大对不起,我真的你的粉丝,我打赏过的。)
九世能一直被称为第一,我只能说时势造英雄,我是服气的。
毕竟我也就是个狗熊。
这是读者视角啊,觉得不爽的甚至要删书架的我求求你别删,你看上面的作者评论,我真的很羡慕很酸!
够字数了,我要去做笔录了。
凝光申鹤篇是一次很大胆的尝试,可能昏昏欲睡,可能拉胯要死。
但是,先别急。
下次再水吧,但希望不是jc叔叔不得不让我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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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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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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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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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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