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试图抓住它的鬃毛时,它早已消失在茫茫的时空之中,只留下淡淡的回忆和遗憾。
当冬季的严寒逐渐退去,春天的脚步悄然而至。大地从沉睡中苏醒,万物开始焕发生机。
阳光穿透薄薄的云层,洒在大地上,给万物带来了生命的温暖。
河流逐渐解冻,流淌过村庄,水面上漂浮着冰块,发出潺潺的流水声。
河岸边的柳树开始抽出新芽,嫩绿的叶子轻轻摇曳,仿佛在向春天致意。草地上的小花也开始绽放,五彩斑斓,散发出淡淡的芳香。
部落中的人还沉醉在春儿的芳香中时,它却是已经离去。
夏日来临,阳光炽热,万物生长。
大地披上了绿装,树木郁郁葱葱,枝叶茂盛。河流边的芦苇丛中,鸟儿欢快地歌唱着,蝴蝶在花间翩翩起舞。天空湛蓝,白云飘过,仿佛在诉说着时光的流转。
白天黑夜不停的转换着,部落也在不停的变化着。田地里,房屋上,部落中,河流旁,古树上,森林中,这里的一切都在变的美好。
日月更换,秋天来临,大地换上了金黄的盛装。
稻谷成熟了,金黄的稻穗垂下来,随风摇曳,宛如一片金色的海洋。
红薯随着红薯藤被挖出地下,玉米从杆子上一棒棒的被剥离,土豆一个个的被翻出,黄豆一颗颗的饱满。
果树上的果实也成熟了,红彤彤的苹果、金黄的柿子挂满了枝头,散发出诱人的香气。天空湛蓝,白云飘过,大地的丰收让人心生喜悦。
随着秋风的萧瑟,冬季的脚步再次临近。部落里开始为即将到来的寒冷做好准备,储备食物,修补房屋。
孩子们在雪地里欢快地玩耍,堆雪人,打雪仗,忘却了时光的流逝,好像也忘记了这个危险的时代,享受着部落中的安宁。
岁月如梦,季节的变迁见证了自然环境的轮回。从春天的生机勃勃到夏天的繁茂生长,再到秋天的丰收喜悦,最后进入冬天的沉睡与凋零。
自然环境的变迁,犹如一幅美丽的画卷,让人感叹大自然的神奇与美妙。
三年!
三年的时光就此过去,这是又一个丰收的季节,王凌带领着族人一起在茂盛的田地里收获着金灿灿的稻谷。
几个孩子在田里围着几条摆动尾巴的鲤鱼战斗着,泥巴泥水在他们身上到处都是。
“兽……兽神叔叔,你看,我,砸(抓)到了,鱼,鱼!”
一个扎着两根小辫子的女娃,抱着一条有她半个身子大小的鲤鱼炫耀,浑然不管那浑身湿透的粗布衣裳,和那满脸的泥巴。
然而她一个不注意之下,鲤鱼身子用力一摆,从她的怀中挣脱出去,给她那张脏兮兮的脸蛋又加了几滴泥水。
正在劳作的人们看到这一幕,一个个乐得哈哈大笑起来。
“哈哈哈,瑞雪这会失手咯,让手中的猎物给跑了。”
王凌看到鲤鱼逃脱,开玩笑的对着三岁的王瑞雪道。
王瑞雪听到看到众人和王凌都在笑她,委屈的都快哭出来了。
随后坚强的一吸鼻子里快出来的鼻涕,带着几个比她还要大几岁的孩子继续战斗,
“我一定,会抓到的,我是,最厉害的。”
王凌以及众人只是笑笑,再次投入劳作中去。
这时,不远传来一阵马蹄声,王凌抬头望去,是胡树带领的骑兵队。
他们身穿粗布衣裳,胸前藤甲整齐,脚上牛皮战靴,手上是蟒皮手套,背后连弩弓箭,左腰间战刀悬挂,右腰短枪配套,头上是青铜头盔,马背上还有着箭筒与长矛。
这只骑兵队共五十人,是现在部落的先锋队,也是现在部落中最强大的一股战斗力。真正的军队训练,军事要求,称为部落一把最锋利的刀也不为过。xǐυmь.℃òm
在平常不需要加入生产与劳作,并且拥有最好的待遇与装备,他们需要的,就是训练。
当然,想要进入其中也是最为需要严厉挑选和竞争,从一开始这个部队只是二十人而已,经过三年的发展到达五十人,但是加入的要求却是更加的苛刻。可谓是部落里精英中的精英。
可以说,在这个时代,就单单靠他们,已经快接近无敌了。
他们在需要战斗时冲在最前,平常负责的任务是探索这个墙内世界,找到其他部落,然后招揽。
当然,一般情况的探索他们只会出动一半人数,不会全队出动,因为这次出动的距离较远,所以王凌命令他们全队出动。
至于部落的安危,现在的华夏部落,不是脑袋有问题就不会来找死。
“是胡树呀!这次出去时间不短,有什么收获吗?”
现在在王凌面前的人数不到五十,只有十来个人,其他人还在后面,应该是有事,他们才会分成两队。
“兽神大人,东方已经探索到头了,那边一直到墙下大山共五个部落,各有特色,最强大的是一个叫晨日部落,据说最强的时候有三百多人,不过最近只有两百左右了,因为食物关系饿死不少,探索到了上古遗迹,拥有铁质冷武器,战力尚可,就是生产力跟不上去。
其它四个部落都不足百人,最弱的是一个水部落,目前大概四五十人,铁质武器有,但是稀少。”
胡树翻身下马,来到田岸边与王凌汇报。
“哦,怎么样?他们什么想法?”
王凌听到胡树的话后,直接的问道。
胡树却是明白王凌问的是什么,立刻回答:
“我对这五个部落逐一发出了招揽邀请,除晨日部落外其它四个部落都表示了愿意加入,有一个已经在往我们部落搬来了,我们的其他人在护送他们,以防危险。
还有三个表示先派人过来看看,他们对我的话可是有点不信,毕竟要是换成四年前,我听到自己的话,也感觉是在吹牛,哈哈哈。”
胡树笑了,带着骄傲。
“嗯,挺好,你说的那个晨日部落是什么情况,他们是什么想法呢?”
“他们认为自己的部落已经足够强大,不需要附属我们,他们看着我们身上的东西,贪婪的表现则是过于明显。”
“怎么?动手了吗?”
忘了清洗了一下手上的泥水,来到岸边与胡树一起坐下。
其它的骑兵队员也是下马,站在他们身后不远警戒。
“是的,主要还是晨日部落的首领不想失去首领的位置吧,又舍不得我们我们口中的好,所以打算先将我们身上的武器装备抢了,然后来进攻我们部落,呵呵,可笑。”
胡树冷笑,有些无奈。
“那个部落的首领不相信兽神大人你的存在,认为是我们扩充势力的一种借口,要不然,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有这想法。”
现在对其他部落说起华夏部落的生活,那简直就是神仙乐园,根本无法想象,更不要说有个万年前来的神,这确实让人有点不敢相信。
“我们这边没有伤亡吧?”
王凌问。
胡树回道,
“没有,早就防着他们了,不过在杀了几个领头的之后,其他人暂时也就不管了,人数不少,暂时还无法安全的将他们带回来,想着明天再去一趟。”
“嗯,可以,你考虑的很周到。”
“还有一件事,兽神大人,我们见到了那一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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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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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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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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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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