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贵快步走向旁边织网的渔民,开始询问。
这么一问,坏事儿了。
一声呼哨。
这个渔村所有渔民,都同时动了起来。
这个时候,崇祯才注意看到这个渔村里面只有男人,没有老人,没有小孩,没有妇人。琇書網
所以,这个所谓的渔村根本就不是渔村而是藏兵之地。
因为,随着一声呼哨,目光所及之处,所有渔民都拿出了他们的武器。
或刀或鱼叉或是抬枪。
没错,就是抬枪。
作为曾经的大明皇帝,军队里面的抬枪他还是见过的,两个人抬着才能使用,长度差不多快有一丈了。
这回终于知道为什么刚才这些渔民看到他们将近200人顶盔贯甲的,走进来居然没有半点慌神。
原来。
有着这种利器,不怕甲胄是正常的,有这玩意儿在,穿铠甲跟不穿铠甲,结局都是一个样。
崇祯不知道这种利器哪怕到了清末,都依然在使用,并且很好使。
曾国藩打太平军,靠的就是这种利器,结硬寨打呆仗,将轰轰烈烈的太平天国打到覆灭。
左公抬棺入疆,收复南北疆,靠的也是抬枪。
冯子材镇南关大捷,靠的也是抬枪。
可以说,哪怕这玩意儿是明朝的时候发明的,但是到了清朝晚期的时候依然还有用。
而且有大用。
抬枪抬枪,顾名思义要抬着才能开枪。
因为这个枪确实很长,快要有一丈长了,足足两米多,需要有一个人在前面抬着,后面一个人瞄准开枪。
正是因为枪管很长,所以射程很远,威力也很强。
射程远到什么程度?
远到可以打500米,依然可以贯穿铁甲,但这玩意儿打500米不好瞄准,毕竟没有膛线。
但如果集群使用,只要是枪支质量过得去,那绝对是战场上的杀人凶器。
当然这个枪也有致命的毛病,第1个缺点是太重了,整枪有16公斤。
也就是就这么一杆枪已经30多斤了。
运动起来扛着这杆枪跑起来确实是慢点。
第2个缺点就是装填太慢,熟练的枪手基本上也要三分钟左右才能打一枪。
当年清晚期,第1次鸦片战争的时候,就用了这玩意儿对抗英军的前膛枪,抬枪打的很猛也很凶残,就是三分钟才能打一发子弹,可是英军一分钟就能把三四发。
虽然英军的射程不及,但只要冲近了,拿着抬枪的清军,只能是被屠戮的份。
但是。
这种武器,虽然在清晚期对上英国人的前膛枪并不占优势,最起码不占射速上的优势,但在现在,绝对是一门大杀器。
除了在崇祯年间造出来的这种枪,因为各种原因质量不太行,而导致经常有炸膛的事情发生以外。
其实。
这玩意儿不管是破骑兵还是破甲兵,都是一等一的好东西,哪怕是像清兵那样,举着棉甲盾车来攻城,这抬枪也能把它打的给透透的。
就是这个生产……
毕竟崇祯年间对于这种武器方面的监管并不严格,或者说经费方面有所克扣,导致这种枪支有些并不及格。
但依然还是战场上的杀人利器,一旦找到使用这种枪的最好的办法,那么,在这个时代的战场上将是所向披靡。
而陈秋知道。
跟在他身边那个灵魂状态的朱元璋也知道。
在清晚期有一个曾国藩的强人,这个被现代人尊称半圣的人,发明出一种使用这种枪的绝妙用法,那就是壕沟、矮墙,抬枪,将遭遇战变成防御战。
只要能把遭遇战顺利的变成防御战,拥有成规模的抬枪,那将是战场上的收割机。
而眼前的这个渔村,看规模,居然有100多杆抬枪。
已经集结而来。
现在这些渔民手持刀剑或者鱼叉的正在防御,等着手持台枪的人在装弹。
崇祯有点慌了,但看到陈秋举起的手,他才放下心来。
陈秋没慌,因为他既然来了,那就表明他有这个准备。
就算他没这个准备,朱元璋这一路上提醒他对手底下将近200人的士兵进行的针对性的训练,这一刻终于派上了用场。
“以什为单位,以平时训练的作战方式各自冲击对方院落,在对方抬枪没有装填完之前,拿下对方的武器。
另外,刀不出鞘,以敲打关节为主!”
将近160个甲士,在一声令下后,顿时如那脱闸的猛兽,在平时训练的各自什长带领下,朝着自己选定的目标冲击而去。
军令一下,没有人敢不执行命令,甚至没有人在脑海里面选过任何不该出现的想法。
因为一路上的训练,已经让他们形成了条件反射。
军令达,必须执行。
就连崇祯也是如此,训练时陈秋对他的惩罚并不因为他是崇祯的有所减轻。
所以他也练出来了。
这些渔民的院落,其实没有院墙,这就是为什么,有明一朝倭寇袭击渔村时,那么容易或者顺利的原因。
渔民的院落大多数都是篱笆扎的,大多数是方便自己在院落里面晒网或者是晒鱼。
这一片渔村当然也不例外。
哪怕他们并不一定是渔民。
这些渔民手里的刀子,以及鱼叉,在经过了高强度训练下的崇祯面前,只要他能够避开对方插往自己甲胄之间缝隙以及面门的刀口外,像那种貌似恶狠狠的劈砍他是不在意的。
因为一路上,训练时,他就有无数次遭受真刀的劈砍,胆量和实战的反应早就练出来了。
陈秋下令刀不出鞘,就连他崇祯也不敢刀出鞘,所以拿着带鞘的刀,敲向眼前这些人手持武器的关节。
在他身边的马贵,还有八名甲士,也是如此。
不过比起崇祯来,他第1个扑向的,不是这些拿着刀和鱼叉的人,而是那两个手持抬枪正在装填的人。
说实话。
这些渔民,暂且说他们是渔民,对作战而言非常勇猛,并且有条理规矩,可以看得出来这是将领的亲兵级别。
但是。
在一路上陈秋的训练下,而且是在灵魂状态朱元璋的要求而训练出来的这160来号人跟前,这是针对性训练,面对的就是这一刻的情景。
有备对无备,所以很轻松就拿下来,哪怕对方有300多人,而自己这边只有区区160余人。
这些拥有着亲兵级别战力的渔民,看着对方只是拿刀鞘敲他们的手关节,就知道对方并没有杀意,也就止住了在捡起地上的刀枪继续战斗的想法。
尘埃落定后。
陈秋才看到了匆匆赶来的那位历史上大明天津镇的末代总兵,曹友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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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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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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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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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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