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十六年,秋,十月初五,阴。
对于很多人来说,这不过是漫长或短暂人生中普普通通的一天,大魏王朝的分崩离析已经去三十年,战乱与颠沛流离早已成为中原大地的主旋律。
对于江南而言,这片自古繁华之地,膏腴之乡,固然也在经历着十年一遇的旱涝灾害,黎民百姓的困顿挣扎,然而,终究比起关中,巴蜀,河西,岭南等地要好得多。
临安府城,西湖烟波袅袅,小瀛洲上,画舫环抱,歌女轻吟低唱,将诗会上钱塘才子新著的风流诗篇传遍江南……
金陵城中,秦淮两岸,点点江波,摇曳万千灯火,一年一度的花魁大会,正至热闹酣畅之极,大会已经持续三天,今天就是新晋花魁的诞生之日,上至达官贵人,下至贩夫走卒,皆翘首以盼……
没有人注意到,这一日,在江南道离临安城两百里开外发生了一场山贼火并。
也没有人注意到,某个少年在这场火并中,扮演着怎样一个影响至深的角色,对所有人而言,这不过是永泰十六年辽阔浩瀚的中原大地上发生的一件小得不能再小的事件,都不值得史学家们提上一笔。
可几乎让当时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场火并的影响,不止是对于参战的几个山寨,其后延伸出的余韵,不断的曲折变化,在历史上留下的深深烙痕,不啻于亚马逊那只扇动翅膀的蝴蝶。
午时,东白山。
当黑色九龙旗和青色日月旗出现在东白山寨大门前。
剧烈的号角声,急促的传遍了整个山寨,所有人闻声而动,带着狂热,凶狠,恐惧,惊惶等各种情绪,演化出了各种众生相。
同样,也惊醒了某个还在酣睡的少年。
林淮安正沉溺在一个黑暗迷离的噩梦中,当警戒的号角声将他从黑色的泥潭中拉出来,他猛地从床上坐起,额头后背都是汗,脑袋昏沉沉的,手一摸,烫得厉害。
“擦一擦吧。”一只抓着手绢的手伸过来。
林淮安抬起头,看到二丫站在床边,关切地看着他:“你做噩梦了?”
“没事……谢谢。”
林淮安接过那块手绢,入手绵软,一看就是上好的料子,隐约还带点女儿家的香味,上面用彩线缝了两只兔子,下面有一行小字:双兔傍地走。
林淮安眨了眨眼,笑道:“你想当花木兰啊?”
二丫脸色一红,急忙伸手要夺过手绢。
林淮安动作很快的用手绢捂住脸,胡乱擦了把汗,揣到兜里:“喜欢的话,干脆改个名叫雷木兰好了,二丫二丫的多不好听。”
二丫瞪着眼睛:“快还我……哪有随便改名的,再说了,我怎么能用英雄的名字,让人听了笑话。”
“你也不见得比她差了……号角声这么急,怕是要打起来了,快去看看。”
林淮安起身下床,快步往外走。
“手绢还我!”
林淮安没有反应,脚步声更快了。
两个人一前一后,穿过寨子,整个寨子,建立在易守难攻的谷口,两边是峭壁陡坡,很难从侧翼进攻,所以只要重点防守谷口就可以。
当两人抵达谷口寨门附近,这里已经汇聚了整个寨子的人,除了少部分人照顾无法行动的幼儿。
即便是妇女儿童,六七十岁的老汉,都来到这里,当然他们不会是参战的主力,负责的都是后勤工作,比如烧水,做饭,搬运石块,调和金汁……
林淮安捂着鼻子穿过人群,从大部分人的脸上,能看到深深的恐惧与不安。
这是理所当然的事。
虽然是匪寨,但实际上,除了少部分精壮组成的山贼,大部分人,要么是掠劫而来,要么是山贼的妻儿老小,他们过得和普通百姓的唯一区别,只不过是住在普通村落和山上而已。
甚至所谓的山贼,大多也是走投无路的失地农民,避难逃荒的流民,凑聚在一起,真正说从小便打家劫舍,闯荡绿林的所谓好汉总是少数。
寨墙约莫六米高,延伸出城墙形状,最外面一层是大块的石头,里面则是竹木过道,每隔二十米,有一段上下楼梯。
山贼中的精锐都已经爬上寨墙,全副武装,戒备森严。
不过比起正规军来,山贼的武装也就是如此了,木盾,刀弓,算是标配,制作粗陋,很多已经生锈,至于铠甲什么,那是想也别想,仅有的几副藤甲皮甲,穿在山寨的重要人物身上。
林淮安沿着楼梯爬上寨墙。
过道上站满了人,对于林淮安的到来,大部分人只是撇了一眼便无视过,大战在即,谁还管一个少年。
林淮安径直走向门楼。
那里站着山寨里真正的头领人物,辅公佑已经脱下了青袍,穿上一件铁甲,被众人簇拥着,阴沉的目光盯着不断聚集过来的九龙清风两寨山贼,眉宇锁得越来越紧。
耳边忽然传来几声嘈杂,有人喝道:“这里是你能进来的,快滚出去。”
辅公佑转过头,看到了站在门楼外的少年,被几个心腹拦下。
他抬起手,喝道:“江大勇,你干什么,让他进来。”
林淮安被放行了,他神色略显好奇的打量着周围,走到辅公佑的身旁,辅公佑让开一个身位,这个举动让四周的人都略显错愕。
如此兵危战凶之际,二寨主还有心思招呼一个少年,并让他站到身边。
这里的人当然都是见过林淮安的,知道他是个满嘴跑火车的郎中,治疗大寨主,把寨子里所有酒都折腾光了,然后大寨主到现在也没醒……
”你来了?”
“嗯,来看看。”
两人的聊天就像是寻常人的拉家常开始,然后画风便渐渐有些歪了……
“看出什么来了吗?”
“好多人啊。”
“是很多,粗略的估计,超过三百人,而且都是有战力的,我们这边,看起来人多,其实满打满算能杀人,见过血的不会超过百五十人。”
“……”
“有什么想法吗?跟我说说。”
“我在想怎么逃命。”
“林淮安!”
“呵……开玩笑的,放松一下嘛,不过我真的没什么想法啊,我又没打过仗。”
ps:别怪我更的慢,我写一章耗费的精力,是以前写的书的几倍,区区两千字,往往需要三四个小时,我想写出一本精品来,很认真的对待它。
琇書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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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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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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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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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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