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修真小说>金大郎金老头>第27章 亲事有变
  来的人是金大娘的妹妹何如男。

  何如男也不喜欢小元宝!

  倒不是因为小元宝不可爱,实在是恨屋及乌。

  哪怕小元宝再可爱,她也觉得这个小丫头面目狰狞。

  她瞥了一眼小元宝,没好气地对小元宝说道:“何招弟呢?把何招弟给我叫出来!”

  “小姨,那是您姐姐,您要叫姐姐,不可以直呼名字,这样不礼貌噢,”小元宝很护着金大娘,一脸严肃地说道,“您看我,我就会尊称您一声小姨呢!”

  “我找大人说话呢,有你这小兔崽子啥事儿?”何如男更气,“你这小兔崽子到底是谁呀?还敢教我做事儿!没事就滚一边玩去!”

  乡下的死孩子就是烦!

  简直跟何招弟一样讨厌!

  像这样的人死一个少一个!

  “别欺负我闺女!”金大娘正在扫院子,一听这话,一个箭步冲了过来,将小元宝给牢牢地护在了身后,“有啥事儿冲我说!妹子,那三钱银子已经还给你了,我们之间再没有什么好说的话了!”

  “怎么没有?”何如男跨着一篮子从县城里买的豆芽菜,微微扬起了下巴,“我就有很多话要跟你聊!还要跟你好好聊!”

  她推开门大喇喇地走了进去,不客气地坐在了堂屋的主位上,直接来了个反客为主。

  “不用给我倒水,你们乡下的粗陶碗太粗糙,我怕喇了我的嘴,”何如男嫌弃地说道,“我今天不辞辛苦地过来,主要为了说一件事。”

  “有事快说!”金大娘又去院子里扫起了地,完全不想搭理她。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她以前纵然对她有再深的姐妹之情,也在对方这一次次的无情对待当中,被消磨干净了。

  以前的省吃俭用,就当是喂了狗!

  以前的辛苦干活,就当是喂了狗!

  以前的全心维护,就当是喂了狗!

  她以后不仅不想再搭理她,甚至想老死不相往来。

  她想明白了。

  有些人你对她再好也没有用,真的不值得!

  怪只怪自己醒悟得太晚!

  何如男见她不搭理她,倒也不恼,反正她一会儿就要哭了,而自己一会儿就要笑了。

  “我今天要说的呢,就是让你们家别再做梦了!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整天惦记着人家林家的姑娘!与你们家金大郎郎有情妾有意的林家姑娘啊,人家不等你们金大郎了,人家马上就要嫁人啦!”

  “你在胡说些什么?”金大娘马上扭过了头,猛地放下了扫把。

  这可是事关她大儿子的亲事啊!

  她能不紧张吗?

  “这我能胡说吗?”何如男一脸高兴,“我说的都是事实!不信你就去镇上打听打听!镇上的那个林家的姑娘啊,马上就要嫁进姓文的人家啦!这牵线人呢,还是我呢!人家林家的姑娘水灵灵的,我能眼见她嫁给你们家金大郎这个糙汉,来你们金家受苦吗?那我还是人吗?”

  金大娘简直想操起扫帚打人。ωωω.χΙυΜЬ.Cǒm

  这个亲妹妹也太恩将仇报了。

  简直是把她这个亲姐姐当成了仇人。

  何如男见她气急败坏,心里越发高兴,她笑着说道:“林家可是镇上的好人家,人家在镇上开了唯一的一间馄饨铺子,还是一家祖传三代、百年历史的老铺子,他们家就她一个女儿,我自然要好好为她谋划一下前程!我听我男人说,跟他一起做过买卖的文家,家境十分殷实,父母人也老实,那林姑娘嫁过去肯定能享福!不像嫁到你们家,只能当牛做马!”

  “这跟你有关系吗?你就横插一杠子?我到底有哪里对不起你了?”金大娘气呼呼地问道。

  金家的家境确实不好,可是金大娘是个善良的人,她也体恤林姑娘以前是个没干过活儿的姑娘,人家在娘家都没沾过阳春水,哪能到婆家来受委屈呢?

  她必定会叫自己的大儿子好好对待她。

  以后,他们大房的家务活儿,就让金大郎都帮着做了。

  反正金大郎为人老实,又有着一把子力气。

  想来,林姑娘嫁进金家,也不会太过委屈。

  再者,金大郎与林姑娘也算是情投意合。

  林老头年轻的时候摔断了腿,那条断腿愈合后,总是使不上重力。

  每回,林老头推着车,从米面铺子里往家里运面粉,都走得十分缓慢。

  家里只有他一个男人,这也没办法。

  某一日,暴雨来袭,天气阴冷。

  街上行人匆匆,作鸟兽散。

  不一会儿,街上就只剩下林老头一个人了。

  林老头很急,可他的断腿偏偏使不上力气。

  就在他推车去避雨的时候,轮子一个打滑,还陷入了深深的水坑。

  这下,推车更不好拔出来了。

  人们都在屋檐下避雨,只有金大郎冒着瓢泼大雨冲了过来,用力一拔,便将装了一百斤面粉的小推车拔了出来。

  他还将自己的蓑衣和斗笠取了下来,盖在了林老头的身上。

  林老头示意他去屋檐下避雨。

  金大郎坚决摇头,顶风冒雨地将这一推车面粉,送到了林家馄饨铺。

  林老头千恩万谢,唤来妻女,让他们赶紧去厨房熬驱寒的姜汤。

  林桃花掀开帘子,一眼就看到了金大郎。

  金大郎这么善良、热心。

  林桃花一下子就跟他看对了眼。

  金大郎也从没见过这么温婉好看的姑娘,还有些不好意思地别过了头,一下子就红了脸。

  故事便有了后来。

  后来金大郎经常去镇上的林家馄饨铺,帮林家做事,深受林老头的喜爱。

  渐渐地,两人相知相许。

  渐渐地,两人情投意合。

  林老头很喜欢金大郎,自然是很乐于促成这桩婚事的。

  不过林大娘却是对金大郎很是嫌弃,无他,还是金家太穷了。

  “我这叫日行一善,跟你对不对得起我有什么关系?你可千万别这么小心眼!”何如男还要倒打一耙,“总之呢,这桩婚事已经定下来了,男的叫文勤快,十天之后,他们就会去林家下聘,整整三十两银子的聘礼呢!要是你们家在这之前,凑不到三十两银子,那就别想着再吃天鹅肉了!”

  说着,何如男浑身舒畅地站了起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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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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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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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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