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撕咬着一节骨头的血风,感受到心中的念头,立马停下鲜红狼嘴的撕咬动作,将毛绒绒的大脑袋竖起。ωωω.χΙυΜЬ.Cǒm
在辨明罗柏的大致方向后,它灵巧的越过地上的残肢断臂和模样惨烈的尸体,朝着诸神门方向快速跑去。
在血风将屋顶十字弩手消灭得差不多时,小旅店周围埋伏的,近八十名兰尼斯特士兵,听到旅店后院的惨叫声,终于反应过来,前来合围。
可谁知道,遇到血风这个身披全身狼铠的怪物!
经过单方面的虐杀后,死伤大半,只剩下的十几人的兰尼斯特士兵,士气崩溃,丢下武器便连滚带爬的逃命。
不过,一名谨记自己职责的兰尼斯特士兵,在侥幸逃命后,点燃了预先堆积的信号狼烟,滚滚黑烟直上碧蓝的天空。
狼铠满是鲜血和劈砍痕迹,自身毫发无损的血风,并未追击那些逃兵,反而是停下来,先填饱饥肠辘辘,需要大量食物补充的肚子。
值得一提的是,不知道是不是由于距离罗柏太远,血风杀死的这些兰尼斯特士兵,并没有腾出一丝的红色雾气。
小旅店的老板和仆从们,在屋内看到外面的这幅恐怖景象后,赶忙紧紧捂着嘴巴,浑身颤抖的躲在柜子里面,生怕血风发现了他们。
而幸运的托伦及两名临冬城骑兵,因为兰尼斯特士兵死亡,逃跑,无人看守。
托伦抓住机会,用牙齿咬松绳索后,挣扎着脱困而出。
他将另外两名骑兵释放后,由于血风正大开杀戒,罗柏不在现场,他们也完全不敢靠近。
待血风离开小旅馆后院,他们三人这才拿上武器,骑上旅店前院的马匹,紧随血风之后,朝着诸神门而去。
“啊!”
“怪物啊!快跑!”
“这就是刚才发出叫声的那头狼?这体型也太大了!”
“会不会有巨龙的血统啊!”
血风在国王大道上疾驰,所有看到它的人,都是连滚带爬,慌不择路的哭喊着躲避逃命。
等它快速远离后,一些胆大的人,看着他的背影开始议论起来。
四五分钟的时间,血风已接近君临城的诸神门。城门之下的守卫们,远远便看到它的身影。
数十名前排手持鸢盾,铁头长矛,后排手持制式长剑的金袍子们,正满脸紧张的排阵列队中。
“快,快列好阵型!
大家别害怕,那东西不过就是,一头长得大点的狼崽子。
一会挡下它后,注意用长矛捅它铠甲保护不到的地方,长剑从下方砍它的四肢。”
在他们身后,一名卫队队长大声的安抚着他们,并教导该如何攻击。
只是他说完后,看着越来越近的那头披甲巨狼,他吞咽了一大口口水,悄悄的躲到厚实的城门之后。
体重八百公斤左右,再加上近两百公斤的狼铠,以时速六七十公里的速度,冲向城门处的金袍子们。
一转眼,血风犹如一辆疾驰的小轿车般,直接撞入,这群不知天高地厚的金袍子队列中。
咔嚓,咔嚓!
嗙,嗙!
最前方并排站立在一起的两名持盾金袍子,在接触的瞬间,携带强大冲击力的狼铠,撞击到他们手中的鸢盾。
持盾的金袍子受力不住,鸢盾朝后将他们胸骨撞碎,胸腔明显凹下去一大坨。
同时,他们整个人被强大的冲击力,直接撞飞得老高,在空中时,还可看见他们喷着大量鲜血,看那样子,他们绝对不可能存活下来。
铛,铛!
有些金袍子鼓起勇气,使用手中长矛攻击到了血风庞大的身躯,可仅在厚实的狼铠上划出痕迹,长矛便被弹飞出去,而他们同样被血风撞飞出去。
身穿厚重狼铠,并完全将速度提升起来后的血风,根本不是人力可以阻挡的!
嗙,嗙,嗙!
尽管受到金袍子血肉之躯的阻挡,血风速度稍稍有些下降。
可拥有足够冲击力的它,活生生在金袍子阵列中,犁出一条满是鲜血的通道。径直撞穿金袍子军阵的血风,带着狼铠上新增的鲜红血迹,直直朝着红堡而去。
队列左右两侧,由于站位比较好,幸存下来的金袍子们,满脸惊恐的看着血风疾驰的背影,城门后的卫队队长大叫着追击,却没有一个人敢移动脚步。
从西北诸神门到东南红堡,全是宽阔的青石板道路,让血风可以不用因为狭窄小巷而绕行。
不过,进入君临城后,由于各种坡道,楼梯,摊位等杂七杂八的影响,它的速度渐渐缓慢下来。
而且,这一路上全是密集的人群,虽然他们看到血风便立刻尖叫逃命,但始终阻碍到它的前行速度。
如果是以前的话,血风完全可以跳跃到房顶,通过连续跳跃,避开下面各种障碍。
但是,以它现在的重量,这个时代很多平民建筑,会因为承受不住它的重量而塌陷,就像小旅馆那脆弱的房顶一般。
当然,君临城的城墙,龙穴,红堡和伊耿高丘附近的贵族建筑,是完全没有问题的。
毕竟,他们曾经经过巨龙的重量考验。
鞋匠广场,这两天刚清理完毕被焚烧的残骸,是血风前往红堡的必经之地。
在看到诸神门方向,飘荡在空中的信号狼烟时,詹姆便刚好带着士兵们赶到鞋匠广场。
狼烟是他预先设定的陷阱失败信号,虽然不知道小旅店,是不是因为那头冰原狼而出了什么意外,但他转头看向远方的红堡。
明白罗柏的最终目的,肯定是营救黑牢中的艾德。
于是,詹姆一声令下,在鞋匠广场上列兵排阵,严阵以待等待着他们的到来。
……
咔,咔!
红堡黑牢,空牢房的密道口,罗柏拉着珊莎从里面钻了出来。
他轻轻打开牢房房门,观察黑牢走廊。
只见走廊上空无一人,黑牢大门直接大大敞开,门口掉落着一串牢房钥匙,一个火把正插在走廊墙上熊熊燃烧。
时间紧迫,罗柏没有再继续观察,他转身从珊莎手持的黑布剑鞘中,抽出寒冰,便走上前去,关上黑牢的大门,再捡起地上的牢房钥匙。
不知道黑牢发生过什么事情,那两个奇丑的罪犯这次十分安静,而且,当罗柏路过贾昆牢房时,嗅到了一股浓烈的血腥味。
但他现在没有时间去一探究竟,直接带着珊莎来到艾德牢房前,用牢房钥匙将房门打开。
从后方过来的珊莎一手拿着寒冰的剑鞘,一手取下墙壁上的火把,兄妹俩怀着激动的心情,一起进入牢房解救自己的父亲。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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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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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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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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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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