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收留了那个婴儿。
可能这就是缘分,婴儿与他一样,也不会说话。只是他还能听的见。
时光匆匆,岁月流逝,转眼间,十年而过。
从婴儿出生之时,天命就已定下,他注定是一名乞丐。
乞丐的生活,是贫苦的。有时,一连二日,都不见得有口饭吃。
也许,是婴儿的命好,就算乞丐没有乞讨到食物,他也会想尽办法会婴儿弄到吃的。
就这样,婴儿慢慢成长,成为了孩童。在他三岁的时候,就与乞丐一行乞讨。
孩童虽然是乞丐,但他从小,就把自己弄的整洁。
也许,是因为孩童长的很是漂亮,那些行人,都会在他那明亮清澈的目光中,施舍一些铜钱或食物。
也因为如此,孩童和乞丐的生活,稍微好了一些。
只是,年幼的孩子,总是喜欢呆呆的抬头望天,眼中露出迷茫。显得有些与这世界格格不入。
十年,他们相依为命,四海为家。以天为被,以地为床。
十年,他们游历了许多地方,也遇到了很多人。
有富人,有穷人,有官员,也有地痞。还有很多形形色色的人。
人很多,但人世间,谁也逃不过善恶两字。
富人有善,也有恶。穷人,官员,就连地痞也是如此。
这十年,他们遇上了不少好人,也有不少恶人。
这些年。他们受到了人们的许多帮助,也遇到了很多冷眼旁观。乞丐毕竟是乞丐,在大多人的心中,终归是厌恶占大多数。
虽然如此,但乞丐与孩童依旧过的很开心,因为乞讨的食物,变得多了。
人间大事,唯生死系之。这是生死......有了食物,便是能活下去了。于是,便有他们的生。
十年,孩童长大了,也更为俊俏了。而乞丐,却是更为苍老了,变成了一名老乞丐。
当孩童以为这一辈子都会与老乞丐相依为命,游历四方。直至老乞丐老去,归于星海。
然后,独自一人,看那一世人间。
但是,却发生了一场变故。
那是一年春天,那年的海棠开的比往年稍早。
当海棠开满了世界,带起了那片春意盎然。在一处小城中,一抹艳红的鲜血,与其争艳,甚至盖过了它的颜色。
一名老乞丐,躺在血泊之中。
老乞丐是被一辆马车直接碾过了身体。而那坐在马车的人,是知府的公子。
对于乞丐的死亡,不会引人多少注目。在这个年代,在大多人的心中,乞丐就如那生活在黑暗角落里的老鼠。
没有人会因为老鼠的死去,而感到在意。更没有人会因乞丐的死,而对此悲悯,也更不会有人因此得罪知府的公子。
知府的公子只是命人扔下了十两银子。
在公子的眼里,十两银子,便可以等于一条乞丐性命。不仅是他,所有人,都是这么认为。
马车扬尘而去,街上的人也纷纷避开,以免沾上晦气。
所有人都走了。在老乞丐的身边,蹲着一名孩童。
在他的身边,静静躺着一块闪烁着银光的银子。
银子,银字,这是寓意平安,人心纯洁。但在这一刻,却显的如此讽刺。
老乞丐的气并未断绝,他的伤势,整个腹部已经塌陷。就算是神医亲临,也救不活性命。
这是三月之春,高空中的暖阳散发着余热,温暖着这座城的每一处。却温暖不了老乞丐的身体,与孩童的心。
死亡,如冬意入林一般,缓慢又迅速的向四面八分,压迫而至。
缓慢的是呼吸,迅速的是那流逝的生机。
老乞丐终究是舍不得孩童.......
他只是咽着最后一口气,想再看一眼这个孩子。
老乞丐终究还走了。人在死亡面前,终究显得束手无策。
孩童带着老乞丐的尸体,还有那买下了一条性命的银子,为他买了棺材,将其安葬在郊外。
老乞丐沉睡在棺材当中,息眠在地底深处。有海棠相伴。
孩童陪在老乞丐的坟墓边上,想起了一件往事。
他们都不会说话,但多年的相处。早就意味深明。
孩童曾问老乞丐,为何不只在一个地方乞讨呢?
老乞丐比划了比划,孩童知晓了其意。
他说。人来到这个世上,注定是匆匆而来,又离去。一生漫长又短暂。所以要看够这繁花似锦的世界,才划算。
正如老乞丐所说。人生短暂,只是睁眼阖眼。他的一生就过去了。
他看到了这世界的很多风景,也看到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也听闻了很多奇闻异事,也看到了那人世黑暗的一面。
或许,老乞丐已经因这些风景而满足,又或者还有一些遗憾。
遗憾.....的确是有的。
遗憾的是,他还想再陪伴孩童几年,再看一看那些未看到过的风景。
.......
.......
岁月流逝,又是十年。
孩童长大了,成为了一名青年。
十年前,老乞丐离去,只剩独自一人。十年间,他一人乞讨四方。
只是,他太孤独了,眼中的迷茫也更加深了。除了乞讨,他最喜欢的便是坐在河边,看着河面发呆。
发呆的时间多了,于是、被人唤做了傻子。
青年不会说话,就连乞讨也是肚子饿的不行,才去乞讨。
一日十二时辰。除去睡觉,其他的时间,都是一人在静静发呆。
他在发呆,他在迷茫。因为他还是想不起自己是谁。
傻子的称呼是镇上的一些姑娘给她取的。
青年是乞丐,但他与其他乞丐有些不同。在他的身上,总是能看到一片光洁。加上他俊逸的样貌,很遭女子讨喜,也愿意与他说上几句话。
只是,青年总是呵呵的笑着,走到哪里都是呵呵的笑着。
于是有人认为他是一个傻子。
有不少人叹息,青年的样貌实在俊逸,如果让他换上干净的服饰,所有人都会认为他是一个风度翩翩的公子哥。
可惜他是一个傻子。
傻人终究是有傻福的。
青年遇见了一名姑娘,那名姑娘长的十分普通,只是一名农家女子。
那一天,连绵大雨,青年在雨中乞讨,大概是觉得青年可怜,于是收留了他。
到了后来,乞丐结束了乞讨,青年也不再是乞丐。
他再一次,不是一人了。因为他有了家。
或许是他累了,又或许,日久生情,与那名姑娘产生了情愫。
拜了天地,便是夫妻。
青年的迷茫好像少了一些,至少不是每天都独自发呆了。
他有了家,有了妻子,也有了女儿。
青年原以为,他会与妻,与子。就这样过下去,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可是好景不长,那一年,北方战乱,战事连绵。前朝起义,战乱最终波及到了这处小镇。
冬天降至。长林尽染,皆是寒霜。
当朝战败,生灵涂炭。青年又独自一人了。
妻子惨遭前朝将士侵害,就连孩子都未能逃过残手。
那一天,风雪中,青年在河边依旧在发呆,听到远方战火,百姓哀号。当他赶回家时,便看到了那惨烈的一幕。
大雪被沾上了血红,整座小镇,染上了凄惨的红色。
青年命大,在死亡来临之时,有一位将军出手制止了。
因为将军觉得这位青年,很像一个人。
那是一位尊贵的人。前朝末代帝王。
这是前朝起义,便需要一个名正言顺。有什么能比前朝王子更名正的呢?m.xiumb.com
于是,青年被推为了帝王。当真成了孤家寡人。
他眼中的迷茫更深了,虽然他后宫三千,每一位都是倾城女子,比他的妻子貌美百倍,但还是经常想起那位与他相伴不过三年的女子。
青年发呆的时间更长了,那些大臣都认为皇帝是个傻子。
他只是一个前朝的名义,一个受操控的傀儡。但想要将他从皇位上拉下,还是需要一个名正言顺。
又有什么比昏君更名正的呢?
四方加税,民不聊生。都认为当朝皇帝是一位昏君。
当初前朝起义的主使者,北凌王率军逼宫,将青年赶下了皇位。
发配三千里........
或许他命不该绝,那押送的队伍,在一场天灾之中覆灭,只剩下青年一人。
于是青年又成乞丐了,他的迷茫也更深了几分。
他四处乞讨,最终二十年再次一过。
青年不再年轻,成了一位满头花的乞丐。
二十年,他走了很多路。最终来到了一片奇异的世界。
这里满处黄沙,没有一丝生机。
在这里,所有漫天风沙。老乞丐走在这里,眼中的迷茫越来越深了。
他一直走着,奇怪的是,在这一片荒凉的地方,他竟感觉不到饥饿与渴。
一直走着,一年,二年,三年.......
他的余生,注定在这一片荒凉当中。
也在这一片荒凉之中,引来了暮日。
也许,乞丐从破嘀落地之时,就应该提前迎接这暮日的。
从生至死,他都在迷茫与孤独之中。不知自己是谁,为何要降临与世间。
乞丐倒在黄沙之中,咽着最后一口气,迷茫的望着前方。
这一刻,乞丐迷茫浑浊的双目,忽然间爆发了一阵明光。
他的额头间,闪起一抹血红。
血红一现而过,在他的双目之中,出现一幕光景。
他看到了一座高塔之中,摆满了千百头颅。又看到了一名白衣男子,身处逆境,四面楚歌。
在他最后的视线里,他看到了,无数凡人被一只巨大的手指碾灭,更是看到了一名秀美绝伦的绿衣女子,无比凄美的倒在一片血海当中........
老乞丐终于引来生命的终结。
一场大梦,谁先觉。算算人间,六十年。
一场梦,终于醒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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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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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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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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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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