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护卫点头。
长信挤上前去,人群里很快就有人认出来了他,崇敬和惧怕两种心理交织在一起。
就是那生产过程中,发出痛苦声音的妇人,这会儿都吓得憋住了声音。
圣雪师看着妇人躺在刚铺着的枯草上,醒目的血色惊人心神。
还不得她有什么动作,李欢就已经把自己身上的熊皮大衣脱了下来,他这个动作刚开始,身边的护卫们纷纷开始把自己身上的皮衣脱下。
人群里一阵骚动,但所有人都用微红的眼睛看着侯爷这么做。
圣雪师亲自上前为这個可怜的妇人接生,左右两边围着的人群,自动搭建起来了人墙,阻挡着肆掠的寒风。
时间没有持续多少,只是不到一刻钟的时间,一声尖锐的啼哭,在寂静无声的人群中心处穿出,圣雪师用自己的白狐裘衣,裹着一个刚刚用护卫手中长刀隔断了脐带的干瘦小婴儿,轻轻的放在了满头大汗的妇人身边。
妇人大口大口的呼着粗气,来不及说什么感谢的话,就想要做立起来,把这个来之不易的孩子抱在怀里。
“送回城中去吧。”李欢眉头皱了起来,护卫们立刻驱赶着四轮马车凑上前去。
这是往路上运送热水的车,上头还在冒着热气的锅炉,直接就被护卫抬了下来,丢在一边上,火炉太烫,也一样被丢弃了下来,护卫们热情高涨,把皮衣铺在车厢里,熊大很强大,直接抱着那个妇人,上了马车,也不嫌弃她一身的血和下半身的羊水粪便这些恶心的污垢。
马车远去,李欢的心却不能平静,因为他制定规则的时候,没考虑过这么多,更加没想过,还会有身怀六甲的妇人,一直坚持劳作到现在这种地步!
他蹲在火炉边上,边上的人群们,也下意识的围了过来,侯爷的举动,他们都看在眼中,从未见过什么样的大官,会把他们这种贱民的生死放在心上。
一种叫做声望的东西,悄无声息的出现;这种东西看不见摸不着,但是它却又真真实实的存在。
“这女人的男人呢?”李欢朝着人群里看了一眼。
黑压压一片的人群里,你看我,我看你,约莫过了十来个呼吸的时间,一个满脸泥黑,头发油腻恶心,甚至可见泥灰掺杂其中的妇人挤上前来,她看向李欢的眼神中,并没有畏惧,只是感激。
这竟然也是一个大肚婆……
李欢安道一声自己真是会造孽。
“侯爷,她男人死球了!”
死球了?
李欢愣了一下,问道:“怎么死球了的?”
“我们一路往安阳县过来的时候,她男人会打猎,让老虎叼走了!”这大肚婆说着,眼睛里就见了泪水,“那还是我同族的堂弟,我男人去追的时候,掉进了冰河里,声儿都没出,人就没了。”
李欢搓了搓手,看着炙热燃烧的炉火:“这里还有多少有孕的?”
人群里一阵骚动,立刻又有七八个已经显怀了的妇人,怯生生的走了出来。
“让马车过来,把人全部拉回城中去,传下命令去,所有有孕在身的妇人,都不用劳作,能得到口粮。”
“喏!”
护卫领命而去,一群苦哈哈满眼不知所措的看着侯爷背负着双手,穿行在大道上。
很快就有人取来了崭新的裘衣,只不过走了一段距离的李欢,却已经不觉得冷,他反而感觉自己胸腔内,像是有一股炙热的火焰在燃烧。
前方就是修建水库的山谷,引水渠已经开挖得有模有样,山谷内里,却还在不断的开挖深度。
人们在不断用牲口往外运送泥土,除此之外,还有其他背着泥土往外走的,用独轮车推着泥土往外走的;用四轮车拉着泥土往外运的……
放眼看去,整个工地上就没有闲着的人,但却也没有一个单衣赤脚的人。
尊贵的县令,和这些泥腿子一样,都在劳作,见过李欢之后,又加入到了劳作之中,而且看起来更加卖力,真的如同打了鸡血一样。
李欢蹲在工棚边上看了好一会儿,发现这里边的妇人有不少,这个时代还没有裹脚的陋习,妇人几乎和男人承担着一样的工作。
甚至一些稍弱一点的男人,还比不上一些手脚粗大,腰板浑圆的妇人有力气。
偌大的工地,可以说是初具规模,李欢足足看了快一个时辰,方才准备起身离去。
“这样做,看起来太不把人当做人看了,可他们不少人劳作着的时候,脸上却还是带着笑容的。”圣雪师不太清楚,为什么夫君的心情像是一下就落到了低谷。
就是她自己,也觉得这样做没有任何问题;因为,管吃管住,天下已经没有比这个更好的事情了。
李欢笑了笑:“我也没说不开心,虽然很清楚这些底层的百姓过着什么样的生活,但是真正亲眼目睹了之后,太惨了……”
圣雪师道:“妾身倒是觉得,比我们匈奴好多了。”
“比匈奴好?”李欢略感吃惊,随后笑道:“你也学会说妾身这个词儿了?”
圣雪师点头道:“一直都有女官在教我们该怎么做,不经意之间就学会了,匈奴人看似野蛮,实则并非是真的野蛮,草原上到了冬季的时候,有时候一掀开帐篷就会发现整个草原上的草,都被一层亮晶晶的冰覆盖着,牲口完全就没有办法下嘴,而到了这个时候,我们就只能南下抢劫汉人的口粮过冬。”
“你抢劫还抢劫出道理来了?”李欢含笑着,心情不由得好了几分。
圣雪师摇头道:“大家都能活得下去的时候,谁愿意抢劫啊,又不是所有的当户都好战,也有一些单户只要自己帐下的人能活,总会找各种借口推脱单于调兵的。”
“这类人,始终是少数,如果占多数的话,那汉朝和匈奴就不会持续这么久的战争了。”李欢感叹道:“只不过,不管是在匈奴,还是在我大汉,挨饿受冻,吃不饱的,永远是底层的百姓,在战场上丢掉性命的,也依旧是这些吃不饱饭,想要到军队里混口饱饭吃的百姓。”
圣雪师诧异的看着李欢,想要提醒他,这是忤逆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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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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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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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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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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