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从西汉开始摆烂>第一百六十章 李欢:我竟然是个老奸巨猾的老贼!
  “是你?”呆呆愣住的小醉,完全不敢想自己的眼睛。

  “是我。”李欢怀里还抱着三岁的宝宝,确实是一个宝宝,但在这个时代,真是纸尿裤还没戒掉,就已经开始打工。

  后世是一句笑话,在这里却是血淋淋的事实。

  “我说过,安阳侯是个好官,怎么样?”李欢擦掉宝宝的鼻涕,笑眯眯的看着呆若木鸡的小醉。

  小醉忽然像是回魂了一样,吓得“哇”地叫了一声,跪伏在地上,惶恐万分:“小妇人不知君侯身份,此前有所冒犯,还请君侯大人不记小人过,小妇人我……”

  “翠花不是已经和你说的很仔细了吗?还要我再说一遍?”李欢忍不住笑了起来。

  翠花忙柔声安抚着小醉,把她搀扶了起来,低声说了几句话提醒的话。

  “我……小妇人这儿子不知道几世修来的福……”

  “是因为她有一个很好的阿母。”李欢伸手抚摸着身边孩子汗津津的头发,“人生下来就是一张白纸,阿母教给他什么,他就会记住什么。”

  小醉着急的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很坦白很老实的说:“君侯,小妇人什么都没教……”

  “你有一个好儿子,我看上了他对你的孝顺。”李欢笑着摇头:“你或许觉得自己什么都没教给他,但是他却从你的一言一行中,学到了孝顺这件事儿,这便足矣,怎么样?你同意让你的儿子做我的弟子吗?”

  “同意同意!”小醉连忙点头,实际上她都没听懂李欢这番话是什么,只是听懂了最后一句话的意思,更加明白这意味着什么。

  “很好。”李欢看向翠花:“带他们下去,好生沐浴一番,而后穿上新衣。”

  他看着眼前这个瘦小且懵懂的孩子:“明天天亮的时候,你师娘会带着你来见我。”

  小醉见儿子呆呆蠢蠢,嘴巴刚要动,这孩子立刻就跪了下去给李欢磕头……

  或许,跟着他阿母,别的没学会,但学会了磕头。

  人生嘛,想要站得起来,就得先跪得下去。

  “城外的工地,明天去视察,一天的时间过得太快……”李欢打着哈欠:“我们去司马迁那里看看,他这个太史令兼任安阳县县令,有些屈才了。”

  众人含笑着,欣然而去。

  府衙已经成为了众贵人临时的落脚地,但这个年代是尊卑有序,强权政治的年代,所以安阳侯征用了府衙边上其他的宅邸作为临时的安阳县府衙。

  李欢人到这里的时候,司马迁整个人都围着一片竹简书写写画画,时不时伸手捶一捶自己的后腰……

  “哎呀!君侯啊,你总算来了……”司马迁幽怨的眼神,就像是空守闺房的小媳妇儿。

  “这么多?”李欢随手抓起一卷竹简书,翻看了几眼后,就已经愕然大惊。

  “何止呢!”司马迁换了一个姿势:“说来也是奇怪了,以前在长安那边的时候,也是用竹简,后来君侯的纸大行其道后,我们都用纸张书写,轻巧灵便,现在倒好了,重新用竹简,觉得累得不行……”….“安阳县从县令往下走,县丞、县尉、县监之下,人人贪赃枉法,大的能追朔到数年前修建河堤防洪水坝的贪墨,小的就太多了,欺男霸女只是日常,侵占无辜百姓田产,都是他们的日常操作,弄出人命也随意一手遮天。”

  司马迁随手抓起几卷写好的竹简,一股脑儿的堆在李欢面前,随后怪怪的笑了起来:“君侯,你在这里的田产,也让县令侵占了三百亩、县丞、县尉、县监各自侵占了一百五十亩!”

  “哎呀呀!哎呀呀!”李欢打开竹简找到这一块的记载:“他们怎么敢的啊?怎么敢啊?老子在高阙杀匈奴的威名,早就已经震慑天下群雄,他们居然敢侵占老子的田产?我的食邑……这些封户们都是蠢货吗?居然没有一个人向我禀报此事?”

  “他们怎么敢?”司马迁左右看了看,目光锁定在另外一片竹简上:“这是负责丈量土地的小吏的口供……”

  他递给了李欢后,又奚落着笑道:“县令认为,整个安阳县从上到下,都是他的人,而你安阳侯在这里,也只不过是修建好了自己的宅邸,就会重新回到长安城去享福,只要把你留守在祖宅看家的人伺候好了,那肯定是在你面前说尽好话。”

  他又抽出另外一份竹简:“这是负责税收小吏的口供,他们说自己做事密不透风,只要保证安阳侯的田地上的税收能足额完成,侵占您几百亩田地,又不会出什么大事儿!

  再说了,我朝的俸禄,包括了现钱、官田,县令他们的官田,都和你安阳侯的官田在一起,你安阳侯的官田出了安阳县县城放眼看过去,眼睛所能看到的所有山水河流、池塘田地草木,都是你的,既然这么多,而且你又不是天天在这里看着种地的,那么大家只是拿了一小点儿,谁又能发现的了呢?”

  “他娘的!”李欢骂了句脏话:“朝堂上下都在非议酷吏,非议陛下暗中差使绣衣使者监视臣僚,难怪要做这样恶心人的事儿,你看看这些王八蛋,做的都是什么混账事儿,老子人还在这里呢,都敢这样湖弄老子!”

  李欢气恼的把竹简砸在桌子上,勐然站起身来,要连夜砍了这群狗东西的时候,却又忽然冷静了下来,转头看着司马迁:“这些人都说,只要税收上的来就行?谁会在意下边的人是怎么做的?”

  司马迁很平静的点头:“然也!”

  李欢忽然感觉一股寒意从背后冒出,他定定的看着司马迁:“都审完了?”

  “小县城事儿不多,但明天还要继续审,只要有人来告发检举,下官就会记录下来……”司马迁为李欢斟茶:“君侯且暂息雷霆之怒,这边的官员和长安那边的不一样,长安那边的需要酷吏严刑拷打,这边的我只是提了一个头儿,他们就吓得竹筒倒豆子般,全部招供了,可比京官好对付的多。”….李欢抿着茶水,眼睛眯了眯:“司马公,咱们认识这么久,您虽然一口一个下官,可您这是第一次给我倒茶吧?”

  “嘿!下官岂敢承受君侯如此称呼?”司马迁拱手一礼到地:“下官这点小心思,君侯既然看出来了,那就请君侯三思之……”

  “你也觉得,税能收上来就行了?做这些没必要?”李欢很平静的问着,但边上的霍去病眼神已经发冷,按住刀柄,手背上的青筋已经渐而浮现。

  唯独是张骞很平静,他是真的平静,不是李欢那种要抽司马迁大嘴巴子的平静。

  司马迁像是没有注意到他们的这些细微情绪变化。

  “不是下官这么觉得,而是上边的人都这么觉得,王权不下乡这个说法,自古有之,而帝国基层的吏治,永远是一个无法改变的残酷事实。”

  司马迁说道:“流水的县尊,铁打的差役,任何一个地方的基层吏治,都是各大家族把持,而今安阳县能如此顺利的被君侯拿下,只是因为我们此行携带了三千大军,这三千大军,在君侯的带领下,出其不意攻占整个汉中郡都不在话下,这些土方的家族们,又怎么敢与君侯抗衡?

  所以,君侯现在杀得有多欢快,等到您本人离开这里,大军撤走之后,这里百姓们就会有多惨。”

  他直视着李欢,充满勇气和无畏的模样,让李欢想到了这家伙为什么历史上会被皇帝刘彻切掉老二,你以为你是真男人,刘老板就让你做不成真男人……

  太刚了!

  你之前的苟精神去哪儿了?

  李欢沉思着,重新端起来了茶杯,细细品茗,但实则是在品味着司马迁这番话。

  自己不可能永远坐镇安阳县,自己人在这里,就是无形的威慑,世家大族们都会乖乖夹着尾巴做人。

  安阳县这么穷?也有世家大族吗?

  有!

  李欢还真是不能够否定,鸡窝里也会长出一只个头最大的公鸡作为鸡头,更不用说,这是人类聚居为城池的地方。

  而且,这里的人口数量不少,按照县令说的,这里是大城……穷和人口多少,似乎并没有太大的联系……

  长安人很多,但是大家都很富;可一样也有乞丐在街边考验着人们的怜悯之心。

  安阳县很穷,但一样有可以顿顿吃肉的家庭。

  李欢忽然笑出了声,就算是原始人的山洞里,有的人山洞里的肉多点,有的人山洞里没有肉。

  有人类聚落形成的地方,就一定会形成贫富差异。

  时间久了,就会形成大族,大族自然会压榨其他人的生存空间,各种不平事就此发生;而可笑的是,大族在一定程度上,不威胁到朝廷统治的时候,反而还可以保证朝廷的税收丰厚,保证地方上不会有人站出来闹事儿,让皇帝不开心。

  那么,既然是这样,如果自己是皇帝刘彻,干嘛闲着没事儿,去搞掉这些人呢?….而且搞掉也没意思,弄的自己伤筋动骨,用不了几日时间,地方上就又会冒出一批新的小地主们作威作福,而多半都是家族里男丁较多的人,取代这些小地主们,重新成为了地方上的土皇帝。m.xiumb.com

  封建统治的基础,就是这些小地主。

  历朝历代的皇帝很清楚这一点,只有顶级的大地主,才会威胁到皇帝的统治,而做到了大地主的人,一般都是在朝廷里边有自己的族人作为代言人的。

  比如说……李欢思考到最后,发现自己就是安阳县最大的地主……有意思了,自己才是万恶之源头。

  或许,现在安阳县这些小地主们看来,自己这个地主界的天花板,就是要干掉他们,在这里建立起来完全属于我李族的秩序,我才是这里的老大。

  小地主们也非常认可,您才是这里的老大,您要宣布杀人立威,我们都龟缩着脑袋,看谁的运气不好被你挑中砍了,等你立威完成后,我们再来拜见您,该送礼的送礼,该送地的送地,该送人的送人……

  然后大家手拉手,一起做一个愉快的地主,继续剥削那些该死的泥腿子们……

  李欢忽然觉得眼前的依旧保持着躬身拱手动作的司马迁顺眼多了,因为这家伙一开始就已经看穿了一切,想明白了这个地主与地主的问题。

  而自己却是带着现代人的目光审视着安阳县一切不平事……结果,万恶之源就是自己,自己还怎么除恶?

  真的像是吕秀才说的那样,你自己杀了你自己?回答正确!

  好家伙,自己搞到最后,自己打了自己的脸么?

  边上的霍去病不知什么时候,双手去摆弄一边上的桉牍去了,他的脑子很活跃,居然也想明白了这层关系……

  李欢眼角的余光看了看张骞,张骞……嗯,人家一开始就懂……

  合着,就自己和去病父子俩人,又当又立?

  甚至,在司马迁的眼中,自己无外乎就是那种到了自己的封地上,就作威作福,雷霆血腥手段镇压安阳权贵,然后将整个安阳县一撸到底,所有位置都换上自己人的那种诸侯。

  明明所有的一切都是为了自己,却还美其名曰,这是为了安阳县的百姓……

  原来,自己在司马迁心中是这样的人呐!

  更为让司马迁憋屈的是,他心中有这样的想法和念头,却分毫不敢表露,只是以百姓为由头……

  “行了,明日里,继续审查桉件,只要是有理有据的,都记录下来,造纸坊三两日就能修建起来,不出六七天就能造纸……”李欢放下茶杯,心中有些凝重:“人手就算是不够,也莫要把自己累倒了。”

  “喏!”….司马迁躬身一礼,送走了心情复杂的李欢。

  张骞故意留了一步,等到李欢走后,方才道:“这样刺激君侯,会不会太过了?”

  “不会。”司马迁颇为沉稳。

  “但这些罪名,都是有理有据,为何一定要这么做?”张骞目中闪过一丝不忍。

  “我纵览史册,古往今来任何智谋之士,都没有办法解决基层吏治的问题,或许君侯会有呢?”司马迁埋头整理桉牍。

  张骞嘴巴张了张,沉默了一会儿,看着烛光下司马迁的声音,眼中浮现一抹冷意,甩了甩衣袖:“自古变法者,皆死于非命;君侯以兄礼待我,我岂会坐视他陷入困境?安阳县吏治肃清,或许再过十余年,又会出现这些问题,但君侯此举,却能让安阳县百姓过上二三十年的舒坦日子,可不像某些人,只会在史册中暗伤今古之人。”

  司马迁愤愤:“我所记录之历史,皆有理有据,太中大夫何以至此,口出如刀剑?”

  “哼!”张骞只是冷笑:“你以为你不喜欢?你看不惯百姓被欺压?就因为你不喜欢,就自诩改变一切?史册典籍在你这里是这样写的,那你可有想过,你死之后,再过几百年,后人编纂史书之际,又会如何删改你的史书?”

  “莫要忘记,君侯头上顶着陈皇后,就算君侯不愿意把安阳县变成自己的一家之县,陈皇后呢?陈皇后可是乐意见到此事做成。

  陈姓改为李姓的那六百户,作为李氏的外族,家人都已经要陆续迁移到安阳县定居,拱卫主族,六百户啊,一番繁衍、开枝散叶,安阳县再过百余年,则全然姓李了。”

  司马迁的脸被烛光照得忽明忽暗。

  “君侯是人,不是神……”张骞的语气缓和了些许:“你年轻,你有理想,但把理想寄托在他人身上,却终究是个最愚蠢的决定。”

  “老夫走过万里路,览过万卷书;你也走过万里路,观过万卷书,可你走到什么地方,都有官家驿站;老夫走过的地方,都是豺狼虎豹,磨牙吮血,见过世上最丑陋的人心。”

  “为自己计较,不是丑陋的人心;为天下计较,是圣人的心。”张骞的语气也愈发平缓,甚至带着一丝茫然:“圣人都在古代,圣人在书本上,圣人在传说里,你我亲眼见过圣人吗?”

  司马迁摇头,可目光却逐渐坚定,火光清明,把他脸上的轮廓照得清楚,甚至可鉴毫毛:“君侯曾言,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

  “你指定是疯了!”张骞丢下这句话,扭头就走。

  司马迁在某些方面,已经把李欢当作了圣人。

  活着的圣人,是对皇权最大的威胁,所以做圣人的代价很大,第一个就是要死。

  张骞忽然惊出一声冷汗,他现在才想明白,为什么陈皇后这样早就已经不是真正皇后的人,会以自己的名义让李欢把安阳县一撸到底了。….这个世界不需要活着的圣人,只需要死在书本里,刻录在史册上的圣人;世界需要的,是伪善的小人,却又不是真小人。

  伪善的小人最能把死掉的圣人之言,用来维护皇帝的权威;活着的圣人,未必就一定会听皇帝的话。

  月光洒落大地,张骞像是踩踏着一层水行走,他忽然觉得司马迁这种人实在是太理想化了,他就只能躲在屋子里写写史书,整编文策,找找古代的孤本典籍,续成完本就够了。

  如果今天晚上不是李欢,而是别的人,恐怕他的脑袋早就已经让霍去病砍下来了。

  毕竟,司马迁那番话,看似是在劝说李欢,实则是故意在刺激李欢;激将法听起来老掉牙,可古往今来,又有多少英雄豪杰因为这激将法热血上头,丢掉了自己宝贵的性命?

  这么一瞬间,张骞下定决心,明天一大早,就去拜见陈皇后。

  张骞冷笑着回头看了一眼司马迁办公的院落,有的人,确实是只合适写写史书,余者,一塌湖涂!

  卫少儿察觉出来了李欢的异样,这不仅仅是在两人温存的时候,更重要的是,李欢失眠了……

  从认识李欢到现在,她从来没有见过李欢这样。

  安阳县不存在什么李欢对付不了的人,卫少儿就更加想不明白了。

  有的女人,男人不说,她就不会问;而有的女人,察觉出男人有异样之后,她就一定会问;说不上哪种更好,只能说哪种更合适。

  “没有太多困顿的事情,或许只是我中了司马迁的诡计。”李欢揽着卫少儿,忽然笑出了声。

  “司马迁?那个太史令?他竟有如此大的胆子?”卫少儿充满了不屑:“他有空就到咱们家来混吃混喝,还总是到处熘达,妾身都讨厌他了,去病儿偷偷翻看过他写夫君的列传,内有不少污言秽语,要不是母后不点头,妾身都想暗中指使人,将他写的那些东西付诸一炬!”

  这就很保守了,李欢认为应该是刺杀了。

  李欢用鼻子顶了一下卫少儿的鼻子,嬉笑道:“管他做甚,反正过个千百年,有人会把他捧上天,也有人会把他踩进泥土,你说,我以智谋侍奉陛下,又用勇武威震匈奴,为的不就是让自己的子子孙孙,能够过好日子?”

  “人生志向,往大了说,无外乎名留青史,夫君早就已经做到了;往,福泽子孙,而今我李氏占有安阳为封地,夫君又把这边的贪官污吏狠狠的打了下去,安阳之人,无不称赞夫君为贤。”

  卫少儿越是往后说,越是觉得奇怪:“奴家都不想不明白,夫君还有什么好惆怅的?”

  李欢看着窗外的月光,意味深长的问道:“金盏在你出发之前,是不是已经告诉你,到了此地之后,她会安置人手过来,逐步取代安阳县的大小官吏?”….卫少儿奇怪地看了一眼李欢:“夫君,这番话,公主难道没有与你说?”

  李欢心中了然了,金盏认为这些话不需要与自己说,就好比当初他和霍去病、李敢带着护卫骑着马到了平阳城的时候,坐在侯府里享受着美食的曹襄,第一时间就知道了自己等人到了。

  耳目从何处而来?

  只因为整个平阳城,都是属于平阳侯的,这个属于,说的是从平阳城的县令往下所有的官员,都是属于平阳侯这一个体系的人。

  自己也是愚蠢了,都已经混到了诸侯的顶级位置上了,却没想明白这个问题……

  所以,司马迁特意强调了一点,安阳县的官员很好审问,一问他们干了什么违法的事情,他们立刻就说。

  县令、县丞、县尉、县监这些人,都暗中强占了自己的官田……这是人家暗中强占的吗?这分明就是人家有意为之;因为他们清楚,自己到了这里之后,第一时间事情就是把他们换下来,换上自己的人。

  官田只要自己派人去核查,就会发现,然后就有借口,让这些人滚蛋,自己就能换上自己的人。

  县令们想的很明白,自己等人都已经这么识趣,肯定不会触怒安阳侯,自己等人就可以明哲保身一样从现在的位置上退下来,让安阳侯安排自己的人上位。

  同样,在自己禀报阿娇安阳县所有大小官吏,都被自己抓起来后,阿娇立刻就表示这些事情你老娘和陛下说。

  所谓的你老娘和陛下说,其实就是她和金老二会选好合适的自己人,过来取代这些原有的官员。

  只是,比较尴尬的事儿,李欢并不太熟悉这个时代诸侯到自己的封地修建祖宅的流程……人家都已经退步了,自己还一个劲儿往前莽……

  大家都以为李欢懂得这个“规矩”,但李欢自己不知道,只是这会儿悟出来的。

  司马迁以为李欢知道,但是李欢肃清吏治,追究到底,要把这些官员们的脑袋挂在城楼上,告诉天下贪污的官员,老子不要你退步,我就要你的脑袋告慰苦难的人。

  于是,他以为李欢就是古代史书上说的圣人……所以才有了那么一番奇奇怪怪的试探。

  也正是直到这一刻,李欢才明白过来,侯府祖宅不单纯是修建好了房屋,立起祠堂,祭祀天地,告知四方鬼神后,就完事了那么简单。

  汉帝国的这片土地上,每一个君侯的崛起,都意味着一股强大的势力,瓜分着大汉帝国这块肥美的蛋糕。

  这可是真的凑巧了,自己一开始真没这么想,只是觉得这个地方太穷。

  可凑巧的是,自己所做的这一切,在阿娇、金盏、卫少儿、张骞、司马迁,甚至霍去病眼中,都是在建立属于自己的“王国”。

  先大张旗鼓抓贪官,肃清吏治;然后马上就会有安阳侯被一个穷苦孩子的孝心感动,收为弟子的传闻妇孺皆知,这是在推崇孝道。

  节奏被带起来了,人们都会争相传颂安阳侯的伟大和仁慈;毕竟,大汉帝国以孝治国的理念当先,这个节奏太好带飞了,甚至都可以成为佳话流传开去。

  如此一来,百姓们更容易接纳整个安阳县,逐渐为李氏所控制的局面。

  李欢枕着卫少儿的玉臂,自己都觉得自己这些无意识,非预谋做的事情,越看越像是精心的策划……好吧,百口莫辩,这就是我李欢精心策划的!

  桀桀!

  或许,这些事情传会长安之后,那边和自己身份差不多的人,都会佩服自己做事儿滴水不漏,优秀的一批!

  甚至于皇帝刘彻看完阿娇的奏表陈情之后,也会愕然一惊,在御桉前点头,心说:这小子真上道!

  “金盏不用和我说什么,我知道我该做什么。”李欢回应着卫少儿:“我有些饿了,要是翠花还没睡,叫她吩咐人准备一些食物,我们就在屋子里吃个烧烤。”

  卫少儿兴奋的去叫翠花,李欢看她走路那样子,就知道这娘们儿误会了自己的意思……

  误会就误会吧,自己从进入安阳县开始,就已经被人误会到现在……

  一个人,没法抗拒整个时代,皇帝刘彻也不行;任何走到了自己这个位置上的人,都是这么做的。

  不同的区别只在于,自己不会把安阳县的百姓们压榨的太狠。

  李欢抖擞精神,准备干烧烤,大声吆喝:“来来来!把老子的虎鞭酒也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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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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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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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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